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明清清淮地区城市地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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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理景观的空间分置:以韩信、漂母相关故迹为中心

举凡郡邑先贤之懿德,可垂范于后世,以示教化。韩信乃淮阴人,戎马倥偬于秦汉之际,《史记·淮阴侯列传》状摹其生平履历曰:

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饮,人多厌之者。常数从其下乡南昌亭长寄食。……信钓于城下,诸母漂,有一母见信饥,饭信,竟漂数十日。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1]

此段文字关涉韩信生平的主要方面,即寄食于人、漂母饭信、胯下之辱等,韩信的这些遭遇在地方故实与历史文献中被反复演绎,逐渐形成以韩信、漂母故迹为中心的地理景观。当地人建庙妥灵,祭祀韩信,如韩信庙、韩侯祠、甘侯祠、淮阴侯庙,韩信垂钓被演绎为韩信钓台、韩侯钓台等建筑,漂母饭信则有漂母墓、漂母岸、漂母祠、千金亭,另有淮阴市、胯下桥、南昌亭、韩信城等诸多故迹与景观,凡此均为缅念先贤、仁妇而建。就现今行政区划而论,上述诸故迹与景观分属于淮阴区、淮安区,亦即原淮阴县、淮安县,约略相当于明清清河、山阳二县。诚然,历史故迹散落于不同的地理空间之中实属正常,不过像清淮地区的情形,即距离之近、纠葛之繁,尚为鲜见。[2]那么,清淮地区地理景观的空间分置,具体依循怎样的时空脉络?何以出现清河、山阳二县在故迹归属问题上的纠葛,与前文所述“淮阴”地名的演变是否存在关联?前贤时俊对韩信、漂母诸故迹,持有怎样的地理认知?地方志书对此作何解释?兹试辨析之。

一 韩信、漂母相关故迹的时空分析

清淮地区韩信、漂母相关故迹,较早见于文献记载者为漂母墓、韩母墓。司马迁曰:“吾如淮阴,淮阴人为余言,韩信虽为布衣时,其志与众异。其母死,贫无以葬,然乃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3]郦道元《水经注》中又载:淮阴故城,“昔韩信去下乡而钓于此处也。城东有两冢,西者即漂母冢也,周回数百步,高十余丈。昔漂母食信于淮阴,信王下邳,盖投金增陵以报母矣。东一陵,即信母冢也”,由此可知漂母墓、韩母墓乃韩信所立,均位于秦汉淮阴故城之东。唐宋时期,漂母墓尚存。刘长卿旅经淮南,咏及漂母墓曰:“古墓樵人识,前朝楚水流。”[4]此处“楚水”即指淮水,漂母墓当距淮水不远。前已述及,北宋初年古淮阴县曾并入山阳县,《太平寰宇记》亦记漂母墓于山阳县之下,而宋代其他地理总志则多记之于淮阴县。[5]其实,漂母墓等基址当未迁移,即在秦汉淮阴故县之地,恐因文化故迹归属受制于政区分合之态,划入析出,后世学者不察,以至于文献记载杂错纷呈。漂母墓等故迹的归属,与前述淮阴故城相似,需要加以辨明。正德《淮安府志》卷11《祠祀》“陵墓”栏中记曰:

韩信母墓,在淮阴县西四十里,漂母墓相对,俗呼“东西冢”。

漂母墓,在城西四十里,旧淮阴县北。《寰宇记》:“信为楚王,立冢以报漂母。”

“韩信母墓”条中“淮阴县”指明清山阳县,“漂母墓”条中“旧淮阴县”则指秦汉淮阴故县,正德《淮安府志》将漂母、韩母二冢归隶于山阳县。不过,嘉靖《清河县志》中对此曾有申辩,内称:“漂母,《史记》:母为淮阴,按:淮阴在马头镇,则为清河人明矣。”[6]故而在同书卷3《古迹》中,录入诸如漂母岸、漂母墓、韩信母墓等淮阴故迹。则清河邑人以汉代淮阴县旧址为明代马头巡检司驻地,将漂母诸迹转接于县域之内。据前文考论,明代马头巡检司当为东晋淮阴城,非秦汉淮阴故城。不过,《清河县志》对秦汉故迹的声称,仍隐示出这一问题的个中曲折。至明代后期,方志文献中趋向采取折中的方式,将漂母墓等故迹分述于山阳、清河二县,且对清淮地区韩信、漂母相关故迹的归属问题作一批注曰:

