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命题的关键词考辨
第一节“苏区”与中国苏维埃运动
苏区,是指自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准确地说,是1927年9月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苏维埃”后,到1937年8月红军“改编”、苏区“改制”之前,由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的以“工农武装割据”方式所建立的与国民党政权相对立的苏维埃政权区域。苏维埃政权,亦称“红色政权”,即如毛泽东1928年11月给中央的报告(即《井冈山的斗争》)所称:“一国之内,在四围白色政权的包围中间,产生一小块或若干小块的红色政权区域,在目前的世界上只有中国有这种事。”[1]
一 苏维埃与国际苏维埃运动
(一)苏维埃:“无产阶级专政”
《辞海》对苏维埃的解释是:苏维埃,“俄文совет的音译,意即会议或代表会议。俄国无产阶级在1905~1907年革命时期创造的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组织形式。为列宁所发现、肯定和发展。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成为苏联权力机关的名称。”[2]
这一解释不能说错,但不够精确。因为俄国工人阶级在革命中所创造的这种“代表会议”或“会议”制度,不但是一种革命斗争的组织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这种政治制度、政权形式最为根本的质的规定性,是“无产阶级专政”。
在《辞海》的基础上,无论是“百度”还是“谷歌”,皆对此作了简化处理:苏维埃(俄文:совет 的译音),意即“代表会议”或“会议”。因为俄国1905年革命时出现过一种由罢工工人作为罢工委员会组织起来的代表会议,简称“苏维埃”[3]。这一解释的缺憾是明显的:它不但冲淡了作为革命的组织形式及其权力机关的性质,而且仅将它限定在“罢工”时期。
关于苏维埃的真正含义,列宁多有论述。比如,1919年2月在《俄共(布)纲领草案》中,列宁曾指出:1917年的十月革命“在俄国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运动的苏维埃形式即旨在直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4]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开幕词》中,列宁更是明确强调:
人民已经认识到目前爆发的斗争的伟大意义。现在只是必须找出一种能使无产阶级实现自己的统治的实际形式。这种形式就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在此以前,这个名词是群众不了解的拉丁字。由于苏维埃制度在全世界的传播,这个拉丁字已经译成现代各种语言。专政的实际形式已被工人群众找到了。由于有了俄国的苏维埃政权、德国的斯巴达联盟和其他国家的类似组织,例如英国的厂工会委员会,这种实际形式已为广大工人群众所理解。这一切都证明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形式已经找到了,现在无产阶级已经能够实际运用自己的统治权了。[5]
显然,无论如何命名或如何翻译,苏维埃制度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形式或统治形式,是没有疑义的。换言之,所谓“苏维埃”,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随后,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做的《关于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纲和报告》,对于“什么是苏维埃政权?它的内容是什么?它的历史意义何在?”作了系统阐述。根据列宁的阐述可以再次确认:苏维埃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政权形式或国家组织,即“统治的实际形式”或“专政的实际形式”,其本义和本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在列宁诸如“苏维埃政权或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等相关表述中,苏维埃政权和无产阶级专政是两个可以相互置换的概念。基于此,列宁批判了考茨基等第二国际权威理论家只承认苏维埃的“经济意义”,而否认其作为“国家组织”的浅薄与无知;嘲笑了“把苏维埃制度即无产阶级专政同国民会议即资产阶级专政结合起来的滑稽可笑的企图”;揭露了独立党人“提议把国民会议同苏维埃制度‘和平地’结合起来,就是说,把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结合起来”的荒谬与虚妄。也正因为列宁认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无产阶级才能真正打碎和彻底破坏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进而为国家的最终消亡做好准备,所以,列宁建议大会必须通过一项决议:将解释和传播苏维埃意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作世界共产党人和共产国际目前“极重要”的任务予以实施与推进。[6]
(二)共产国际与“民族解放运动”
根据列宁的提议和倡导,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作了如此强调:“苏维埃……工人阶级赖以进行自治、斗争,进而夺取国家政权的这种组织是独一无二的,是经过各国检验的,是当代无产阶级最伟大的成就和百试不爽的武器。”通过苏维埃,“工人阶级能够消除由于战争、饥饿、有产阶级的暴力以及从前领袖的变节等惨重后果而在工人阶级内部所造成的分裂”;“通过苏维埃,工人阶级最容易而且最有把握在苏维埃已团结了大多数劳动者的国家内夺取政权。通过苏维埃,已经取得政权的工人阶级将能够管理全国经济和文化的一切领域,就像现在俄国所做的那样。”因此,建立苏维埃、巩固苏维埃和提高苏维埃的威信,并以苏维埃同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相对抗,乃是目前世界各国工人阶级的“首要任务”。[7]“一大”通过的《共产国际行动纲领》,提出了建立世界苏维埃共和国的设想。“二大”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则更是明确强调:共产国际利用一切手段“为建立国际苏维埃共和国而斗争”。[8]
基于上述斗争目标,共产国际制定了支持落后国家的民族民主解放运动的政策和策略。
在1920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报告提出了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思想”,即“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之间的区别”[9]。他认为,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世界政治形势,世界可划分为两大集团或两大阵营: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由于“目前的世界政治形势把无产阶级专政提上了日程,世界政治中的一切事变都必然围绕着一个中心点,就是围绕世界资产阶级反对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的斗争。”[10]因此,两大对立的阵营,也就突出表现为“苏维埃”和“反苏维埃”之间的斗争。在这种形势下,为了粉碎国际帝国主义对苏联的包围,当然,也为了创建国际苏维埃共和国,列宁及其领导下的共产国际,决定支持被压迫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一切民族解放运动”。即,“必须实行使一切民族解放运动和一切殖民地解放运动同苏维埃俄国结成最密切的联盟的政策”。而对于落后国家而言,“同苏维埃俄国结成最密切的联盟”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因为“只有苏维埃政权战胜世界帝国主义”,各国工人阶级以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斗争才有可能胜利。用列宁的话来说,即“他们才能得救”。[11]
这种世界苏维埃运动或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各国民族民主运动相互关联,即毛泽东若干年后所归纳和表述的:“在这种时代,任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如果发生了反对帝国主义,即反对国际资产阶级、反对国际资本主义的革命,它就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属于新的范畴了;它就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12]
