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什么叫天赋型选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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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执行公务?恐怕未必吧

“你和本案的受害人陈志认识吗?”

“认识。”

“那你为什么在面对第一次讯问时说不认识,到底哪一次说的是真的?”韩向东看着崔英捷,确定其供述的真实性。

“呃呃,对你说的是真的。”

“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吧。”

“就是在案发那条街,我每天早上都要去卖早餐,碰见过他好几回,他赶了我好几次,所以我就认识他了。”要靠摆摊生活的崔英捷哪里能不认识城管呢。

“好,那你们之间是发生过矛盾吗?”

听到这个问题,崔英捷苦笑了一番,“他是城管我是小贩,肯定是有有过纠纷的。”

“那你摆摊经营的是一些什么项目呢?”

“早上是炒面,下面是炒饭。”

“有没有经营许可证?”

“没有。”崔英捷摇摇头,他们这些小摊小贩哪里会有这些。

“在本案案发当天,有什么人过来打扰你经营吗?”韩向东看着自己就本案案情准备的问题,一个一个的问着。

“就是看到城管他们过来,对我说这里不允许摆摊,然后说要把我的车给拿走。”

……

……

“那后来你为什么又追了上去?”

“本来我是想不要的,但是看到那个丫头在帮我要车,我想说不定还可以要回来就追了过去。”

……

……

案情讯问完毕后,韩向东又就其认罪态度进行着讯问:“在警方讯问时你是否如实交代了本案的全部犯罪事实?”

“我把我知道的都说了。”

“那为什么你向警方交代的和今天在法庭上所交代的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到底以哪一次为准?”

“以今天说的为准。”

“你现在对你的问题有怎样一个认识?”身为公诉人,其职责便是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全都展现给法庭,让合议庭依法裁判,所以韩向东的问题中也有对崔英捷有利的问题。

“我十分的后悔,那一天不该那么冲动,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认罪,我愿意接受法庭的处罚。”

韩向东点了点头,对崔英捷的认罪态度表示认可,提醒着对方,“你有忏悔之意,首先必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我知道。”

随即,韩向东便结束了此次的讯问。

“审判长,我方讯问完毕。”

在公诉人结束讯问后,审判长陆川自然也要问着沈夏的意见:“那辩护人有需要补充发问的吗?”

“是的审判长,我方有问题要询问崔英捷。”一直没有开口的沈夏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他当即问道:“崔英捷,当时他们行动时是否出示了相关身份证明?”

崔英捷摇摇头,“没有,当时他们一上来就要把我的车子……”

“如果不是我认识陈志还有他们身上的衣服,我还以为是……”

城市管理大队可不比叔叔,在叔叔身穿工作服时可以不用出示相关身份证明,陈志等人显然没有这个特权。

公诉人的论据之一阻碍执法这一情节,在沈夏这一个问题中就遭到了质疑。

“他们当时有没有问你有没有相关执照?”

崔英杰摇头。

“那他们当时有向你说处罚的理由吗?”

“我没有听到。”崔英捷依然摇头。

“那他们当时有向你出具扣押清单等书面文书吗?”

“我没有收到。”

“这也太离谱了吧,这是黑涩会吧。”

“逆天,城市面容维护大队为什么会存在啊?”

“上面说不该有的,等你看到马路上都是小摊贩时你就懂了。”

……

……

网上的争吵,无法影响现场的庭审。

沈夏继续问着第五个问题。

“好,那当时你有向队员说什么吗?”

“有,我说这是我借钱买的车,求求他们不要把我的车拿走了,把车上那些东西拿走都行,只要把车给我留下。”

“最后一个问题。”沈夏看着崔英捷,问道:“当时你逃到了武市,并且还用手机给在京海市的朋友发了一封短信,短信的内容是什么?”

“我想问问对方的伤情严不严重,如果情况不严重我就去自首。”

沈夏点点头,又问了犯罪过程中几个问题后也结束了发问。

“审判长,我方发问完毕。”

见双方都发问完毕,身为审判长的陆川也看了看左右的合议庭成员,看看他们是否有问题需要发问的。

见都没有,陆川也就不再多耽误时间,开口宣布进入下一个程序:“下面进入举证与质证环节。”

“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陆川说完,看着自己面前电脑上显示接下来所要出示的证据,耐心的听着。

“审判长,我方首先宣读被告人崔英捷的供述和辩解,其证明内容为崔英捷作案的全过程。”

公诉人韩向东随即翻开崔英捷在光明区公安局所做的笔录,念了念。

在公诉人念完后,陆川问着崔英捷:“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吗?”

“有。”

“里面说我拿刀刺向了受害者,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案发时他们将我围住,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是谁抓住了我的胳膊,我挥舞时没有特意扎向谁。”

陆川又问着沈夏:“辩护人有意见吗?”

沈夏点点头,“是的审判长,被告人崔英捷的陈述应当是本案的事实。”

“告人崔英捷的当庭供述与预审的供述没有什么差异,绝大多数差异就是崔英捷的行为是否为故意杀人,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陈志死亡。”

“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作笔录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是可信的;请合议庭注意一个重要的事实,陈志外表能看到的伤是在脖子,并不是胸部,但是在公诉人所宣读的证词里面所强调的部位都是胸部。”

“综合全案来看,被告人崔英捷的当庭陈述更为可信,还请合议庭予以采纳。”

陆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让公诉人继续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