韩侯遗址:漂母清河人,所居毗邻山阳,地境在今淮口甘罗城一带,皆高阜,人居极盛。其垂钓之址亦在。只今韩城、漂墓、韩母之坟,万家具墟,今《清河志》其事实迹可验。山阳以郡属当志,然博者按土而知之矣。[7]

此段材料“乃辑拾遗”而成,嘉靖《清河县志》为其文献来源之一,且据以为信。“其垂钓之址亦在”,当指嘉靖《清河县志》中所谓的“韩信钓台”,殆其时仍存其迹。天启《淮安府志》纂者认为,韩城、漂墓诸故迹属于清河县,当无疑义,因山阳乃淮安府附郭县,故而将漂母墓等故迹记于其下,亦未尝不可。至清乾隆年间,遂予以厘正,悉数载入清河县。由此,就方志文献记载观来,可以明晰漂母墓、韩母墓诸故迹由山阳县划归清河县的历时脉络。

虽漂母墓、韩母墓屡遭灾沴,不过其基址未曾移易,而山阳城内、外淮阴侯庙以及韩侯钓台、漂母祠等故迹的兴筑与建构,再加上明清时人咏叹相关故迹和景观者不乏其例,故对山阳县韩侯、漂母故迹的考释与论证,可以为我们解读清淮地方社会提供更丰富的历史场景。在清淮地区韩信、漂母相关故迹分置或重建问题中,关涉较早者为淮阴侯庙、韩信庙与韩侯祠。[8]民国《续纂清河县志》卷14《古迹》“淮阴侯庙”条曰:“在淮阴古城淮水岸,唐时即有之,今山阳东南之庙,乃康熙中知府徐恕所重修,非旧庙也。”检视唐人诗集,有李绅《却过淮阴吊韩信庙》诗曰:“功高自弃汉元臣,遗庙阴森楚水滨。”[9]此处明言淮阴县韩信庙,当濒近淮水。宋元时人亦多有咏叹韩信祠庙者,称淮阴侯庙、淮阴祠或韩信祠诸名。“山阳东南之庙”当指位于府治东南的淮阴侯庙,[10]殆亦即漕运总督署东的韩侯祠,故在山阳县域内兼有淮阴侯庙或韩侯祠之称,且所指相同。韩侯祠当始建于明万历之前,淮安府推官曹于汴鉴于当地“武教之未明,亦文治之未洽也。乃乘握篆时,特请于院道诸公,创为鹰扬会于郡之韩侯祠”[11],以振兴淮安府武教事业,故韩侯祠成为武学砥砺与交流的重要空间,与兵神韩信之遗意颇相契合。

再观韩信垂钓、漂母饭信之事所演绎的地理景观的空间分置。山阳人吴玉搢曾指称:“今郡城北门外漕河堤壖,有韩侯钓台在漂母祠前,乃明万历间郡守刘公大文所追建。而唐宋人过淮阴皆无咏钓台诗,即吾乡诸先达,明成弘以前集中,无此题也,有之,自潘中丞始。”[12]“潘中丞”即指明正德三年(1508)进士潘埙,潘氏辑有《淮郡文献志》,其中确录有“韩信钓台”之名。[13]不过揆诸文献获知宋人赵公豫《燕堂诗稿》即有咏钓台者曰:“湖水盈盈历古今,我来凭吊识淮阴。王孙自失三齐志,漂母谁怜一饭心。”[14]同书同卷另有《漂母祠》一诗:“英雄未得志,落魄有谁怜?一饭寻常事,千秋颂母贤。”作者赵公豫为南宋初年人,祖居常熟县,[15]赵氏亦作华佗墓、玻璃泉诸景诗,如其所记不诬,恐其曾游历江淮。关于早期韩侯钓台的材料别无旁证,其所指何处迄难确断,不过将之与漂母祠相提而论,则可判断南宋初期可能即有韩信、漂母诸故迹迁置山阳县的现象。旧淮阴县亦曾建有韩信渔钓之基址,恐即前文提及的嘉靖《清河县志》中的“韩信钓台”。就目前所获材料而言,山阳城外重建之遗迹早于旧淮阴县,有违史实,当是文献阙如或别有其名之故,置此存疑。