列宁关于世界可划分为两大集团或两大阵营的理论,应该来自《共产党宣言》的理论概括:“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却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13]不过,马恩所概括的两大阵营界限分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无论哪一阵营,皆具有阶级的单一性、同质性。而列宁所概括的两大阵营则要复杂得多: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它们不但具有阶级的多样性、异质性,而且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具有矛盾的多重性、复合性。“苏维埃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运动:前者是资本主义国家“先进工人的”运动,后者是殖民地国家“被压迫民族的”运动;前者的革命对象是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后者的革命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前者是无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后者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革命,本来就是一种以激进的方式改变社会结构与历史进程的极其复杂的社会运动;而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则有着不同的革命目标、革命对象、革命动力、革命策略等;但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纠缠在一起,它们盘根错节、密切交织和互动,更加增添了革命的复杂性。因此,可以说正是这种革命性质、形态、策略、进程的双重复杂性,从一开始便预设了中国革命其中包括中国文艺革命问题的极端复杂性。它给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左翼文艺家们在思想上、理论上以及实践中所造成的迷茫、困惑,以及进退失据、举措失当,是极其深刻的。由此也就决定了中国革命和中国革命文艺,只能在不断的试错与纠错中曲折前行。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出于策略的考虑,列宁在国际二大四次会议上所做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委员会的报告》,特别将“资产阶级民主运动”改为“民族革命运动”:
我想特别强调一下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问题。正是这个问题引起了某些意见分歧。我们争论的问题是:共产国际和各国共产党应该支持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这样说在原则上和理论上是否正确。讨论结果我们一致决定:不提“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而改提民族革命运动。毫无疑问,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因为落后国家的主要居民群众是农民,而农民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体现者。[14]
这一命名方式之变换更改,深含玄机。表面看,似乎是为了区别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中“改良”与“革命”的不同性质和派别;其实更为深层的,是它有意识地对殖民地民族民主运动的资产阶级革命性质,作了“隐性”或“淡化”处理,从而模糊和淡化了共产国际关于和殖民地民族民主运动“结成最密切的联盟”的策略所具有的“阶级合作”而非“阶级斗争”的性质。这一理论表述的调整,可视为既是为了缓和与平息国际内部在此问题上的思想分歧和理论纷争,也是为了在实践中更有效地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与推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应该说,这一斗争策略的基本精神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便曾指出:“进行革命的阶级,仅就它对抗另一个阶级而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它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它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有更多的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不能够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15]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一文中,恩格斯再次强调了这一思想:在目前条件下,共产主义者在一切实际问题上,都是以民主主义者的身份出现的。因为“在民主主义还未实现以前,共产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就要并肩战斗,民主主义者的利益也就是共产主义者的利益。”[16]因此,不同阶级之间的阶级合作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必须的。
列宁的苏维埃思想和理论,为“以俄为师”“走俄国人的路”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全盘接受。苏维埃政权,成为中共革命的政治目标。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明确指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17]“二大”以后,中共更是直接加入了共产国际,成为国际下的一个支部。
列宁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理论和策略,与孙中山的政治理念和革命诉求有相通之处,这就为中国革命提供了一种新的契机和可能。不过,由于共产国际尤其是国际代表在指导中国革命的实际过程中,从一开始便存在一种危险倾向,即在合作过程中放松了对资产阶级应有的警惕,以至于中共在国共合作以及国民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于边缘化地位,充当的仅仅是为国民党“打工”或当“苦力”的角色。其隐患,终于在列宁、孙中山相继于1924年、1925年逝世后爆发出来。
二 中国苏维埃运动之兴起
中国苏维埃运动,是在1927年秋才真正开始的。
如前所述,苏维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由于中国属于东方落后国家,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尚处于前资本主义阶段。中国这种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殊性质和国情,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首先通过民众大联合的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即所谓“国民革命”或“民权革命”,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解放;然后再在此基础之上“过渡”到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这也就是中共二大所确立的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首先通过“建立一条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在取得反帝反封建胜利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以“自由联邦”为原则的“中华联邦共和国”;与此同时,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也“不可忘了自己阶级的独立组织”,要“渐渐积成势力”“夺得领袖地位”,并进而过渡到“‘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步”,即“与贫农联合组织苏维埃,达到完全解放的目的”。[18]
正因为“苏维埃”的本质规定性决定了它在中国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二大”一方面做出了加入共产国际并成为其下属的一个支部的决定,一方面做出了联合国民党组成统一战线进行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组织上为即将开展的第一次“国共合作”铺平了道路。
由于1927年“四一二”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政变,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政府亦于“七一五”与中共决裂,导致了国共合作和大革命的失败。缘此,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的中国革命——中国苏维埃运动,才正式开启了它的历史进程。
