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康霖文集:基础与前沿(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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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金融及其特色

——为中国金融立论

内容提要:大国金融:扶贫金融是大国金融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始终是大国金融的重头戏;在大国中要特别关注货币政策效力的区域差异;地区间资金流动是大国金融的关注点;聚焦国际金融资源配置是大国金融的担当。

社会主义金融: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商业银行相对高度集中;金融机构展业的亲政府倾向;财政与金融的同一性及其统一平衡。

发展中的金融:它处于变化、发展和前进之中;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基于中国国情,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可取,生搬硬套,简单模仿要排除;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现代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现代金融就是创新金融、协调金融、绿色金融,开放金融和共享金融。

金融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金融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条件。

关键词:大国金融;社会主义金融;发展中的金融;现代金融


2018年10月27日,教育部社科司考察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社科司一行除了听取汇报、参观展览外,在座谈中提出: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要着力研究中国金融。什么是中国金融,这是一个慎重而又前沿的课题,业内人士研究较少,没有权威的文献可循。在这里,我们的初步认知是:大国金融;社会主义金融;发展中的金融。这是多少年来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结合中外实际,经过调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后得出的理性认知。

一、大国金融

在这里,大国的“大”是就区域而言。中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千米,幅员辽阔。在这一大国中,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其中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脱贫问题、“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反映在金融领域:

(一)扶贫金融是大国金融的组成部分

中国有14亿多人口,在这一大国中,主要由于自然条件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多的人口处于贫困状态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2.2%下降到4%以下。”年平均脱贫1000万人以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据报道,现在仍有4000万左右的人口处于脱贫中,精准脱贫仍然是艰巨的任务。

1.扶贫金融的理论基础确立

一般来说理论基础是确立事物存在的机理,主要是回答某一事物为什么、因什么产生和发展。要阐明扶贫金融为什么、因什么产生和发展,必须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金融的实际出发进行理性认知。在精准脱贫中,要不要发挥金融的作用,在理论上怎么回答?金融学术界早有研究,曾康霖教授1986年发表于《财经科学》第四期上的一篇文章中指出:货币作为资产或资金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在于分配。其含义有:①当货币作为商品或资产价值的实现形式时,成为商品或资产的价格,商品或资产价格的高低分配着收入;②当货币自身成为商品进行交易时,不仅价格的高低影响着升值或贬值,而且自身作为金融资产实现着分配。这样的分配总体来说,形成政府、企业和家庭各自的资产。各自持有资产的多少,成为贫富差异的标志。它反映着社会成员对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的分配、再分配。继后,2002年曾康霖教授又在《富人是否一定比穷人更讲信用》一文中指出:应当说作为社会的人都是具有信用素质的,“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在国内学术界的讨论中,有人曾引用古人的两句话“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无信用”来佐证信用制度的建设必须建立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这是无疑的。但这样的佐证会使人产生误解,似乎只有产者才讲信用。其实,这是对古人的这句话的片面理解。据我国古籍中的记载,孟子曾说过:“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为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仕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在这一段话中没有“无恒产者无恒心”这样的典句,更无“无恒心者无信用”的表述,相反,孟子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可见引用古人的两句话来佐证信用制度的建立必须建立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完全是作者对孟子这一段话的理解和引申。但这样的理解和引申是不全面的。按笔者的理解:这一段话是孟子为齐宣王献上的“治国方略”,其关键词为“恒产”“恒心”“明君制民之产”“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所谓“恒产”即固定的财产,其引申的含义是权利;所谓“恒心”,即应具有的道德准则,其引申的含义是义务;所谓“明君制民之产”,即英明的君主要让老百姓拥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所谓“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意思是只要老百姓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则要他们服从于你们的统治就容易了。所以按作者的理解,孟子对齐宣王献上的“治国方略”就是要求得“恒产”与“恒心”的互动,用现代的语言表述,就是要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制衡。只不过在孟子看来这种互动只有那些拥有知识的人才能做到(唯士为能)。这样理解孟子的这段话是想说明:不能认为只有有产者才讲信用,无产者就不讲信用。同时想表明:只要讲求“权利与义务”的制衡,信用观念就能建立,信用制度就能健全。金融的法理基础是信用,金融活动是建立在社会人信用素质的基础上的,只要加强教育让人们拥有知识,人人都会讲信用,而不论他们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此外,从法学的角度说,金融是以货币和有价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为载体的交换,是权利和义务的制衡。权利和义务的交换要能成立取决于当事者的信用。信用是权利和义务制衡的保障。在信用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人们不仅有尽信用的义务,也有享受信用的权利。

以上从三个方面确立了扶贫金融的理论基础,回答了在精准扶贫中,要不要发挥金融作用的问题。概括地说,扶贫性金融的理论基础之一:金融具有分配、再分配的功能,金融活动也是一种分配机制;扶贫性金融的理论基础之二:“以人为本”在信用面前人人平等;扶贫性金融的理论基础之三: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2.扶贫金融的制度安排

