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珠三角城镇河涌情况
珠三角网河区主干河道宽阔多汊,宽者2000多m,窄者数百米。珠三角除了纵横交错的主干河流之外,在网河地区,还有数万条的围内排涝且兼顾灌溉、排污以及通航的河涌,这些河涌的宽度一般在5m以上,宽的可达100m左右,甚至更宽。
本书中“城镇水系”指珠三角城镇河涌、湖、塘等。
1.2.1 河涌基本情况
河涌,泛指河汊、沟渠、小河道。在珠三角地区,河涌指河汊、湖汊,河流的支汊、溪水或河水的分支、汊流等。总而言之,它是指比较小的河流、溪流或支汊等,以及无头无尾(没有河口、河源)的或两头设闸的一段河道等,是珠三角地区特有的河流或河道术语。
从大的方面讲,珠三角的河涌一般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位于堤围内部,通过水闸与网河区连通,如图1-2所示。这类河涌两头都是“河源”或“河口”,在涌口水闸打开时,涨潮进水、落潮退水,属双向、缓流水体,通过水闸调度亦可实现单向流。
图1-2 第一类河涌示意图
第二类河涌是指发源于山岗地区的河流,如图1-3所示。这类河涌一般上中游段不受潮汐影响,下游若入注网河区,则受潮汐影响,属感潮河段。洪水或风暴潮期间,由于洪水或潮水倒灌,一般在涌口设有挡潮闸或在下游涌口段加高堤防。
图1-3 第二类河涌示意图
1.2.1.1 网河区内的河涌
珠三角网河区的内河涌系指除骨干水道和入注河流之外的、联围或堤围内部的防洪排涝或城市、农村排水、排污河道、溪水、汊道、沟渠等。这类河涌的主要功能是排涝,并兼顾有灌溉、通航和养殖等用水功能。随着城市扩大和农村城市化发展,这些河涌的污染大多已经十分严重,河涌及岸带生境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该类河涌是本书关注的重点之一。
位于珠三角网河区的城市有6个,分别是珠海、中山、江门、广州、佛山和东莞。广州市原8区(白云、荔湾、东山、越秀、天河、黄埔、海珠、芳村)和近年成立的番禺、南沙2区也位于网河区;佛山市除三水、高明2区部分区域不属于网河区外,禅城、南海、顺德3区全部位于网河区;中山和珠海2市全部位于网河区,但区内有部分山丘台地不属于网河区围内河涌调查的范围;东莞市有麻涌、中堂、洪梅、沙田、道滘、万江、望牛墩、高埗、石碣、石龙等镇位于东江三角洲网河区域;江门市有蓬江、江海、新会3区为三角洲西部网河区。
据广州市水务局调查,广州市中心区(即原8区)主要河涌有231条、段(不含已经填埋的河涌),总长度913km,河涌的主要功能为排洪涝、排污、纳潮,部分兼有灌溉与通航。中心区现有水面面积为129.05km2,其中珠江39.04km2、河涌18.8km2、流溪河及白坭河22.36km2、水库4.56km2、湖(塘)44.29km2。现状水面率为9.98%(含珠江),每平方公里内有城市内河河道长度为0.7km(不含珠江、白泥河等入注河流,下同),河道数0.18条。地处珠三角河口地区的番禺和南沙2区,土地面积1313.8km2,其中,河涌和围外水域高达461.5km2,约占总面积的35%。番禺区共有外江河道19条,总长度272.5km,围内河涌387条,总长度734km,平均每平方公里内河河道长度为0.95km(不含外江河道长度,下同),河道数0.50条;南沙区共有外江水道15条,总长度290km,围内河涌131条,总长度316.62km;南沙区水面面积率为37.9%,平均每平方公里内河河道长度为0.58km(不含外江河道长度),河道数0.24条。
佛山市有内河涌共2802条(不计毛渠、河沟),总长5084.8km,平均每平方公里内河河道长度为1.31km,河道数0.72条(不含外江河道长度)。其中主干河涌245条,长约1529.5km;支干河涌492条,长约1176.7km;佛山市河涌密度最高的地区是顺德区,共有内河河涌1390条,总长度达2010km(1998年为2785km,5年间河涌长度减少了27.8%),平均每平方公里内河河道长度为2.49km(不含外江河道长度,下同),河道数1.72条。佛山顺德区的围内河涌密度,是珠三角网河区内河河流密度最高的地区。
中山市共有河涌638条,总长度1505km,平均每平方公里有河涌0.35条,长度0.84km。河涌密度最大的镇为南头镇,平均每平方公里有河涌2.03条,长度2.28km。五桂山和三乡镇为山丘地形,没有围内河涌。在不包含山丘面积的情况下,中山市平均每平方公里有河涌0.40条,长度0.95km。
上述3个城市的河涌调查范围一般为河道宽度5m以上,最小的也在3m以上,有的地区为10m以上。珠三角网河区围内河涌总条数和总长度,按该区域土地面积9750km2进行推算,预估围内河涌总数约为4936条,河涌总长度约为10078km,平均每条河涌的长度约为2.04km。见表1-1。
表1-1 珠三角网河区主要城市河涌密度及推算结果
① 水面面积包含外江水道。
1.2.1.2 山丘地区的中小河流和河涌
珠三角9市土地面积4.17万km2,其中平原占地2.27万km2,丘陵山岗地1.90万km2。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深圳市是比较典型的丘陵山岗地形。深圳市的地形地貌特点和河流特性、密度,与珠三角其它丘陵山冈地的情况比较类似,因而利用深圳市水务局的河流调查数据,估算整个珠三角地区丘陵山岗地的河流数量和河道长度是比较恰当的。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调查,深圳市集雨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共计310条,河道总长度1000km(见表1-2)。深圳市河流一级支流共113条,二、三级支流99条;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仅5条,即深圳河、观澜河、茅洲河、龙岗河和坪山河。这些河流分属南、西、北三个水系:以海岸山脉和羊台山为主要分水岭,南部诸河注入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称为海湾水系;西部诸河注入珠江口伶仃洋,称为珠三角水系;北部诸河汇入东江或东江的一、二级支流,称为东江水系。深圳市的河流密度为平均0.159条/km2,长度为0.512km/km2,以此可以估算得珠三角非网河山丘区的河涌长度为9733km,条数为3017条(见表1-2)。平均每条河涌的长度为3.23km。
表1-2 深圳市集雨面积大于1km2河流数量及统计结果
续表
注 控制面积为流域在深圳市境内流域面积,未包括境外流域面积。
1.2.1.3 非网河平原区的河涌
在珠三角地区,除了网河区平原之外,还有大量的台地平原和西、北、东江干流区间的平原等。这部分地区的平原面积,按照珠三角平原区面积总数减去网河区面积总数进行粗略估算,以此确定除网河区之外的平原区的城市河涌数据,虽然比较粗略,但也能满足要求。
珠三角非网河平原区的河涌密度,既不同于网河区的河涌密度,也不同于山丘区的河流密度。本次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按照上述两者的平均值进行估算是比较恰当的。