不过,苏维埃革命由原来的宣传口号转变为行动口号,由理论形态转变为实践形态,却历经坎坷,举步维艰。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令,“四一二”政变只是国民党右派的政变,国民党左派仍在革命。因此,中共必须仍在“国民党的旗帜”之下与之合作。“马日事变”后,国际的指示仍然是中共只退出国民政府而“不退出国民党”——“即使国民党领导者正在进行把共产党员从国民党开除出去的运动”,也绝不退出[19]。因此,中共不但没有适时提出苏维埃口号,反而于8月仍向全党发出了如是号召:“中国共产党应当组织工农暴动于革命的左派国民党旗帜之下”。[20]
中国革命之所以一再坐失良机,中华苏维埃运动之所以步履维艰,关键在于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三阶段”理论。
在列宁关于落后国家的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的思想基础上,斯大林作了进一步发挥,强调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革命有一个根本差别,即前者比后者多出一个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阶段。据此,他认为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是全民族联合战线的革命,即广州时期,当时革命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外国帝国主义”;“第二阶段,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土地革命时期,革命的锋芒主要指向国内的敌人,首先是指向封建主,指向封建制度”。“四一二”政变后,中国革命的中心由广州转移到了武汉,用斯大林的话来说便是:“武汉国民党和武汉政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中心”,“是最适合并且最能适应中国特点的民族民主革命组织形式”;“第三阶段是苏维埃革命”。[21]换言之,即“广州时期”是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武汉时期”是以“土地革命”为中心的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而“苏维埃革命”则是反对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革命。这样,“广州时期”“武汉时期”“苏维埃”时期,便构成了中国革命中的民族革命、民主革命、苏维埃革命三个不同的阶段。斯大林的中国革命三阶段理论,在中共六大《政治决议案》又进一步强调和表述:“中国革命第一时期,是总的民族联合战线时期……第二时期——左派国民党的时期(武汉时代)……第三时期——苏维埃时期。”[22]
认为中国革命有不同的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对象、任务、动力和策略,必须经过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阶段之后,才能过渡到苏维埃革命阶段的思想,应该是符合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基本规律的。但是,不顾中国国情,原封不动生搬硬套“苏维埃”概念,本来就有削足适履之嫌;将“反帝”和“反封建”人为地分割为两个不同的阶段,并对号入座硬塞进广州和武汉两个不同的时期,更难免失之机械与教条。“三民主义”是个整体,“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从一开始便逻辑地包含有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的双重意旨与诉求;“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这一耳熟能详的国民革命歌谣,也充分表明在革命实践中反帝与反封是并举的,是同一阶段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而已,根本不存在所谓“广州时期”和“武汉时期”的本质区别。斯大林的三阶段论,其实是对中国革命性质和进程的一种机械的教条主义式的误识与误判。但是,这一带有根本性缺陷的理论,却成为中国革命的指导。
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三阶段理论,不但导致了中国苏维埃革命在“四一二”之后仍如箭在弦上引而不发,而且也导致了一旦发射便三箭齐发,“三反”(反帝反封反资)并举——就连苏区小学识字课本上都印着这样的口号:“左手拿着刀,右手拿着枪,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一扫光。”其逻辑是:“四一二”政变资产阶级背叛了革命,“七一五”政变小资产阶级也背叛了革命,革命力量从此只剩下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统统成了革命的对象。这就是中国苏维埃革命为什么从一开始就为“左”倾路线所支配,而且“左”的错误愈演愈烈之根本原因所在。
在这种苏维埃革命语境中,我们也就不难理解1928年的“革命文学”论者,为什么会从一开始便将矛头对准“同路人”作家了。他们不但将文学遗产统统看作是“有产阶级底文艺”加以否定,而且把“五四”以来新文学运动的成果,也统统看作是资产阶级文学而一笔抹杀。小资产阶级作家只能是“自己所属的阶级的代言人”[23],他们“小资产阶级的根性太浓重了,所以一般的文学家大多数是反革命派”[24]。甚至就连伟大的革命民主主义者鲁迅,在他们眼里也成了“封建余孽”,不但是“反革命”,而且是“双重反革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因此,“鲁迅是二重性的反革命的人物”,“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蒂)! ”[25]
长期以来,文学界对于1928年革命文学论争中的“左”,是有共识的。但在不同的阐释模式中,却鲜见有将其与苏维埃理论、中国苏维埃运动,尤其是与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三阶段的理论和实践加以关联进行深度考察。在我们看来,对于中国左翼文艺运动的兴起,如果不和中国苏维埃运动关联起来加以考察,是难窥其全貌的。而从这一视角建立一种新的阐释模式,也正是本课题研究的理论目标之一。[26]
轰轰烈烈的中国大革命的失败,作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的陈独秀自然难辞其咎,然而,作为这场大革命的指导者共产国际,包括斯大林在内同样也难辞其咎。中国党内之所以会出现“托派”,此亦重要原因之一。对此,陈独秀1929年12月10日的《告全党同志书》曾激言:“我自从一九二〇年(民国九年)随诸同志之后创立本党以来,忠实的执行了国际领导者史大林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机会主义的政策,使中国革命遭了可耻的悲惨失败,虽夙夜勤劳而功不抵过。”[27]
在代表所谓“国民党左派”的武汉政府也背叛革命后,斯大林终于在1927年7月28日发表的《时事问题简评》中提出:“成立苏维埃将是一个完全成熟的问题”;“苏维埃口号在中国最近的将来可能成为当前的口号”。1927年8月9日,布哈林“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报告更是发出了明确指令:“必须把苏维埃的宣传口号变成直接斗争的口号,并着手组织工人农民和手工业者的苏维埃。”[28]正是本于共产国际“八月指示”,1927年9月19日中共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决定必须停止所谓“左派国民党运动”;当前的任务是“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29]因此,这一《决议案》,被党史专家视为中华苏维埃运动真正开始的标志。
不过,尽管此时公开发出了应该“成立苏维埃”的号召,但同时又明确规定:“苏维埃的组织,首先应当在那些中心的地方如广州长沙等”。当这些中心城市没有被占领之前,“在小县城里面要坚决的拒绝组织苏维埃”。这,其实也相当典型地反映了共产国际及其指导下的中国党,在苏维埃运动中从一开始便存在着根深蒂固的苏联模式及其“城市中心论”倾向。正是囿于这一指示,毛泽东1927年11月在湘赣边界的茶陵县所建立的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只能命名为“茶陵县工农兵政府”。而作为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开山之作,则只能留待于一个月之后的广州起义了。
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爆发,随即成立了广州苏维埃政府。尽管这一苏维埃政权实际只存在了两天,到13日便被血腥镇压下去了,被屠杀者几达6000人之众[30],甚至连广州苏联领事馆的外交官员也被“斩决”。但是,广州起义在中国苏维埃运动史上的意义,却是巨大而深远的。正如共产国际所强调:“广州暴动是中国无产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之英勇的尝试”,堪称“中国工人极大的英勇精神的模范”。正是基于对广州暴动的深切关注和高度评价,斯大林、布哈林等亲自提交的《议决案》才如此明确指出:中国革命已经“整个儿地进于新的苏维埃的阶段”。[31]中共中央则宣称:广州暴动“开始了中国革命的新阶段——苏维埃革命的阶段”,“开始了中国苏维埃革命的新纪元”。[32]
显然,无论是中共中央还是共产国际,将1927年12月11日的广州起义当作中国革命进入“第三时期”的拐点,亦即进入苏维埃革命阶段的标志,是一致的。
