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接受委托,沈夏出任崔英捷辩护人
看着突然出现的身影,沈夏啊了一声,“啊,我是,请问你找谁?”
“我叫於雪,是汉东政法大学的研究生,特地来找你的。”
见对方来找自己,沈夏顺势坐了下来,也让对方请坐。
“是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吗?”
“不是。”
沈夏一笑,“那就是有案子要起诉?”
“那个算是吧,我有个案子想要委托沈律师你,但是不是现在,而是未来,可能一天或者一个月。”
呃……沈夏看着对方,伸出了右手,“拿来。”
“拿来什么?”
“你的学生证,你的学历我现在很怀疑。”
我好心找你办案子,你居然要查我的学历?於雪掏出自己的学生证给扔到了沈夏手中。
“嘶~”沈夏看着手中的学生证,对方还真是汉东政法大学的研究生,而且研究方向还是刑法学方向,但是为什么话都说不清呢?
难道说,老师是个老糊涂?
沈夏试探性的问道:“那个於雪同学是吧,我问一句啊,咱导师喜不喜欢撕报纸玩吧?”由于对方和自己是同龄人,所以沈夏也一改往日沉稳的风格,毕竟自己穿越前也才三十几岁嘛。
撕报纸?高教授撕报纸吗?於莹不假思索的回答着。“没有。”仔细想想之后,她愤怒的质问道,“你居然敢说高育良教授是老年痴呆?”
“我没有,这可是你说的。”沈夏嘿嘿一笑,也不和对方开玩笑了,“说吧,到底有什么事情找我。”
於莹随即把早上的事情经过给讲述了一遍,听完后,沈夏拿出手机指着同城热搜问道,“你说的不会是这个案子吧?”
“是,就是这个案子。”於莹点着头,同时也在观察着沈夏的神态,要是对方不愿意,她再另寻他法就是了。
其实对沈夏来说打什么案件都无所谓,而且影响力越大的案件反而更加有助于提升他的知名度,钱多钱少一个月前沈夏可能会在意,现在他也在意但是却没有那么在意了。
“我能问问原因吗?你是汉东的研究生,同门的师兄姐妹恐怕知名律师不在少数吧,就算这件事情你认为是你引起的,第一时间也不应该来长久这儿找我吧?”
“嗯,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我老师建议我来找沈律师你。”
“那最直接的呢?”
“因为沈律师你比较便宜。”於雪看着沈夏,露出着无辜的表情,这可不是我要说的,是你自己问的。
【叮!】
“触发任务——接受於雪的委托”
【任务奖励】:与汉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亲密度+30
“接受委托倒是无妨,但是有一个问题。”见系统都弹出任务奖励了,沈夏没有拒绝的理由了,这个奖励可以说十分的诱人。
当律师你可以没有人脉,但是当一名著名律师你必须有着强大的人脉,虽然自己有系统的存在,但是作为汉东省唯一的政法大学,其在全省司法系统的影响力还用说吗?
关系好了,无疑还为未来办案子提供一些小方便。
“什么问题?”
“现在崔英捷逃亡了,就算我们从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也得等到崔英捷到案不是吗?而且要委托也得当事人近亲属委托,你这算什么?”
“好人好事?”沈夏指出着对方程序的不合法性。
“你答应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我去找崔英捷的父母谈委托。”
“那等你的好消息咯。”
“这是我的微信,我们有事情随时联系。”
沈夏和於雪互相添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之后,“你人还不错嘛,是个好人。”於雪看着和自己同年龄的沈夏,发了一张好人卡之后便告辞了。
呃呃,这张好人卡就大可不必了吧。
人不错,就是有点……有点虎?沈夏一时没有想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对方,但是他在对方的身影好像看到了刚刚执业时的自己。
曾经为了替当事人维权,在和烂尾楼的开发商打官司的同时,面对濒临破产的开发商和看到当事人花空了六个人钱包只换来了小区几根门柱时,沈夏免费的代表当事人起诉了银行、住建局等部门,最终替当事人要回了一部分的损失,那件委托自己甚至还贴了一点儿钱。
握着保温杯的沈夏坐了下来,正陷入回忆时,被系统给打断了。
【叮,完成任务】
【任务奖励】:汉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亲密度+30
沈夏看着关系一栏多出来的“汉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几个字样。
移动着鼠标搜索起了崔英捷案的相关信息,提前做着准备。
由于本案就发生在京海市街头,而且还有着众多路人用手机摄像头将全程录了下来。
这件案子成了当天晚上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其中聊的最多的就是法院会怎么判,不少时髦的博主都做起了视频,甚至直播聊着。
在京海市执业的沈夏自然也是多人催更的对象,想要他直播聊一聊,于是他也做了一个视频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进行着解读。
“大家好,我是沈夏,最近在忙一件影响力比较大的案子,所以直播的事情恐怕得延后了。”
“关于大家最近后台私信的京海市崔英捷案,我只就我目前所掌握的信息讲解一下。”
“我看到有博主说,有人说崔英捷构成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在本案中,没有崔英杰遭受到了不法侵害的情形。”
“是否判处死刑,那就要看崔英捷所构成的相关罪名。”
“也就是我们下次直播会聊的找妈妈论了,所有刑罚都有妈妈也就是一个具体的罪名了。”
“那么在本案中什么罪名会是死刑的妈妈呢?”
“最符合本案的有两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
“两罪最高刑罚都可能判处死,这不等于没说吗?”
沈夏尽量用着最简单的语言解释着自己对本案的看法。
“所以别急,我们仔细想一想妈妈是不是也有着不同?起码有亲妈和干妈之分吧,亲妈和干妈是不是对自己儿子的爱也会不同?”
“我们可以仔细看《刑法》中两者对死刑的摆放位置,在故意杀人罪中死刑在最前,也就是应当优先考虑儿子死刑,这是干妈啊,包不得自己儿子冲锋在前。
而在故意伤害罪中死刑则是在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等情形才会考虑,儿子应当最后考虑,这是亲妈啊,希望儿子永远在最后平平安安。”
“所以本案检察院到底是使用死刑的亲妈还是干妈作为罪名指控,那便是本案的关键。”
……
……
“一切有法,大家再见。”
视频有点长,沈夏在取好视频名字“亲妈干妈论之——崔英捷案。”选择了上传。
在大家看完点赞投币转发之后,纷纷评论着。
“找妈论居然能和刑法联系在一起。”
“虽然我不想笑,但是真的好搞笑。”
【锄禾当午】:大家觉不觉得沈律师他分析的这么详细,他会作为崔英捷的代理人啊?
【用户已注销】:楼上的算了吧,虽然沈律师确实挺厉害的,但是这件案子不可能给他办,太年轻了。
【我是比哈特】:是啊,沈律师毕竟在资历方面太欠缺了。
……
……
就在视频发布的三日后,九月末崔英捷主动自首。
当日,京海日报头版头条报《许庭案后又一案,崔英捷辩护人——沈夏!》
一切有法,总会有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