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宠奇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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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迷失

“哥出门了,看好你们的女朋友!”

阿甘发了一条朋友圈,不忘配上自己刚拍的自拍照。

看似随意实则缜密的发型,从容自信却玩世不恭的眼神,还有那若隐若现的胡须,让阿甘在成熟稳重与青春活力的分界线上来回游走。

“不错。嗯。”阿甘对这张自拍照表示出了百分之一千的满意,他不忘反复欣赏几遍,才心满意足地把手机揣进裤兜里,出门去了。

不一会儿,阿甘便走到了楼下的烧烤店门口。

“阿甘哥来了呀。”年轻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呼阿甘入座,打趣道,“今天又是和哪一位美女吃饭呢?”

“在你的面前,谁那么大胆,还敢称美女?”阿甘一脸坏笑地盯着老板娘,“活腻了是不?”

“讨厌!”老板娘把头一低,假装了半秒钟害羞,然后一瞬间就恢复了她的职业假笑——她似乎已经习惯了来自阿甘的调戏,完全可以熟练地在害羞与假笑中来回自由切换。

“还有啊,你怎么知道和我吃饭的只有一位呢?”阿甘傲娇地昂起头,得意洋洋地看着老板娘。

“几位?”老板娘一跺脚,一握拳,一皱眉,那神情似乎是在说:“你和一位美女吃饭就已经够让我吃醋了,还不止一位,真是太过分了!”

阿甘对老板娘的“吃醋”表示了满意,他还想接着调戏下:“你猜呢?”

“够了!”老板娘突然眉头一挑,凶相毕露,“赶紧的,少废话,别耽误我的小本生意。几位?”

“三——三位。”阿甘吓了一跳,赶紧怯生生地回答。

老板娘立马麻利地把阿甘引到一张小桌子前,飞快地摆好三副餐具,然后一溜烟跑了。

阿甘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坐在桌前,看了看表,然后点了一支烟,悠然地吐起了烟圈。

五分钟后,阿甘的对面终于有人了——江湖上人称磊磊的纯爷们。

又过了五分钟,桌旁又坐了一位——外号刚哥。得了,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依旧是纯爷们。

老板娘的脸上露出熟练的、鄙夷的眼神,不要问阿甘是怎么知道的,他平均每三分钟会朝老板娘的方向观测一次。

“这个店还真不错,阿甘你真会选地方。”刚哥对这家烧烤店给予了极高的赞赏,“关键是这环境,要不是闻到烧烤的香味,我还真以为这是在画廊里呢。”

“没错,还有这沙发,一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磊磊立刻表示了赞同。

中年男人对餐厅的选择,越来越趋同。要是在五年前,他们三个纯爷们约吃饭,一定要选择味道好的餐厅,至于环境,那都是无所谓的了。哪怕是那种人挤人、得弯腰坐小板凳的小餐馆,只要味道好,也一定是他们的首选。

人到中年,他们的选择却完全不一样了。

环境太嘈杂的餐厅——免谈!因为那样会影响聊天,毕竟大家聚在一起,聊天是主要的,吃东西是其次的。

椅子不舒服的餐厅——免谈!因为那样会无法安放自己日益臃肿的肚子,吃得差一点没关系,可不能让委屈自己的“好身材”。

看到磊磊和刚哥对自己选的餐厅表示了极大的满意,阿甘也得意极了。

“那当然,哥选的餐厅,怎么会不好?你看这老板娘,别看她做事麻利、彪悍,人家可是名牌大学管理学毕业的,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你们看看餐厅这细节,还真符合她处女座的特点。”阿甘开始了口若悬河。

磊磊和刚哥面面相觑。

“如果你读了一本好看的小说,想了解下作者,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对吧?”刚哥问磊磊。

“对啊对啊!”磊磊赶紧回答。

“同理,欣赏了一部好看的电影,想了解导演的信息,也一样合理。”刚哥继续说。

“这个自然!”磊磊赶紧附和。

“可吃到满意的餐厅,就去打探老板娘的信息,不仅连别人学的什么专业都知道,连星座都打探到了。这个就有点神奇了吧?”刚哥露出了不怀好意的坏笑。

“这个——这个——”阿甘语塞。

“哎!哎!你该不会是对老板娘有意思吧?”磊磊观察出了阿甘的异样,打断了心不在焉的他,“群宠啊群宠,你还真有点意思。”

“看哥来征服她!”阿甘把视线移到老板娘的身上,然后傲娇地昂起了脑袋,轻蔑地说。

在刚哥看来,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样的轻蔑表情绝对不可能出现,他向阿甘投以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这下子,阿甘更得意了。

“拉倒吧!”磊磊对阿甘的了解,显然远远胜过刚哥,他一脸的鄙夷而又认真地说,“群宠,请注意!请注意!这是现实生活中,不是在群里!在群里,你可以今天征服这个,明天征服那个,可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而且在餐厅里。”

“餐厅里又怎么呢?”阿甘一脸不解。

“餐厅里最不缺的,就是菜刀了!”磊磊真相了。

阿甘一下子就老实了。

“你为什么叫他‘群宠’?”刚哥不解地问磊磊,“这个外号有什么来历?”

“我和阿甘同在一个群里,所以知道这个外号的来历。他在这个群里可是人人可调戏的群宠。”磊磊兴致勃勃地向刚哥解释起了这个外号的来龙去脉。

原来,磊磊和阿甘不仅是大学同学、同一个公司的同事,还是同一个微信群的群友呢。他们所在的那个群,是一个大学校友群,由一位资深校友所建。在这个城市里的校友,有相当一部分都在这个群里。

阿甘是这所大学毕业的工程硕士,年纪轻轻的他就已经是高级工程师了,还在一家设计院担任部门经理,也算是事业有成了。由于长期去工地,阿甘练就了一身肌肉,比起同龄人的啤酒肚,那简直就是碾压。至于长相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有一说一,阿甘哪怕不能算高颜值,也还算得上是耐看的。充满自信的他总是喜欢在群里发各种照片:自拍照、工作照甚至证件照。他那副憨态可掬的样子,深得群中的男女老少的喜爱,再加上他总是喜欢在群里邀约聚会,有时是约吃饭,有时是约喝茶,知名度相当高。在这个几百人的微信群中,他要是敢说自己第二出名,绝对没有人自称第一。群里的一位天才为他取名“群宠”,很快,这个新外号就立刻在群里传开了。

“原来如此。想不到阿甘竟然是这样的闷骚群宠。”刚哥大吃一惊,“你一定祸害了很多群友。”

“这是一个秘密,我们先喝酒吧。”阿甘赶紧转移的话题。

阿甘回答得真巧妙,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劝酒,真是酒桌上转移话题的完美方式。

时间也过得真快,很快就到了深夜,桌子上也横七竖八地倒了很多酒瓶。

“一——二——三——四——五——六,嗯,正——正好七个。”阿甘看着这么多小郎酒的空酒瓶,突然来了精神,“好久没喝这么多了,必须拍照纪念下。”

阿甘把酒瓶整齐地摆放好,拍图发了朋友圈,配的文字是:“一夜七次郎。”为了表示真实性,他还特地把位置信息也一同发了出来。

磊磊和刚哥对阿甘投以鄙夷的眼神。

“你这叫故意制造歧义!”

“对!玩文字游戏!”

“哼!”

酒毕,阿甘和两位酒友哼着小曲走出了餐厅,这真是开心的一天。

阿甘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接近中午的时候。

他习惯性地用右手摸摸床头柜,想抓起手机看看时间,却发现床头柜似乎比原先更近了。

“啊——”

阿甘大惊失色——这不是他的家!

这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