广州起义一方面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及其领导下的工农民众面对国民党屠杀政策奋起反击的英勇精神与无畏气概,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党内“左”倾盲动主义的深刻危害。实践证明,在中国,当时企图通过城市武装起义或进攻大城市而夺取革命胜利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也正是由于广州起义惨遭失败蒙受巨大牺牲,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在中国苏维埃运动中的“城市中心主义”路线不能不因此而有所顾忌有所收敛,农村苏维埃运动才得以受到应有的重视并因此而迅速蔓延开来。
1928年初,中共中央便号召要在“尽可能的大范围内”“建立苏维埃政权”,首次明确了在“乡村之中”也要建立“苏维埃”,并通过苏维埃组织和领导农民暴动。[33]1928年3月6日《中央通告第三十六号》,提出了“建立一县或数县的苏维埃政权”[34],从而打破了1927年9月关于在县级不得建立苏维埃的指令。而《中央通告第三十七号》(1928年3月10日),则更是明确了“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关系问题,并对乡、区、镇、县、市、省各级苏维埃政府的组织问题,作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不但县一级,就是县以下各级乡村,都可以也应该建立苏维埃。中国苏维埃运动,就这样在探索中艰难前行,并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尤其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起来了。中国革命从此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苏维埃运动中,根据共产国际1931年6月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决议案指示:“苏维埃运动在党面前提出第一等重要的任务,即组织苏维埃中央政府,并改善这个政府底工作。”[35]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瑞金宣告成立,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国家政权作了首次预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辖有中央苏区,以及湘赣、湘鄂赣、闽浙赣、鄂豫皖、川陕、湘鄂西、湘鄂川黔、琼崖、广西左右江、闽东、西北、鄂豫陕等苏区。此外,尚有部分小块红色区域。苏维埃共和国鼎盛时期,其版图面积40余万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万。其中中央苏区设有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个省(后又增设赣南省),辖60个行政县,面积约8.4万平方公里,人口453万。全国工农红军总人数达30万,其中中央红军辖一、三、五、七军团,人数达12万之众。[36]
之所以对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发生发展过程作一番简要的历史性、探源性考察和梳理,就因为这不但有助于我们了解、理解、解释“中国化”问题的来龙去脉及其深刻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也有助于我们了解、理解、解释与苏维埃运动相生相伴的1928年“革命文学”论争和1930年成立“左联”,以及左联在“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口号下所倡导和推进的“苏维埃文学运动”。质言之,中国苏维埃运动是我们了解、理解、解释整个中国左翼文艺思潮、文艺运动、文艺理论、文艺批评历史运动与逻辑运动的深层原因与关节点,是从一个具有社会历史维度的宏大视野和极具统摄力与穿透性的非文学非艺术化视角,打开文学与文艺之门的钥匙。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文论与“中国化”
一 文论与马克思主义文论
所谓“文论”,顾名思义,可以是文学理论、文艺理论,也可以是文化理论。
之所以使用“文论”这一更具涵盖性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的概念,而没有使用相对明晰的文学理论或文艺理论,主要基于这一基本事实:就苏区而言,当时的文艺工作文学活动,和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工作是密切关联紧密纠结的,甚至是互为表里融为一体的。苏区的文艺理论一般不具备相应独立的理论形态,而往往与政治理论、军事理论、宣传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等羼杂糅合在一起,只是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宣传策略、组织方式、鼓动方法,而在相应的政治、军事、文化等相关决议案或文件中被论及或被强调。比如,由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案(1929年12月),尽管作为这一时期文艺理论的重要文献与标志性成果,它对于苏区文艺工作的组织与推进具有纲领性、指导性、决定性意义,但其全称却是《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以下简称古田《决议》)。
即便是被公认的毛泽东文艺理论的权威性、经典性文艺理论著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当时,也是作为党内整风文件下发至全党并要求组织学习的。对此,中央总学委于1943年10月20日发出的《关于学习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强调得非常明白:“毛泽东同志在一九四二年五月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中国共产党在思想建设理论建设的事业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是毛泽东同志用通俗语言所写成的马列主义中国化的教科书。此文件决不是单纯的文艺理论问题,而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的具体化,是每个共产党员对待任何事物应具有的阶级立场,与解决任何问题应具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典型示范。”唯其如此,《通知》要求“各地党收到这一文章后,必须当作整风必读的文件”,进行深刻地学习和研究,并将其作为今后干部教育“必修的一课”。[37]
正因为不但在苏区,而且在延安,那种纯粹学术、学理、学科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或文艺理论论著,是相对匮乏的;而从苏区到延安的文艺活动却开展得如火如荼、波澜壮阔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而这一切,恰恰又是在作为具有总体性和标志性的文化旗帜引领下进行的。因此,本课题选择了“文论”而非“文艺理论”一词。换言之,所谓马克思主义文论,既是指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也是指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的三位一体。
本书的基本思路是:以从苏区文艺到延安文艺为线索,以从“苏维埃文化”到“新民主主义文化”为内核,从国家意识形态和民间意识形态双重视角、战争文化体制和民间文化规范两个维度、军队和地方两支队伍、文艺理论/文艺政策/文艺体制/文艺形态/文艺批评五个层面,对中国现代文论史框架中的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历史建构的基本经验、基本规律及其文化逻辑,进行系统的整合性研究。
二 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
自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中包括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研究成果就层出不穷。不过,其中有些问题,甚至重大问题,或者语焉不详,或者言之不确。比如,将冯乃超、李初梨等人在1928年“革命文学”论争期间所鼓吹的具有明显庸俗社会学特性的革命文学理论界定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形态”,而在肯定了他们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首次自觉尝试”以后,又认为他们“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定下了错误的基调”,使得“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实际上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失误”。[38]这一论断令人疑惑,甚至困惑:如果“错误的”“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失误”的理论也属于“中国化”,那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究竟仅仅是一个价值中立的事实判断,还是既是一个事实判断,也是一个价值判断,甚至首先是具有肯定性意义的价值判断?