山阳重建之韩侯钓台位于城西北运河东岸,未移他址,漂母祠则几易其地,且历经翻修。现存咏山阳漂母祠较早的确切记载,见于明代前期山阳人高安[16]的《漂母祠》一诗。嘉靖年间,总漕都御史王又撰有《漂母祠记》文曰:“淮旧城故有祠,盖知敬其人矣。而其言教,由太史公来,未有能阐之者。予僭发其义,镌于石,用质诸谒漂母者。”[17]“淮旧城”指附连于旧城的护门小城即瓮城、子城,旧城四门“皆有子城”,[18]又前引高安咏漂母祠诗后人注曰“本在东门内”[19],故可推知漂母祠当初建于淮安旧城东门子城处。其后,漂母祠复有更迁。明成化初年,漕运总兵官杨茂“慨母混于水神一祠,大为亵渎,非所以妥厥灵也。令淮安卫指挥丁裕,相郡城西门外隙壖数武,构堂三楹,中肖母像以专奠焉。后房三楹,命焚修道士沈宗潮居之,灵爽始有依也”,后陈锐、杨逊均有加修之举。[20]约于明清之际,漂母祠又曾由西门外迁至北角楼韩侯钓台北侧,清康熙朝以来亦曾屡经修葺。[21]

韩侯、漂母等相关遗迹之重建,另有胯下桥、淮阴市等。唐人温庭筠有《送淮阴孙令之官》诗曰:“鱼盐桥上市,灯火雨中船。”清人注曰:“淮阴城北半里,为跨下桥,十里为杜康桥。”[22]跨下桥亦作胯下桥,可见唐代淮阴县或即有之;又言“城北半里”,殆淮阴城北门外胯下桥附近,已形成以鱼、盐市场为主的商业街区。宋代胯下桥尚存,梅尧臣曾作诗云:“跨下桥南逆水风,十幅蒲帆弯若弓。”[23]结合作者旅居行程,此即淮阴县之“跨下桥”。南宋地理总志中均载有“跨下桥”,谓“在淮阴县,即韩信为少年所辱之处”。[24]至于山阳县境的胯下桥,未见确切记载,仅有南宋初年叶廷珪辑《海录碎事》一书中称:“胯下桥,在楚州宝应南一里,韩信遇恶少年之处。”[25]此则材料实有疑窦,待考。山阳县胯下桥的确切记载见于天启《淮安府志》中,称其“在淮阴旧县二百步”,同书同卷清河县下亦记有胯下桥之名,量其地望,“所指实为一地”,[26]与前述淮阴故城、漂母墓、韩母墓等故迹情形大体相同。其实,同一地理景观分述于两县,以山阳为郡治所在兼而记之,本身恐即隐含可资细究的地方文化语境,将在下文予以试析之。与胯下桥相关的则是“淮阴市”的迁置与重建。“淮阴市”之景当源于韩信曾在淮阴城内市廛处受辱于里中少年,可见东汉时期已见“淮阴市”之谓。此后,代有咏“淮阴市”者,不赘述。乾隆《淮安府志》卷28《古迹》清河县“古淮阴市”条曰:“在淮阴故城,即淮阴侯微时遇少年处。今府市口有淮阴市碑,乃后人所立,非旧地也。”古淮阴市在秦汉淮阴故城即甘罗城,属清河县,山阳城内府市口“淮阴市碑”为明万历年间刘大文重建,当无疑义。[27]

二 景观迁置的因与果

韩信、漂母为秦汉之际淮阴县人,其相关故迹当原置于此,即后世文献中所称“旧淮阴县”或“淮阴故县”。据前文考论,历史时期清淮地区行政疆域盈缩不定,“旧淮阴县”曾四次并入山阳县,南宋末年清河置县,至元代中期甘罗城即秦汉淮阴故城更为清河县治,故此后“旧淮阴县”地当隶属于清河县。另外因淮阴城址亦屡经迁移,清淮地区当留存多处称为“淮阴故城”的城垣旧址,即秦汉淮阴故城、东晋荀羡淮阴城、南宋八里庄城等,历史文献未加以辨识,导致讹误相续。明清时期,山阳城内外韩侯钓台、漂母祠等地理景观的重建,引致“旧淮阴县”地及其相关故迹逐渐出现行政归属方面的错杂纠葛。

