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国外学者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国外学者对选举民主的研究虽然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把选举民主看作是一种最低限度的民主,低估了选举民主的价值。一方面,从民主的理论来看,任何一种民主的品质都取决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生态状况。选举民主也是如此,因此把选举民主等同于最低限度的民主过于僵化。另一方面,从民主的实践来看,把选举民主等同于最低限度的民主具有很大的风险,甚至常常会降低选举民主的价值,使选举民主沦为一种工具性的民主、技术的民主,并易于导致选举的独裁或者“选举主义”的错误[19]。尤其是对于新兴的或者正在民主化的国家来说,根据最低限度的需要来定义民主,对于政治合法化产生了相互矛盾的结果:它使民主化过程在一开始极为容易,但要长期维持它的意涵和实质就远为困难。[20]因此必须把选举民主与最低限度的民主之间划清界线,选举民主在产生之初可能与一系列最低限度的要求相联系,但是选举民主的品质不是先定或预设的。第二,一些学者局限于自身的意识形态认为自由民主是民主的终极价值目标,并且认为自由传统是选举民主的最佳生存环境。这一观点显然过于简单化,任何一种民主形式都需要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才能生存并发挥出有效性,选举民主也是如此。选举民主离不开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但是非西方社会的选举民主与西方社会存在重大的差异,刻板地拘泥于西方自由民主的价值标准,也就否定了选举民主的多样性与生命力。第三,尽管选举的确不是民主的全部内容,但是在现代民主过程当中,选举总占据核心的地位。所以,因为选举出现了偏差和问题,就否定选举民主的地位并不合适。在近代的民主社会中,选举是实现民主的必备条件,而以选举为核心的选举民主的有效性也是不容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