由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内在理路与历史进程密切关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研究题中应有之义与逻辑前提。因此,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品格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
(一)“中国化”的理论品格
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理论品格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与界定,首先就必须回到原典。这一命题是毛泽东1938年10月14日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首次提出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不应当把他们的理论当作教条看待,而应当看作行动的指南。不应当只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而应当把它当成革命的科学来学习。不但应当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他们研究广泛的真实生活和革命经验所得出的关于一般规律的结论,而且应当学习他们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立场和方法……
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是我们学习的另一任务……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共产党员是国际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说来,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成为伟大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而和这个民族血肉相联的共产党员,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39]
在上述经典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耳熟能详却又始终未能特别关注更未能深入研究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灵活使用和交叉出现。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概念上说肯定是有差异的,不能完全等同。尽管在理论上,我们往往把列宁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在提及马克思主义之时,好像也不言而喻不证自明地包含了列宁主义。但是,如果不是泛泛而谈,而是科学研究,尤其是在涉及“中国化”研究之时,这个马克思主义究竟是个单称概念,还是个多称概念,甚至全称概念,便不能不是个问题而有必要首先予以明确,并予以清晰界定。
为此,有必要首先对本文所使用的单称概念、多称概念、全称概念,作一个简要的说明与厘定。
本书所谓单称概念的马克思主义,指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建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原典。所谓多称概念的马克思主义,指的是包括了列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故往往用“马列主义”或“马克思列宁主义”来表述。所谓全称概念的马克思主义,则指的是不但包括了“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而且也包括了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
一般来说,日常生活中的马克思主义,往往是个“能指”性的概念。它可能是单称,也可能是多称或全称。不过,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中的“马克思主义”,应该是个单称概念。
第一,根据文本细读原则,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在一般性论述中,毛泽东使用了诸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等不同概念,显示出了相当的灵活性;但是,在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的这一自然段落中,概念的使用却显得相当严谨。其中“马克思主义”概念使用了7次,“马克思列宁主义”概念使用了两次。概念的使用不仅有量的区别,更有质的差异。即,在涉及这一命题的关键性表述时,毛泽东仅仅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一特定概念。比如,对于命题内涵具有提纲挈领性质的理论概括是:“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在明确了这一核心理念后,反复强调并顺理成章提出的是:“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只是在具体阐发这一命题之时,才两次使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概念。据此可以认为,毛泽东在提出这一理论命题时,应该始终注意并严格遵循了概念的同一性、单一性、精确性。因此,将这一命题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单称概念,应该是有文本依据的。
第二,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互参照的,是六届六中全会上的另一提法:“马列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报告的第二天,即1938年10月15日,张闻天在全会的组织报告中,一方面明确回应、坚定支持了毛泽东的“中国化”主张,提出了“组织工作中国化”。并在论及宣传工作时,更是对“中国化”命题的内涵作了具体阐述,如强调要“向全中国人民说话”、要“使我们的话为大众所了解”、要“合于中国民族习性的形式”“要生动活泼”等。但与此同时,对于“中国化”主项的界定,却有明显不同:
宣传马列主义,提高全国的理论水平。特别要注意于以马列主义的革命精神与革命方法,去教育共产党员与革命青年。并以此去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与中国文化的各方面。要认真的使马列主义中国化,使它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所接受。[40]
虽然都是“中国化”,但“马列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同,却是明确的。当然,这并不意味毛、张之间的根本对立。恰恰相反,就总体言,在“中国化”问题上,张与毛的配合应该是相当密切和相当默契的。张的“组织工作中国化”和“马列主义中国化”提法应该不是急就章。认为毛、张曾就“中国化”问题进行过接触、切磋、探讨,也是可能的。但是,在提法上毛的单称概念和张的多称概念之间所存在的微妙而深刻的差异性,又是值得细细揣摩,不容忽视的。
如果说作为毛泽东的政治盟友,张闻天的“马列主义中国化”和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仅仅是隐含了某种思想上理论上的差异性,那么,王明在这次大会上喋喋不休的“马列主义”鼓噪,便显得有些别有用心了:“马列主义理论中国化问题——马列主义理论民族化,即是将马列主义具体应用于中国,是完全对的。的确,只有使马列主义深广的中国化……才能够真正家喻户晓和深入人心”;“首先须学习马列主义……”;“不能庸俗化和牵强附会……不能以孔子的折衷和烦琐哲学代替唯物辩证法……不能以中国旧文化学说来曲解马列主义”等。他一方面似乎要刻意彰显和扩大这种差异性,但另一方面似乎又要刻意模糊这种差异性,他的所谓“毛、洛报告提出的全对”之类即如是。其目的,是企图以自己的“马列主义”来偷换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王明不但将毛泽东的单称概念偷换成了多称概念,而且又进一步对马列主义作了对自身有利的扩展与泛化:“不能在‘民族化’的误解之下,来忽视国际经验的研究和运用”,其中特别是“联邦共产党的国际意义(列宁说布尔塞维克主义原则对于各国均是适用的)”,以及“法国经验”“西班牙经验”“德国经验”和美国经验、各国国会斗争的经验等[41]。显然,就概念而言,王明此时已经又将多称概念转换成全称概念了。其偷换概念的目的,无非是要用“国际经验”“布尔塞维克主义”之类的教条主义来束缚、捆绑毛泽东。
时过境迁之后,王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了猛烈攻击:“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口号是错误的。”“他以这种蛊惑人心的号召为掩护,实际是进行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宣传,他反对采用苏联经验,反对共产国际的领导,反对党内的列宁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42]虽然前后态度判若两人,但概念的泛化却一以贯之,始终是个无所不包的全称概念。其中既包括了原典的马克思主义,也包括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还包括了以“苏联经验”“共产国际”,以及以“列宁主义者”和“国际主义者”等不同面目出现的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对此,如果马克思天上有知,恐怕他又要说“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43]了。
第三,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再次引用了自己1938年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时的经典论述:“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并尖锐指出:“有许多人把六中全会通过的报告当作耳边风”,甚至“好像是故意和它作对似的”[44]。由此亦可见出,尽管党内有不同意见,不同提法,不同观点,但经年累月,毛泽东一字不改,越挫越坚。其运思之缜密,措辞之精准,概念之确切,立场之坚定不移,足以见出理论建树中的深谋远虑,绝非“偶然”或“随意”所为。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项“马克思主义”,应该是个单称概念;其谓项“中国化”,作为一个内涵概念,应该是一个肯定性的性质判断或价值判断。从逻辑上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一个判断,是一个单称肯定判断;作为一个陈述,是一个单称肯定陈述,应该是没有疑义的。由此,也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应该具备的理论品格首先集中表现为两点。
第一,必须符合马克思主义原典,即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创建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中国化”命题的主项中,毛泽东之所以没有使用“马列主义”这个概念,也许是因为列宁主义本身便是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产物,是列宁研究了俄国“广泛的真实生活和革命经验所得出的关于一般规律的结论”,它不可避免地带有俄国的特性、俄国的特点、俄罗斯的民族形式。“走俄国人的路”,不是要简单照搬俄国经验,而是要像“俄国化”那样“中国化”。
第二,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必须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必须带有中国特点、中国特性。而之所以如此强调,显然是在全面而深刻地总结了国民革命,尤其是苏维埃革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其锋芒所向,直指那种不从实际出发、不从国情出发、不实事求是而只是一味“唯上”(共产国际)“唯书”(教条主义)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路线。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一种自觉的理论主张或理论运动,本身便是在历史反思和理论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而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深刻的历史反思性和强烈的理论批判性,以及对于实践的指导性。
由此便可以知道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当作“中国化”的。不但李立三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1930)、王明的《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1931)等,就是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都是不应该被当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形态或理论成果的。如果把“中国化”当作筐,什么都往里装,便不但消解了“中国化”命题的科学性、严肃性、正当性,而且势必将“中国化”变成一个飘忽不定的空洞的“能指”,甚至变成一个藏污纳垢的伪命题、假命题。
(二)“中国化”的理论策略
值得进一步深究的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命题中,毛泽东为何始终使用了“马克思主义”而没有使用“马列主义”或“马克思列宁主义”概念?