在网河区作为整体剔除后,本次研究区范围内的平原区计算面积大约为12950km2,平原区的河涌密度,按照山丘与网河区平均后,其密度分别为0.773km/km2和0.333条/km2,按此估算得到的非网河平原区河涌条数和长度分别为:4306条和10010km;平均每条河涌的长度为2.32km。
1.2.1.4 河涌数量与长度
根据《珠三角城市河涌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引》资料,珠三角除主干河流之外的城镇河涌约有12259条,长度29820km。网河或非网河平原区的河涌调查范围一般为河道宽度大于5~10m,山丘河涌调查范围一般系指流域面积大于1km2,平均每条河涌的长度为2.43km,河流密度为0.715km/km2和0.294条/km2。珠三角城镇河涌总数及长度估算结果见表1-3。
表1-3 珠三角洲城镇河涌总数及长度估算结果和密度情况
注 表中山丘和非网河平原区计算面积可能与实际的情况会有一定差异,原因是网河区既有山丘地形,也有平原地形,而调查时往往不进行区分等问题造成的。
从河涌的分布来看,珠三角九市范围内的河涌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及东莞五市。根据初步资料统计,广州市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约有231条,总长913km;深圳市集雨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310条,总长度约1000km,大于100km2的仅5条,分别是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及深圳河;佛山市共有内河涌2802条,总长5084.8km,其中主干河涌245条,长约1529.5km,支干河涌492条,长约1176.7km。中山市河涌638条,河长约1505km;东莞有河涌及中小河流35条,总长约467km,其中最主要的河涌水系为东引运河水系、石马河水系及挂影洲中心排渠等;珠海市纳入河涌范畴的主要有前山河、洪湾涌及广昌涌;江门市主要河涌分布在市区(含新会区),包括江门河、礼乐河、天沙河等;肇庆及惠州的河涌相对较少。
1.2.2 河涌整治概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涌问题不断显现。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珠三角地区陆续开展了河涌的整治与修复工作,其中省级层面开展的针对河涌整治的规划主要为2005年完成的《珠三角网河区主要河道清淤保洁工程建设规划》,这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而开展的一个专项规划,整治范围包括流经珠三角各市的重要河流、流经主要城镇及人口密集的河流和区域内底泥受污染的取水口河段。整治的重点是做好河道及河涌的清淤、除污、清障以保障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新建、扩建、改建蓄水设施以及配合适当的引水措施加大水流动力,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使河道、河涌保持良好的生命力,并结合水利整治美化城市改善景观等。该规划的编制实施,促进了珠三角地区河道及河涌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珠三角各地级市也针对本市河涌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的河涌整治工作,其中力度比较大的地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市。
广州市借举办亚运会的契机,投入近500亿元进行污水治理,并于2009年2月编制完成了《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其中河涌的综合整治是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截污、水体治理、河道清淤、堤岸建设和景观创建等。广州市581项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项目,在2010年9月30日前相继完成。
深圳市近年来也加大了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完成了《龙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布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等境内主要河流、河涌的综合整治规划,并逐步推进实施。
东莞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自2006年开始,对东引运河、寒溪水、石马河、挂影洲中心涌等流域水系进行了综合整治,完成了《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规划》、《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东莞市挂影洲围中心涌流域综合整治规划》等境内主要河涌水系的综合整治与修复规划。
佛山市针对河涌的整治需要,开展了包括《佛山市主干内河涌综合整治规划》、《佛山市排涝规划》等相关规划及汾江综合整治方案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另外,中山、江门及珠海等市也开展了河涌的整治规划和治理工作,中山的石岐河、江门的天沙河、珠海的前山河等均得到了一定的治理。惠州市也相继开展了淡水河以及其它内河涌的整治。
虽然珠三角各市均开展了一些河涌综合整治与修复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地河涌整治工作起步较慢,整治任务艰巨,资金缺口大,时间紧迫等,而且整治缺乏系统性,特别是界河、跨界河流的整治存在协调难度大、整治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对重要水源地造成污染的河涌还普遍存在,河涌的泄洪、排涝、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等各种功能仍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013年,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计划2030年前投入856亿元完成169条主要河涌整治,将全面辐射、带动和促进全省各地开展生态水利建设;同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计划投资约1187亿元用于水环境整治;东莞市和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也规划分别投入180亿元和100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