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事业的发展
宁夏地处祖国西部,由于深处内陆,属半旱和干旱气候的过渡地带,雨少风多,蒸发强烈。全区年均降水量305毫米,由南向北递减,降水集中于7—9月,占全年降水的70%左右;年蒸发量平均1320毫米,由南向北递增。黄河过境水量年均320亿立方米,全区耕地1857万余亩,得黄河浇灌之利。开渠引黄灌溉从秦汉开始,已有2000余年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宁夏水利事业有了空前发展,主要采取“裁弯取顺”的办法,先后对秦、汉、唐徕、汉延、惠农、七星、美利等大干渠进行了改造扩整。扩整了旧有的干、支、斗渠,相应的改建、增建了渠上建筑物,渠道的引输水能力较过去普遍增大一倍以上。在扩整旧渠道的同时,大力整修旧沟,开挖新沟,又在不能自流排水的低洼地区建电排站和机井,健全排水系统,使灌排配套。
沿黄水利设施
1960年青铜峡大坝建成,蓄水60亿立方米,使青铜峡至石嘴山194千米长、34千米宽的灌区,形成比较完整的排灌系统。黄河青铜峡水利枢纽建成后,结束了秦、汉、唐徕、汉延、惠农、大清、泰宁等七大干渠无坝引水的历史,提高供水保证率近100%;省去浩繁的干渠渠道岁修工料,减免了黄河枯水和冰凌对渠首的致命威胁,更为高部位渠道的兴建和旧渠道的整并创设了条件。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建成后,卫宁灌区的美利、羚羊、七星、跃进等干渠将由无坝引水变成有坝引水,提高引水保证率,不仅使现有107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得到保证,并能新增灌溉面积275万亩。该枢纽总装机15万千瓦,年发电6亿度,效益显著。20世纪80—90年代兴建的固海扬水工程、陕甘宁盐环定扬水工程和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使宁夏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灌溉面积进一步扩大。
在黄河防洪与河道治理方面,自1964年黄河大水以来,沿河两岸已陆续筑起防洪堤453.6千米,以堤防加人防的方式,有效地防止了河洪漫淹。20世纪80年代初以前,河道整治由沿河各县市各自为战,大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小规模治理上,1983年以后,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宁夏黄河整治规划”,进行统一的有计划的治理。整治原则是结合河势及已有工程设施,因势利导,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整治标准按黄河流量6000立方米/秒设计(20年一遇洪水),7310立方米/秒校核(50年一遇洪水)。经过10余年的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险工险段险情基本解除,险工弯道得到控制。
南部山区包括固原、海原、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盐池等八县和中卫、中宁、吴忠、灵武四县(区)黄河右岸的部分山区,面积占全区的五分之四,人口约占全区的一半,该地区水资源贫乏,水蚀风蚀,水土流失均较严重,旱灾频繁,农业产量低而不稳,为西部的贫穷地区之一。20世纪50年代大力兴修小型水利,1958—1960年掀起水利高潮,在各河流上兴建水库,拦蓄径流与洪水,发展灌溉。20世纪70年代初的抗旱打井,既发展了井灌,又解决了部分人畜饮水困难;70年代中期开始,高扬远送黄河水到山区,扩大灌溉面积,建设新的绿洲。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泛兴修水窖,打土圆井,集中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同时,发展窖灌农业和庭院经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有计划的退耕还林还草,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从50年代开始,培地埂、修梯田、打坝地、造林种草、治沟治山,出现了一批治理典型。以后,虽几起几落,但从未中断。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责任制后,开始以户包小流域综合治理,效益显著,到2000年已累计治理面积11465平方千米,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9.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治水理念不断升华,河长制全面推进,治水兴水迈入全新时代。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改革再次谋篇布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一系列涉及水利发展格局的重要文件、制度、规划竞相出台。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就我国水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实践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宁夏扬黄水利设施建设
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结合宁夏空间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全省域空间战略发展规划,并立法保障;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的意见》,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以及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支撑;自治区成立了水安全委员会,新组建了水资源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了自治区层面管理保护水资源的领导、协调和实施体系;自治区人大、政协高度关注,履职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法规执行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和咨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校联合举办“宁夏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县处级以上干部研讨培训班,加大了水资源管理保护的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战役打响,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身边的河流悄然发生变化:污染的河湖清澈起来,断流的河水欢奔起来。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河畅、水清、岸绿的美好图景正变为现实。2017年7月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总河长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并讲话,对宁夏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要求。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级河长设置方案、有关制度等文件。高位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建立责任链,形成共治圈;坚持标本兼治,铁腕治理水污染问题,下大力气抓源头保护,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坚持综合治理,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结合起来,实行上下游共治、左右岸联治、点和面同治,以水资源保护管理带动整个生态不断好转。
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后,宁夏水利工作将结合特殊的区情、水情,牢固树立人水和谐的思想,充分发挥水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有效节约保护水资源,加快城乡水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与荒漠化防治、盐碱地治理,加强生态修复,注重水源涵养,实现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构建宜居舒适的生活空间和山川秀美的生态空间,让广大群众生活在天蓝、地绿、水净、人富的美丽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