对此,王明曾“爆料”,1941年毛泽东在与他的一次私人对话有过这样的表述:
“在建立毛泽东主义时,我保留马克思主义,——毛泽东继续说。——我抛弃的只是列宁主义。我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这样的:列宁主义是俄国的马克思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俄国革命具体实践的结合;毛泽东主义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或者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结合。”[45]
王明的话自然太荒谬。毛泽东从来就是一个坚定的列宁主义者。正因为如此,他才可能作出如此著名论断:“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46]并在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后强调指出:“列宁主义学说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那些地方发展了呢?一,在世界观,就是唯物论和辩证法方面发展了它;二,在革命的理论、革命的策略方面,特别是在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等问题上发展了它。”“我们搞阶级斗争是从十月革命学来的。”而放弃阶级斗争,主张议会道路,实际上就是要把“列宁这把刀子”“也丢掉”;因为“这个门一开,列宁主义就基本丢掉了。”[47]主张“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胜利道路的毛泽东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抛弃”列宁主义,更不可能幼稚到将“抛弃”挂在嘴边的地步。不过,将列宁主义看作是“俄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却应该是符合或基本符合毛泽东思想的。
王明敏感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锋芒,所以他紧紧抓住毛泽东在命题中只提“马克思主义”而没有提“列宁主义”进行了猛烈攻击。如果说“承认马克思主义而否认列宁主义,这是第二国际领袖们和资产阶级大学者们蓄意玩弄的花招”;“1945年的《决议》只字未提列宁主义和共产国际”[48]之类,尚属比较温和的比附或影射,那么,“毛泽东的反列宁主义、反共产国际、反党、反苏和反人民的路线及政治方针”;“毛泽东……的目的具有反马克思主义、反列宁主义、反苏和反共的性质”[49]之类,则纯属粗暴的恶语相加了。“反苏”“反国际”,似乎成为教条主义者们攻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惯用手法。孙平(时任共产国际驻延安联络员兼塔斯社记者)便一再鼓吹毛泽东“民族主义的‘现实的马克思主义’”“是反苏的”。并危言耸听地宣称:这是公开的秘密,不但苏联人知道,中国人知道,就是美国人也知道。[50]
“反苏”“反列宁主义”,显然是无稽之谈。准确地说,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命题中的“马克思主义”虽然是个单称概念,但是,却是包含、隐含了列宁主义在内的。但只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不提“马列主义中国化”,确有“去苏化”“去国际化”,亦即“去神圣化”之意。这应该是毛泽东采用的一种理论策略。其玄机便在于要通过理论斗争的方式来策动党内高层的政治斗争、路线斗争,首先在概念上,就要去除以王明为代表的教条主义所披的“列宁主义”“国际路线”的金字招牌与合法化外衣,以便彻底清算并清除其“言必称希腊”即“言必称马列”的恶劣影响。
众所周知,在中国苏维埃革命时期,一条来自共产国际的“左”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始终在党内占据主导地位。如果说苏维埃运动前期,由于苏区和中央之间交通受阻,有时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毛泽东作为苏区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拥有相当独立也相当权威的话语权、决策权。正是凭借这一机遇,地处穷乡僻壤和远离中共中央的中央苏区得到了迅速扩张和蓬勃发展。不过,1931年1月,在共产国际东方局负责人米夫的一手把持和操纵下,以王明为首的一批“留苏派”或“国际派”“莫斯科派”,被强行塞进了中共中央。正如中共党史所言:“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的领导权实际上由得到米夫全力支持的王明所操纵”[51]。胡乔木曾指出:“列宁建立了一个集中制的共产国际,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原则错误。这种组织永远不能搞。从这里就可以产生社会帝国主义。”其结果,“就是俄国变成全世界的统治者”。[52]这一见解是深刻的。米夫之所以能将中共领导人换成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学生王明等人,几乎相当于重建中共,根由即在于此。
“王明路线”不但比“立三路线”更“左”,而且也更“教条”。“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成为自1931年初到1934年底在党内占统治地位长达四年之久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的标志性口号和符号化象征。王明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向各地大派中央代表、中央巡视员、特派员,一时间“‘钦差大臣’满天飞”。他们“不注重研究现状,不注重研究历史,不注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应用”;“闭着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想当然”地“发号施令”,只会“言必称希腊”,“生吞活剥”苏联经验[53];他们“‘下车伊始’,就哇喇哇喇地发议论,提意见,这也批评,那也指责”,“我们党吃所谓‘钦差大臣’的亏,是不可胜数的。”[54]
1931年11月赣南会议、1932年8月宁都会议后,尤其是1933年初临时中央迁入中央苏区后,毛泽东先后被解除了党内、军内职务,只保留了一个政府主席的虚衔。对此,当时年少气盛的博古曾抑制不住心中的快意对洛甫说:“老毛(指毛泽东)今后只是加里宁了,哈哈!”(加里宁是苏联国家主席)[55]。李德更是直言不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受到严厉的批评。他……失去了主宰一切的影响和迄今为止的权力。他是从领导岗位上被排除的。”[56]
对于临时中央在短短三年多时间,“在敌人统治区域把党闹个精光,一点群众力量也闹个精光”;在中央苏区也把一点老本几乎赔光的惨痛事实,毛泽东深恶痛绝,义愤填膺。1941年他曾写道:
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世界中去认识世界,又从认识世界中去改造世界,就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中国中去认识中国,又从认识中国中去改造中国,就不是一个好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老爷们既然完全不认识这个世界,又妄欲改造这个世界,结果不但碰破了自己的脑壳,并引导一群人也碰破了脑壳。老爷们对于中国革命这个必然性既然是瞎子,却妄欲充当人们的向导,真是所谓“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了。[57]
可见,直到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仍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概念的明确性、同一性、一贯性,而“马列主义”概念,则更多地与教条主义者相关联:
他们一不会耕田,二不会做工,三不会打仗,四不会办事……那些将马列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对于这种人,应该老实对他说,你的教条没有什么用处,说句不客气的话,实在比屎还没有用。我们看,狗屎可以肥田,人屎可以喂狗。教条呢,既不能肥田,又不能喂狗,有什么用处呢?[58]
这番话很有几分尖刻,也很有几分伤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毛泽东对那些“言必称马列”的“老爷们”的强烈义愤。这似乎与“四中全会及上海的那些人,一直是批评苏区和朱、毛的”,还说什么“山沟里出不了马列主义”[59],不无关联。
作为延安整风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在“中国化”理论创新中使用“马克思主义”而不是“马列主义”这一党内习惯用语,逻辑上隐含了将“马克思主义”从“马列主义”中剥离出来,而“列宁主义”则暂时被淡化的意味。这对于那些披着“列宁主义”虎皮,戴着“国际路线”光环的教条主义者们,无异于釜底抽薪。凭借于“留苏”“国际”而获得的政治制高点与理论合法性,顿时轰毁。作为一种理论策略,它的针对性、尖锐性、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而所谓“在‘整风运动’进程中,毛泽东只是利用马克思主义作掩护,实际上反对列宁主义”[60]之类的攻讦,恰恰也从反面印证了这一点。