南宋初年以降,黄河南下侵夺淮河水道,“旧淮阴县”为黄淮交会之处,“四面浸灌,岁恒苦之”,诸如甘罗城、胯下桥、漂母冢等,“在昔颇号形胜,顷以灾沴频仍,皆就湮废,仅存名迹而已”。[28]鉴于此,明代中期以后,漕官、郡守相继在山阳县境内对韩信、漂母相关故迹予以兴建和修整,韩侯祠、漂母祠、韩侯钓台皆归此类。民国淮阴县人张煦侯对此颇有微词:“独怪明清郡城大吏,意取耀俗,遂漫不深考,自湖嘴以迄旧城,所标古迹同于吾县者三数处。”[29]漕官、郡守重建韩侯、漂母诸故迹,张氏释为“意取耀俗”,恐有失偏颇。以漕署之东的韩侯祠为例,其重建当与嘉靖、万历年间的倭乱之患有关。淮安府联城建于嘉靖三十九年(1560),以加强城池防御功能;万历二十三年(1595),“倭奴边警,署府事、推官曹于汴添设敌台四座”[30],恰韩侯祠亦乃曹氏所建,且置鹰扬会于韩侯祠内,砥砺武学,振兴士气,可推知韩侯祠并非“意取耀俗”而建,其兴建当应时所需,故而韩信遗风在山阳城内得以接续与传承。

那么,何以漕官、郡守将韩侯、漂母诸故迹移置于山阳之境?仅如天启《淮安府志》中所言“山阳以郡属当志”?笔者认为,“旧淮阴县”地曾四次并入山阳县,且其相关故迹尽皆湮废,能在山阳县境得以重建,实为地方文化之幸。更为重要的是,韩侯、漂母诸故迹移置山阳县,当与前文已述的明清时期“淮阴”逐渐成为山阳之代称有关,这可视为诸故迹可以移置山阳县的必要条件。不过,这一地理景观移置确实造成对于“旧淮阴县”及其相关故迹认识上的淆乱与偏差,况且在这一移置过程中,出现未对原故迹名称更改而径直沿用的现象。如淮阴侯庙或韩信庙,唐代或即有之,而在万历《淮安府志》卷6《学校志·祠庙》中有“淮阴侯庙,在郡治东南,祀汉韩信”,其后则续有苏轼诸人诗文。也就是说,地方志编纂者即将淮安府城郡治东南的淮阴侯庙误视为“旧淮阴县”地者。再如,韩信曾有“淮阴侯”之号,故咏叹山阳韩侯钓台之人遂多有以“淮阴侯钓台”称之,或略称为“淮阴钓台”,张鸿烈有《淮阴钓台》诗曰:“别有荒台傍水滨,王孙当日此垂纶。”[31]赵翼亦有同名诗作:“遗迹长淮一钓台,常令过客此徘徊。”[32]凡此皆为山阳城西门外之“韩侯钓台”,其实,此处“淮阴”当可指代韩信即淮阴侯,抑或其未遇之前游离之地,不过题咏者本人或后世阅此诗者,恐亦未加辨识,而认为韩信曾渔钓于此。诗文之作以其唱和酬应之路径,使这一观念流转于文士群体之中,故而山阳即可以“淮阴”之名,将“旧淮阴县”故迹自然嫁接于己,以至于地方文献中出现同一故迹分载于山阳、清河二县之下的情形。至清乾隆年间,地方志对这一景观分置问题予以统一清理,基本上将这些故迹划入清河县境,[33]诚如同治《重修山阳县志》中辨析曰:“韩侯钓台,城西北运河东岸,旧迹在淮阴,此后人移建。按旧志:古迹如淮阴市、胯下桥、洪泽馆,及邱墓内之漂母、韩母墓,其地皆在淮阴,已入清河县志篇内,概从删削,庶几征实。”[34]可见,清代中期以后,清淮地区韩侯、漂母诸故迹所引致的地理景观分置问题,以清河县兼有“旧淮阴县”地而终结。

其实,在文化故迹归属问题中,症结主要在于“孰为真迹”的判定上。清山阳县人刘培元曾记韩侯钓台,称:

或曰:此特淮人追建,以志不忘尔。淮之城建于晋,重筑于赵宋,运河通漕自明永乐始,汉时不有也。由此城而西北数十里,旧有韩信城,与信母墓相近。……意侯钓处必在故城,与清淮接近,何可误指此为真迹耶?予应之曰:“柳州不云乎,兰亭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空山矣。此地如无此台,安知不为荒榛蔓草所蒙灭,樵夫牧竖所践躏?所谓地以人重,非欤?淮阴故城僻在一隅,游迹罕到,而此台孤悬,往来凭吊无虚日,岂地之显晦亦有数存其间耶?……凡兹淮土,皆侯精神所聚,即谓斯台之等于真迹亦可。”[35]

