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年犯犯罪原因分析
调查中,老年犯认为自己犯罪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37.8%)、谋取经济利益(31.9%)、交错朋友(18.5%)、冲动(12.6%)、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6.3%)、感情问题(5.5%)。个案访谈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老年犯不愿提起自身犯罪原因,甚至一口回拒。依照沙依仁等的研究表明,老年人具有特殊的行为特征:1)身心衰退时期;2)角色丧失;3)收入减少;4)性能力退化或丧失;5)社会参与减少;6)亲友凋零,支持系统减弱;7)自主能力减弱或丧失。老年期是人生发展过程最后一个时期,从社会和心理来说,迈入老年,除了标志着一个人生理上的老化外,还标志着一个人社会实践、生活方式将发生重大转折和变化。我们认为,老年犯的犯罪原因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一)社会原因
1.对老年人控制机制的弱化。步入老年以后,他们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变得松散,有的人会因此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引诱下,如果以消极的态度审视社会现象,就会使原来的价值观念瓦解,导致价值取向发生逆转,对美丑、善恶的标准发生颠倒。
2.文化生活的匮乏。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因自身素质及环境因素,缺少健康生活乐趣,甚至一些衣食无忧的老年人在沉沦中违法,通过犯罪来寻求刺激。
3.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了城镇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制度,但从实际情况看,它们都是刚刚起步,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至于农村的老年人保障制度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只有几个经济条件较好的省市在试点探索。老年人生活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造成部分老年人生活经济压力大,有病没钱看,没人管。他们觉得社会、政府抛弃了他们,他们是社会的边缘人群。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为了能有人照顾,他们不惜违法犯罪。
此外,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普遍好于青年、成年型社会,因而在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对婚姻、家庭的需求也多于其他社会。转型过程中,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求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这就容易造成老年人需求与社会现实间的反差与矛盾,而老年人会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迷失,走上犯罪道路。
(二)自身因素
1.角色转变的不适应。对于大部分老年人来说,工作曾经是他们生活的重心,工作收入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工作可以全面展现自我,体现自我价值,并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从中得到快乐与幸福感。对于退休老人来说,他们从忙碌的工作中松懈下来,觉得生活没有了重心,个人价值也无从体现。数据显示,老年犯退休后很少参与社会活动,近70%的人离退休后就几乎与世隔绝。62.3%的人认为自己退休后适应社会程度一般,认为较好的只占31.6%。可见,对社会的不适应致使他们变得消极颓废,最容易造成他们卷入违法犯罪的活动中。
2.心理、生理的特殊变化。进入老年期以后,老年人容易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变得敏感多疑。加上身体机能出现的衰退,自身抵抗能力的降低,使老年人对事物的认识出现了问题,从而引起很深的猜疑心理,往往由于猜疑而发生防御性的犯罪行为。有些老年人情绪不稳定,以自我为中心,遇到挫折时不易克制,常失去理智,变得任性、固执、冲动;有时变得自私,整天怨天尤人、固执己见、缺乏宽容。他们不能恰当地解决遇到的纠纷,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很容易因为小事而激起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出现攻击性的言语和行为,甚至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3.生活的贫困。对老年人来说,若生活上有经济保障,则出现有关财产犯罪的可能较小。但对于另外一些老年人来说,本身并无很多积蓄,一旦退休就不可能完全支付生活开支,加上容易患病,更需要金钱来保证及时治病。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因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由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容易发生赡养纠纷,当无人赡养又无经济收入时他们可能会进行多种财产犯罪活动,以解决经济问题。
4.心理失衡。我国推行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退休制度,甚至前些年还为缓解就业压力而推行提前退休的制度,在身体及精力都可以的情况下,却因年龄因素而无法继续工作,使得部分老年人产生较强失落感。“58、59”犯罪现象,就是这种失落感的极端体现。一些一生廉洁的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时,因强烈失落感而疯狂贪污受贿。
此外,少数老年人之所以重新犯罪,其根本原因还是恶习很深,积重难返,不思悔改造成的。
(三)家庭原因
1.牺牲自己,为后代、家庭生活着想。调查发现,47.6%的老年犯表示入狱前经济状况收支平衡,31.6%的人表示自己家里经济情况不错,20.8%的人认为经济情况较差。他们之所以犯罪,家庭贫穷不是关键因素。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年犯的犯罪动机就是出于“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想法,他们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际关系网、自己的能力,为家人或他人谋求非法利益。
2.与家庭成员不和谐。一是与配偶的关系不和睦。老年人对新生活的不适应,使他们变得敏感多疑,情绪不稳,以自我为中心,往往无缘无故大发脾气,互相揭对方缺点,引起双方的不满,各不相让往往会造成夫妻间的矛盾冲突演化为犯罪行为。二是与子女的关系不和睦。到老年这一阶段后,老年人的地位开始逐步下降,甚至成为家庭的包袱。一些修养较差,缺乏道德观念,尊老养老意识淡薄的子女很有可能以恶劣态度对待父母。同时老年人遭到如此冷漠的态度,很容易出现报复心理。长期的内心压抑情绪一旦爆发,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值得指出的是,一部分老年人犯罪还因法律观念的淡薄及侥幸心理交叉影响,进监狱后却后悔不已。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一部分自然老化的罪犯,他们的犯罪原因与老年人犯罪原因有所不同,大多跟个人对经济的贪欲有关,再加上当时社会处于严打时期,《刑法》规定严厉,致使所判刑期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