(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
以“中国化”应有的理论品格来考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开始”于何时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盲点与误区。
作为发生学研究,对于“中国化”开始于何时的探讨,学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从五四运动前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就已开始”了[61];“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并非自今日始,而是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时就已开始”[62]。
作为一种泛泛而谈或一般之论,这种表述似乎可以成立,不必深究。但作为“中国化”研究,则嫌远远不够,并且似是而非。因为任何一种理论都有一个联系实际的问题,如果联系实际或应用就是中国化,那么,无论是“师夷制夷”“中体西用”,还是“西体中用”“全盘西化”,都成了某种理论的“中国化”了。显然,这种观点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何况,作为一种理论接受,“传入”之时难免或因囫囵吞枣、生吞活剥而消化不良,或因望文生义、一知半解甚至误解或曲解。理解接受已成问题,出神入化何从谈起?因此,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不但在“传入”之时,就在“传入”之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谈不上“中国化”的。
陈独秀的自我检讨可以印证这一点。其《告全党同志书》(1929年12月10日)称:我自从1920年随诸同志之后创立本党以来,忠实地执行了国际领导者斯大林等人的机会主义政策,使中国革命遭了可耻的悲惨失败,虽夙夜勤劳而功不抵过。此言虽有推诿之嫌,不过,他关于“幼稚的中国党还没有自己发明理论决定政策的能力”,却也道出了相当程度的真实。五天之后,在《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即所谓《托陈取消派纲领》)中,陈再次强调了这一观点:“没有相当时期经过马克思主义及阶级斗争锻炼的中国党,自己本没有发明理论决定政策的能力;过去及现在错误的根本政策与理论,自然都来自国际。但过去党的领导机关对于机会主义没有一点认识与抗议,忠实的可耻的执行了国际机会主义的政策,这是应该负责任的”。[63]
如果将国际的理论、政策正确与否的问题暂时悬置,仅就当时中共所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本身而言,它们基本来自共产国际应该是事实。
1921年中共一大决议,曾强调中共“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对中国现有政党均“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64]。1922年4月6日,针对马林关于“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均加入国民党”的建议,陈独秀强烈反对而不见容,特别给1920年春来中国帮助中共建党的维经斯基(在中国化名为吴廷康)写信求助,列举了反对加入国民党的六大理由,并强调如果加入所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吴廷康代中共予以陈述与斡旋。[65]不过,1922年7月中共二大做出了加入共产国际的决议,成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而国际章程明确规定:“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若有违反,就“开除出党”[66]。因此,1923年1月12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中国党只能无条件执行。于是,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而在“国共合作”过程中,中共对国民党的不断妥协、退让,乃至一再失误,其中虽然有各种复杂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说,应该是共产国际政策和共产国际代表指示所酿成的果。如果说在这一时期中共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决议,以及陈独秀在执行过程中所“发明”的种种理论,其中包括所谓“二次革命论”等,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但我们难以接受,就是陈独秀也难以认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没有也不可能在“传入”之时,而是在大革命失败之后,尤其是在对苏维埃革命的危机和失败的“反思”之中开始的。在这方面,瞿秋白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思考不应该被忽略。
1927年2月,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的瞿秋白有感于国民革命、国共合作中所潜伏的深刻危机,本着“革命的理论永不能和革命的实践相离”的立场,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应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国情”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并即刻着手开始了这项极具探索性、探险性的理论工作:“应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国情的工作,不可一日或缓。我现在收集四年来的著述付印,目的是在于呈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应用革命理论于革命实践的成绩,并且理出一个相当的系统”。他在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的应用于中国国情,自然要观察中国社会的发展”这一基本的理论立场和原则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理论创造绝非个人行为所能完成,而应该是也必须是一项“集体的工作”。只是由于“集体的革命思想之形成,亦正在于其各个个体之间的切磋”;而“整理我的思想,批评我的思想,亦许对于中国革命的实践不为无益”,所以,他才在“正当革命战争剧烈之际”和“中国历史的轨道正在将转弯未转弯的时期”,“亟亟乎将我的成绩同着我的错误一齐汇集发表”,亲自选编了这本写于1923~1926年的论文集[67]。尽管瞿秋白的上述文字实际上70多年后才得以正式发表,但他明确提出的“应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国情”“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国情”之理论主张,无疑是深刻的,也是极具原创性、独创性和前瞻性的,充分表现了他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运动的深刻洞见和历史自觉。而他给世人留下的泣血之作《多余的话》,更是相当真切而隐晦地披露了他对“中国化”即“应用马克思主义于中国国情”而不得的极度苦闷与无奈。
应当指出的是,强调“中国化”逻辑起点本于对中国革命的历史反思,并不意味任何反思都属于符合中国革命实际情况的“中国化”。比较一下陈独秀和毛泽东思考路径的不同向度,也许不会是多余的。
1927年9月10日,陈独秀在秋收起义的第二天乘船去上海的路上曾说过这么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领导”。[68]毛泽东1930年5月在《反对本本主义》也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69]。陈独秀提出的是领导权问题,毛泽东提出的是领导者的思想方法问题;陈独秀质疑和挑战的是斯大林和共产国际的权威,毛泽东批评的却是党内的教条主义倾向。如果说陈独秀的反思可以概括为“换人”即“换领导”,那么毛泽东的反思却不是“换人”而是“换脑”,即“换思想”“换方法”,是纠正党内那种“唯上”“唯书”“盲目执行”并“给革命带来很大损失”的“本本主义”:
许多巡视员,许多游击队的领导者,许多新接任的工作干部,喜欢一到就宣布政见,看到一点表面,一个枝节,就指手画脚地说这也不对,那也错误。这种纯主观地“瞎说一顿”,实在是最可恶没有的。他一定要弄坏事情,一定要失掉群众,一定不能解决问题。
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开口闭口“拿本本来”……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70]
