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与中国居民生活质量(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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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早期的生活质量理论探讨

幸福是生活质量研究的重要领域,研究当代的生活质量就绕不开对幸福问题的探讨。西方对幸福问题的研究源远流长,笔者认为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古典道德哲学研究阶段,强调幸福的“至善”本质,从德性和正义层面进行研究,这一阶段是从理性主义视角进行的考察。第二阶段为功利主义哲学研究阶段,趋乐避苦是其对人性论的基本假设,认为快乐是人们所共同欲求的,而痛苦则是人们尽力逃避的。功利主义的社会就是一个试图达到最大多数人最大快乐的社会,这一阶段是强调以个人的欲望满足为特点的感性主义研究阶段。第三阶段为研究现代幸福的多学科交叉阶段,学者将幸福问题根植于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将幸福研究放在提升个体长远能力、实现主体间公正分配和人类可持续发展层面进行探讨,不仅重视个体能力的多元测量,也强调宏观社会环境的制度安排对个体幸福所产生的影响,让生活质量的测量彻底从哲学思考、单维度构建、经济福利和社会福利的平衡安排,迈向以个体能力提升和社会和谐发展为主旨的现代测量,实现了理论的升华,并将其应用到不同社会的发展进程测量中。

第一阶段的研究起源于公元前700年的古希腊伦理道德哲学家,这一时期对幸福的理解主要是从哲学层面思考德行的问题,这种阐释与近代思想家对快乐的阐释是一种发展关系,也是他们所处时代和社会的缩影。一些哲学家强调幸福的感性成分。正如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所讲:“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因为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罗国杰、宋希仁,1985: 91;周辅成,1987: 103)他认为肉体和感官的快乐是一切其他快乐的起源,没有感性的幸福,就不会有其他的快乐和幸福(邢占军、黄立清,2004)。经验哲学家洛克基于“趋乐避苦”原则解释了快乐主义幸福观,洛克的这种将幸福视为快乐的观点,被后来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边沁和穆勒等继承。

另外一些哲学家强调幸福的理性成分。以上感性的观点受到了部分哲学家的质疑,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讲:“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周辅成,1987: 13)。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完善论的幸福观,他认为真正的幸福不在于逸乐之间,而在于“最高的善”。“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反复,还应着重地谈谈它到底是什么……类似地,人的善就存在于人的功能中”(亚里士多德,1990: 12~13)。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被后来的禁欲论倡导者大加推崇,强调在节制欲望的同时发挥自身潜能实现自身价值(邢占军、黄立清,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