这一段文字记载颇为精审,堪称允论。韩侯、漂母诸故迹原置于秦汉之际的淮阴县,其时山阳、清河均未立县,故而追溯始源,后世逐渐构建的山阳、清河境域的相关故迹均不得称“真迹”。由于清淮地区行政建置频有更动,原淮阴县曾划归山阳县或清河县,故迹归属随政区更移而变,文献记载或兼顾或疏略于政区因素,其本身恐即难称可信,再加上后世传抄者未加辨识,以致讹误相传。清代中期以后,将韩侯、漂母诸故迹记入清河县,则亦因其时“旧淮阴县”地隶属清河。以今视昔,当注重故迹建置的时空场景,结合政区更移的发生因素,较为全面、辩证地理解变动中的清淮地方社会。


[1] 《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中华书局,1963,第2609~2610页。

[2] 荀德麟:《两淮互见古迹的综合考证》(《淮阴志林》1987年第1期)对两淮地区互见古迹的创建时间、地域归属等方面,均有辨正,对本节的写就颇有启发意义。

[3] 《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第2629~2630页。

[4] (唐)刘长卿:《刘随州诗集》卷2《经漂母墓》,丛书集成新编第70册,影印本。

[5] (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39《淮南东路·楚州》古迹栏“漂母墓”条,第1655页。

[6] 嘉靖《清河县志》卷2《人物·列女》,台北淮阴同乡会影印本,1990。

[7] 天启《淮安府志》卷24《丛纪志二·丛谈》,第1007页。

[8] 参见荀德麟《两淮互见古迹的综合考证》(《淮阴志林》1987年第1期)一文中对相关故迹的类型比对。

[9] (唐)李绅:《追昔游集》卷下《却过淮阴吊韩信庙》,《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079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102页。

[10] 万历《淮安府志》卷6《学校志·祠庙》,第482页。

[11] (明)朱维藩:《淮郡新建鹰扬会纪事碑记》,载(清)邱沅等修,段朝端等纂《山阳艺文志》卷2。

[12] (清)吴玉搢:《山阳志遗》卷1《遗迹》。

[13] (明)潘埙:《淮郡文献志》卷24《先贤诗文余录》,第525页。

[14] (宋)赵公豫:《燕堂诗稿》不分卷“韩侯钓台”条,《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第114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197页。

[15] 宝祐《重修琴川志》卷8《叙人》,《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第69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333页。

[16] 万历《淮安府志》卷15《仕籍传》载:高安“山阳人,贡太学,宣德间授南宫知县”(第741页)。

[17] (明)王:《漂母祠记》,载天启《淮安府志》卷20《艺文志一》,第826页。

[18] 正德《淮安府志》卷5《规制一·城池》,第47页。

[19] (清)高安:《漂母祠诗注》,载(清)邱沅等修,段朝端等纂《山阳艺文志》卷7。

[20] (明)雍时中:《重修漂母祠碑记》,载天启《淮安府志》卷20《艺文志一》,第832页。

[21] 同治《重修山阳县志》卷2《建置·坛庙》。

[22] (唐)温庭筠著,(清)曾益等笺注,王国安标点《温飞卿诗集笺注》卷8《送淮阴孙令之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第163页。

[23] (宋)梅尧臣:《宛陵先生集》卷34《使风》,《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影印本。

[24] (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39《淮南东路·楚州》“跨下桥”条,第1652页。

[25] (宋)叶廷珪撰,李之亮校点《海录碎事》卷3下《桥道门》“胯下桥”条,中华书局,2002,第108页。

[26] 又见荀德麟《两淮互见古迹的综合考证》,《淮阴志林》1987年第1期。

[27] 民国山阳邑人卢福臻曰:“城西北府市口有淮阴市石碑,明万历庚午东鲁刘大文题。”见《咏淮纪略》卷下“淮阴市”条,民国7年(1918)仿宋排印本。

[28] 正德《淮安府志》附明《淮安府图说》文字,第543~544页。

[29] 张煦侯著,方宏伟、王信波整理《淮阴风土记》第1章《清江区》,第375页。

[30] 天启《淮安府志》卷3《建置志·城池》,第126页。

[31] (民国)王光伯原辑,程景韩增订,荀德麟等点校《淮安河下志》卷16《古迹》,第461页。

[32] (清)赵翼撰,李学颖、曹光甫校点《瓯北集》卷2《淮阴钓台》,第29页。

[33] 详见乾隆《江南通志》卷32《古迹·淮安府》,清乾隆元年(1736)刻本;乾隆《淮安府志》卷28《古迹》。

[34] 同治《重修山阳县志》卷19《古迹》。

[35] (清)刘培元:《韩侯钓台记》,载(清)邱沅等修,段朝端等纂《山阳艺文志》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