毛泽东批评的这种“巡视员”现象,在王明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得到了进一步的制度化体制化。为自上而下确保“左”的路线畅通无阻,即所谓“以便保证国际和中央路线百分之百的执行”,1931年5月和1932年3月,中央两次通过了《中央巡视条例》,赋予中央巡视员或中央代表,即毛泽东批评的“钦差大臣”以极大的政治权力:“巡视员是中央对各地党部考查和指导工作的全权代表”,“巡视员对中央须负绝对的责任”;巡视员必须“严格地检查各地党部的领导成份与领导方式”,“有加强和改造各地党部的任务”;“在巡视中必须执行教育和提拔工农干部的任务……同时必须检查各地现有的干部,将检查的结果报告中央”[71]。为加强对苏区的直接控制,王明主持中央工作时期不但向包括中央苏区在内的各大苏区派遣了中央代表或中央代表团,而且1931年5月制定的《中央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还就建立苏区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与当地党委的关系,作了规范性说明和纪律性强调:“中央为加强对于苏区党的直接领导而派遣中央代表去设立各苏区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这是绝对需要的”。“中央局或中央分局是代表中央的,他有权改正和停止当地最高党部的决议与解散当地党委,当地(当地党委)是错了的时候,所以中央局或中央分局只能由中央派遣或指定,而当地最高党部委员会则在公开的领导政权的党中一般的都是由当地党的代表大会产生的,两种组织绝不容混淆与合并起来。”[72]
对于这种既不熟悉、不了解当地实际,却又凌驾于当地党委之上,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巡视员、特派员、中央代表制度,毛泽东是极为不满意和深恶痛绝的。通过对大革命、井冈山斗争、苏维埃政权的创建和反“围剿”战争等一系列革命实践的反复砥砺和艰苦探索,毛泽东深刻感悟到:“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并进而得出了“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结论。[73]
同样是讲“中国革命”,同样是讲“中国人”或“中国同志”,毛泽东的策略比起陈独秀的策略显然要务实得多也智慧得多,也更符合中国革命的特点和具体实际,这恰恰正是“中国化”精髓之所在。
当然,毛、陈的反思不仅是策略问题,而且是关系到中国革命的总体路线与战略方针的大问题。毛泽东主张“农村包围城市”,陈独秀坚持“城市中心主义”;毛泽东坚持“武装斗争”,陈独秀主张“议会斗争”;毛泽东创建了红军,陈独秀则对红军问题大光其火,其《关于所谓“红军”问题》一文中对红军大加挞伐:“在离开政治中心的乡村中,纠合一些土匪散兵以及失业农民,冒充红军”,只能证明党已“堕落至如此地步”。这分明是“把共产党变为土匪党”。在他看来,“在农村中长期的作游击战争便是中国的老把戏:‘流寇而已’”。“这样的游击战争,真是断送革命之最有效的方法。”“企图结合土匪,凭借土匪势力来扩大‘红军’区域,来建立‘苏维埃政权’。‘只此便证明他们是工人运动的叛徒!'”他的结论是:中共必须停止苏维埃运动,而应该“为召集国民会议奋斗”。[74]
陈独秀的上述观点如果将之归为“中国化”,是不妥的。所以,我们前面才特别强调“中国化”所必须具备的理论品格。
毛泽东1930年5月的《反对本本主义》,可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和界碑性成果。李德曾将当时中央领导人“同毛泽东及其追随者的磨擦”提升到这样的高度予以概括:“这已经预示了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和小资产阶级民族主义两派形成的最初迹象。但我必须承认,当时并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75]价值判断自然有谬,事实判断却大体不诬。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中国化”的历史实践是在苏区才真正开始的。而其理论代表,正是毛泽东。
与此相关联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研究,存在同样的理论盲点和误区。这突出表现为将冯乃超1928年1月15日发表的《文艺与社会生活》当作“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首次自觉尝试”,而且肯定了“创造社总结出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形态”;又认为他们“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定下了错误的基调”,使得“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实际上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失误”。[76]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发生学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首次自觉尝试”能否成立?二是价值论或性质论意义上的:“错误的”“发生了严重的偏离和失误”的理论是不是还属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形态”?由于第二个问题在前面的“理论品格”中已有论述,这里只谈第一个问题。
如果说堪称代表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水平的茅盾的《论无产阶级艺术》(1925),因其联系中国文艺实际不够,因此还够不上“中国化”;那么蒋光慈《现代中国社会与革命文学》(原载1925年1月1日上海《民国日报·觉悟》),则在强调了“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这一“反映论”文艺观后,他所谓联系中国文艺实际,如对自认为是“市侩派”的叶绍钧、既是“市侩式”又是“贵族式”的冰心、“颓废派”的郁达夫的批判,以及对“中国惟一的”“伟大的,反抗的,革命的文学家”郭沫若的推崇等[77],和冯乃超一文的联系实际及其基本观点,如所谓“静观人生”的叶圣陶(叶绍钧)“是中华民国的一个最典型的厌世家”,“醉眼陶然”的鲁迅“是社会变革期中的落伍者”,认为郁达夫的“悲哀”在于他同他的主人公一样“沉沦”,以及唯一能够找到的革命作家“就是郭沫若”等[78],其实并无二致,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如果这就是“中国化”,那么,仅就“首次”而言,蒋光慈应该比冯乃超早了整整三年。
因此,如果要为“自觉尝试”确立一个标志性事件,那么,我们认为,在政治理论上它突出表现为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在文艺理论中则主要表现为鲁迅、茅盾以及冯雪峰等人对具有“严重的偏离和失误”的“创造社总结出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形态”的回应和批评。对鲁迅等人所“总结出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形态”,我们将在第四章理论部分进行描述和概括。
(四)“中国化”的文化旗帜
如前所述,所谓苏维埃,即无产阶级专政。苏维埃文化,即无产阶级文化,共产主义文化。所以,在整个苏维埃运动时期,中共反复要求宣传的是“苏维埃文化”“共产主义思想”“共产主义精神”“共产主义文化”。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全面论述了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深刻阐明了新民主主义文化与中国革命,其中包括中国“文化革命”的关系,科学揭示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性质和任务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从1930年《反对本本主义》所提出的“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到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政治报告所强调的“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从1939年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概念,到1940年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全面阐述,《新民主主义论》作为成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的标志性成果和典范,它不仅代表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理论水平,充分表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而且代表了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前进方向,成为中华民族抗战建国的理论纲领和价值认同的文化旗帜,至今仍焕发出历久弥新的思想光芒与理论魅力。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坚持认为,从“苏维埃文化”到“新民主主义文化”,凸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历史建构的内在理路和基本线索。
不过,对于旗帜的引领意义和功能,我们在第二章第一节的第一个问题,将会有概括性叙述;至于《新民主主义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化文化旗帜的性质、功能和意义,在本书的第四章第二节更有专题性论述。为避免重复,故此处只将标题列出以凸显问题的重要性,而不展开具体的论证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