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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应松年

著名行政法学家,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5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作者手记——

对应松年教授的采访还算比较多的,但我没有收录对他长篇的专访,而是选取了下面这一篇篇幅并不长的事件报道,是因为这篇报道在当时起到了一锤定音、立竿见影地反转舆论的作用。

那年春节期间央视播出了“三亚强拆贫民窟”事件,一时舆论哗然。应松年教授在听到我对客观事实的准确介绍后发表了意见,马上如“定海神针”般平息了议论,引导舆论正确认识“依法强拆”,认为违章建筑可以依法强拆。

这是一个体现专家价值的典型案例,也期待更多的专家学者能像应松年教授一样,不迎合舆论,勇敢地、专业地、及时地为一些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发出正确的声音。

三亚政府明确“强拆”的是违建,行政法学家应松年称违章建筑可依法强拆

三亚“强拆”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和关注,舆论一片哗然,对被拆者给予同情,对强拆方给以谴责和质疑。

三亚市政府强拆的这个地方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强拆程序是否违法?方式是否妥当?是否应当进行强拆后的补偿……

政府:拆除的是非法占地违章建筑

三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被拆的凤凰镇芒果村、西瓜村的养猪窝棚区,为南航部队三亚机场建设用地。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外来人员到这里自行搭建简易窝棚养猪,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属非法占地违章搭建行为。这些人主要来自儋州市,且渐成规模,拆除前违章搭建户308户,窝棚面积近3万平方米,常住人口2000余人,且仍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他们除了非法占地以养猪为业,还在三亚湾等区域从事非法拼装三轮车营运、占道摆摊卖烧烤等活动。据了解,这里“两抢一盗”频发,而且环境卫生条件恶劣,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

从2010年9月开始,三亚市委、市政府就多次对该窝棚区问题进行研究,确立完善解决方案。2010年11月23日,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和凤凰镇政府联合向该养猪窝棚区所有养猪户下发了自行拆除并搬离的通知,给其两个月的搬迁时间。机场部队方面也向养猪窝棚区养猪户发出通告,要求住户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搬离部队用地,同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窝棚区对养猪户开展思想宣传工作。经过反复劝导,有些住户已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前主动搬离,但仍有一些养猪户拒不搬走。2011年1月19日,凤凰镇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力量到达现场,一方面对已经搬空的窝棚进行拆除,另一方面继续在现场组织高价收购生猪,促使养猪户搬离。对有老人、小孩以及尚未将生猪卖掉的住户宽限时间拆除,并于当天给他们再次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2011年1月27日,三亚市政府再次对该养猪窝棚区进行清理拆除,但仍未强行全拆。

专家:是否违建应由独立机构判定

著名行政法学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表示,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可以强行拆除的。“但这也涉及两个问题:第一,谁来判定该建筑是否违章,不是去拆除的机关认定是就是,中间应该有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听证,等等。第二,‘强拆’要程序合法,首先要告知,让其自行拆除,在这个过程中还要不断敦促其尽快搬离,腾空房屋。”

应松年说,他在最初看到该报道时,和大多数人的感受是一致的,“因为说是在趁别人回家过春节的时候偷袭‘强拆’的,感到不能容忍。虽然认定为违章建筑从报道来看没什么问题,但是‘强拆’也是有程序的”。

“不过,如果三亚市政府所说的情况属实,事前下发了自行拆除并搬离的通知,并给予了两个月的搬迁时间,还高价收购生猪予以补偿,那么不仅‘强拆’程序合法,而且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了。”应松年说。

应松年介绍,对于强拆的补偿问题他认为应该把握两点:如果违章建筑是当时相关部门同意的,只是缺少了审批手续,那就属于建筑方和相关部门同时都违法。一方是没批准就搭建的违法,一方是看到了不制止的违法,两个违法行为竞合产生的损失应该双方都要承担;而如果是纯粹的违章建筑可不予补偿。对于三亚方面关于政府没有义务给予安置或赔偿的立场,应松年表示理解,认为现在的地方政府还没有财力为不请自来的外来人口提供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