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信贷行业发展报告(2014~2015):P2P网贷平台风险评级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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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展背景和历程

P2P网络信贷(Peer to Peer Lending)作为网络金融的典型代表,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沟通、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促使交易完成的金融服务,旨在使个体之间或个体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直接借贷。2005年,全球首家P2P网络信贷平台Zopa在英国成立;随后,P2P这一新型借贷模式就获得了市场认可,迅速传入其他国家。P2P网络信贷作为一种全新金融理念和金融形式,核心是“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它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资金流动,为很多无法从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获取资金的融资者提供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鉴于此,它甚至被赋予民主金融、普惠金融等多种意义。在P2P网络融资平台上,资金需求者可自行提交融资需求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保证还款的形式(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平台经过审核后发布到网站,从而实现网络自助式融资。投资者根据融资人的借款信息,自行决定出借金额。

作为一种网络金融时代的有效创新模式,P2P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对于完善金融体系、填补信贷空缺、弥补中小企业融资缺口、缓解民间资本投资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所引发的长尾效应也引起政府、社会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自2007年6月中国第一家线上P2P信贷平台——拍拍贷上线运营以来,经过几年探索与积累,自2013年起,P2P网贷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行业获得迅速发展,平台数量与日俱增。

P2P网贷在我国获得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我国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目前国内超过50万亿元的庞大居民存款,为我国P2P网贷行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基础。同时,中国当前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也为P2P网贷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利率非市场化情况下,中国的个人、小微企业信贷由于银行成本-收益、激励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一直没有发展起来,面对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需要,P2P在借款端的刚性需求十分强烈。在经历了探索、扩张、调整和趋于规范的发展阶段后,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分化。

1.起步探索阶段(2007~2011年)

2007年拍拍贷上线,是我国P2P网贷业务的开端,这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贷模式。这一时期的平台大约有46家,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等地区,活跃平台主要有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等。截至2011年底,成交量约84.2亿元,贷款余额约为14.08亿元,有效投资人数3.1万人左右。

在P2P网贷起步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出身,没有民间借贷和相关金融经验,因此早期主要是复制国外模式,以信用借款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就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标。这一阶段对于最终投资者来说,网络借贷收益较高,风险也很大。2011年底,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出现了第一波违约风险,包括空中贷、天使计划、贝尔创投等十余家问题平台。

2.成长扩张阶段(2012年)

这一阶段,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发生变化,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同时又关注网络的创业者开始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此期间,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始开发相对成熟且价格低廉的网络平台模板,从而弥补了这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的创业者在开办网络借贷平台时技术方面的不足。基于此,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46家左右迅速增加到179家。截至2012年底,平台成交金额超过228.6亿元,有效投资人超过6万人。

由于这一阶段开办平台的创业者具备民间借贷经验,了解民间借贷风险,他们吸取了前期平台失败的教训,采取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对借款人实地进行有关资金用途、还款来源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风险。这个阶段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基本真实,但由于个别平台老板在经营上管理粗放、欠缺风控,导致平台出现挤兑倒闭现象。

3.爆发式增长阶段(2013~2014年)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增速趋缓,增长方式进入“新常态”,国内各大银行在2013年开始收缩银根,减少贷款。很多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或者在民间进行高利贷放贷的投机者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看到了商机。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2012年的179家左右猛增至2013年的近779家,随后,2014年又进一步增至1942家左右。截至2014年12月,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历史累积成交量超过4484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有效投资人数达到120万人。

得益于市场的扩大、关注度的提升和监管机构的宽容态度,大量投资机构开始看好这一行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银行、国资、上市公司、风投资本进入网络借贷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加速了网络借贷行业布局,包括一些金融巨头和电商,都在准备涉足这一行业以分得一杯羹。2014年1月9日,人人贷宣布完成总额为1.3亿美元的A轮融资,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一笔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投。随着P2P融资热潮的开启,不断有P2P平台获得PE、风险投资等的青睐,这不仅为行业注入了丰厚的资金,也增强了人们对P2P融资的信心。截至2014年底,网络借贷行业获得风投青睐的平台达36家,上市公司、国资国企入股的平台分别为17家、13家,有银行背景的平台达10家。

4.规范、调整阶段(2015年以来)

2013年之前,我国对P2P网络借贷的定义、准入、信息披露等都处于立法空白境地,涉及民间借贷的法律和司法借鉴只有《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些法律和相关规定,网络借贷平台的借贷活动属于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现实中,P2P平台借款利率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比比皆是,一旦出现风险,投资人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随着平台数量的剧增,P2P网络借贷的竞争日渐激烈,相关风险也在不断积聚。2013年9~11月,我国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发了提现危机,全国多地发生了逾40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事件,使得P2P的风险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也促使政府监管部门加快了对P2P网络借贷进行行业规范和监管的进程。2014年4月2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明确遵守“四条红线”。2014年9月27日,中国银监会创新部领导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提出P2P网贷行业监管的“十大原则”。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武汉、贵阳等地均有方案出台,规范和支持包括P2P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

2015年新年伊始,中国银监会进行部门重组,将P2P网贷监管正式纳入新创设的普惠金融工作部。至此,监管主体正式就位,预计监管规则也将很快落地,这势必会促进我国P2P网络借贷持续、健康和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