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特异性变应原皮肤试验
D.1 皮内试验
D.1.1 皮试液的选择
D.1.1.1 变应原皮试液 选择标准化的皮试液。
D.1.1.2 皮试对照液及目的 为了得到准确的皮试结果,做皮试同时设阳性和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液用浓度为0.017mg/mL的二盐酸组胺或浓度为0.028mg/mL二磷酸组胺,均相当于0.01mg/mL组胺基质。
采用阳性对照液的目的:
a)判断变应原皮试的阳性程度:以阳性对照液所致丘疹为标准“尺度”来判定变应原皮试的阳性程度。
b)确定皮试者皮肤反应性的强弱:由于年龄、身体状况和地域的不同,皮肤的反应性也不尽相同,如老年人皮肤反应性较差,阳性对照的反应也较弱。
c)观察药物的抑制效应:当阳性对照液呈阴性反应时,提示皮试结果很可能受某些药物的抑制,如抗组胺药,因而该皮试结果无效。只有当阳性对照液呈阳性反应时,表示皮试未受药物抑制或其他因素影响,皮试结果有效。阴性对照液多选用生理盐水或变应原稀释保存液。阴性对照液呈阴性反应。若患者呈高度敏感时可能出现假阳性反应,此时,由变应原产生的皮试阳性反应不具临床意义。
D.1.2 操作步骤
D.1.2.1 受试者前臂掌侧皮肤用75%酒精消毒,消毒时不要用力反复涂抹。忌用碘酊消毒皮肤。
D.1.2.2 采用1mL注射器及皮内注射针头,于皮内注入0.02mL~0.04mL变应原皮试液或对照液,局部皮肤呈苍白色和圆形隆起,直径为3mm~4mm,不应出血。若同时进行多个变应原皮试,各注射点间隔4cm以上。
D.1.3 观察与判断
D.1.3.1 注射后20min左右观察反应结果,如果注入皮试液20min后所有试验均无反应,再过10min~15min观察一次;如注入20min左右观察到的反应较大,也应再过10min~15min再观察一次,若继续增大,记录后一个反应;缩小,则记录前一个反应。
D.1.3.2 观察方法 测量丘疹的平均直径,即丘疹的最长径和其垂直的横径的平均值,以丘疹的平均直径的大小进行结果判断:当丘疹平均直径大于5mm,则为阳性反应。根据丘疹平均直径的大小可对反应进行分级,红晕范围可作为参考。
D.1.3.3 结果判定参考标准见表D.1。
同时作对照液皮试,其结果判断可通过变应原皮试液所致丘疹面积与阳性对照液所致丘疹面积之比值,来定其反应级别(参照点刺试验的面积之比法)。
表D.1 皮内试验的结果判断

D.1.4 注意事项
a)皮试应在病情缓解期进行。
b)有明显皮肤划痕症者不宜皮试。
c)试前停用抗组织胺药物,条件许可时应停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d)所用抗原应无菌,浓度合适。
e)试验操作要准确,不应出血。
f)注射后不要按揉、抓拭皮丘。
g)应注意有无全身反应,并备有应急药物。
D.2 点刺试验
D.2.1 皮试液的选择
D.2.1.1 变应原皮试液 同D.1.1.1。
D.2.1.2 皮试对照液及目的 阳性对照液采用二盐酸组胺、二磷酸组胺浓度是皮内试验的100倍,即
相当于1mg/mL组胺基质。采用对照液的目的同D.1.1.2。
D.2.2 操作步骤
D.2.2.1 试验区消毒同皮内试验
D.2.2.2 于皮试部位先滴上一滴变应原皮试液或对照液,用点刺针在滴有皮试液的皮肤中央进行点刺。点刺方法是:用点刺针在皮肤上垂直轻轻下压1s,快速将针提起,2min~3min将皮试液拭去。若同时进行多个变应原点刺,各点刺处间隔3cm以上。
D.2.3 观察与判断
D.2.3.1 点刺后15min左右观察反应结果,观察点刺处有无丘疹及丘疹大小,并在之后的10min~15min内多次观察,若丘疹增大,记录后一个反应;缩小,则记录前一个反应。
D.2.3.2 观察方法 同D.1.3.2。
D.2.3.3 结果判定参考标准
以变应原皮试液所致丘疹面积与阳性对照液所致丘疹面积之比值,来定其反应级别:无丘疹为(-);丘疹不明显为(±);比值≥25% 为(+);≥50% 为(++);≥100% 为(+++);≥200% 为(++++)。如果对照液点刺产生的丘疹平均直径<3mm,则难以分级;而阴性对照液点刺产生的丘疹平均直径>3mm,则试验无效。
若无阳性对照液,则判断方法为:无丘疹为(-);丘疹不明显为(±);丘疹平均直径3mm者为(+);4mm~5mm 为(++);6mm~8mm 为(+++);>8mm 为(++++)。
D.2.4 注意事项
同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