贫困,是相对而言的。大国的人口中有贫困,小国的人口中也有贫困;发展中国家人口中有贫困,发达国家人口中也有贫困。世界银行制定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贫困标准。其标准不仅以人均生活费去衡量,而且还有生活质量的制衡。制定标准,其目的在于供不同国家或地区扶贫制度安排选择。各国或地区在扶贫制度安排上,通常是国家或地区财政承担着主要任务,此外,有钱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参与扶贫。这是扶贫制度安排的常态。在国外的常态中,金融机构通常不参与扶贫,金融学领域也不存在扶贫金融的概念。但在我国,金融机构通过融通货币资金缓解社会成员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也成为常态。当今通过金融缓解社会成员生产和生活中困难的范围,扩大到弱势群体,并着力于弱势群体。这种状况的形成是因为社会成员以金融为依托,形成、分配、占有和流动社会财富。而这一切必须以信用为基础,信用体现着它们的承诺兑现和现实的偿债能力。弱势群体缺乏现实的偿债能力,但不能否定他们的承诺兑现。此外还应当承认他们占有金融资源的一部分借以进行智力、物力投资进行开发,也就是认知他们对社会发展、创造财富的贡献。所以,只允许强势群体以负债的方式分配占有金融资源,不允许弱势群体以负债的方式分配占用金融资源是不合理的,未充分体现社会公平。还必须指出的是:安排扶贫金融制度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的:①现阶段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不可否认存在着更多的弱势群体;②我国是大国,贫富差距始终存在;③国力有限,财力有限,在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借助于金融;④采用金融方式扶贫,能够建立起激励机构,起到采用财政方式不能起的作用;⑤采取金融方式扶贫具有针对性、可选择性和差别性,由此可实现部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总之,扶贫性金融能够存在于我国特定的时期、特定的领域,作用于特定的对象。当代,缩小贫富差距要靠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如果说第一次分配要着力讲效率,第二次分配要着力讲公平,则第三次分配要着力讲善心。简单地说讲善心也就是把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捐赠出来,关心、扶持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这不仅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办法,而且是社会进步、文明的表现。

3.扶贫金融的运作模式

扶贫金融运作模式选择,需要有以下因素支撑:

一是要科学界定弱势群体。总的说来,金融扶贫要关心、扶助弱势群体。但怎样科学地界定弱势群体必须研究:能够以现行的生活贫困状况去界定弱势群体,比如其生活消费支出在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人群、享受失业社保的人群等;也能够以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承担着较大的社会风险而不能自行消除的群体,界定为弱势群体,比如缺乏固定收入来源的人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些个体及小型工商业者等。总之,弱势群体相对强势群体而言,它的特点是不仅是面对实际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困难,而且面临着未来的较多的不确定性。从广义来讲没有承受力创业投资企业特别是搞科技开发的小企业也是弱势群体,因为他们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性,承受着较大的风险。弱势群体是个发展变化的概念,但在一定时期是相对固定的,因而金融扶贫的对象也是能够确立的。弱势群体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从空间考察,扶贫金融的需求构成有:家庭扶贫性金融;行业扶贫性金融;地区扶贫性金融。

二是金融扶贫的供给要有“两只手”。金融扶贫供给的建立应按科学发展观的需求,要靠“两只手”,即:既要靠市场,又要靠政府。靠市场要一步一步地走,超前违背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是要受到惩罚的;靠政府不能推出一个模式,从上到下,统一执行,要承认差别,尊重下面的创造力。结合我国现实建立和发展扶贫性金融的构想,总的说来是:财政、金融配合,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撑,社会富裕阶层资助。也就是要培育金融资源,利用金融手段,扶助弱势群体,推动贫穷落后地区发展,让他们分享改革、开放、经济、金融发展的成果。进一步说必须按以下思路行事:①机构设置的区域性:哪些地区应有这样的金融组织,哪些地区没有必要有这样的金融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如城市的某些社区,农村的“老、少、边、穷”地区。②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和独立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主力,商业性金融机构为辅助,但不排斥可以有扶贫银行、扶贫信用社,也可以有扶贫基金会、扶贫金融办。各类扶贫金融的组织形式必须独立运作,只有独立运作才有效率。③资金来源的多元性:财政拨款、央行注资、商业借贷、社会捐赠、各方赞助。④资金运用的规范性:规范什么样的人群(地区、行业、家庭)能够享受扶贫金融服务,哪些人群不能享受。⑤操作程序的选择性:确立不同类型的扶贫金融方式让弱势群体选择,如:小额低利助学贷款、小额免利就业贷款,分期偿还生活贷款、长期扶贫开发贷款等。不同的扶贫方式,有不向的条件、不同的需求、不同的操作方式。

总之,扶贫性金融能够存在于我国特定的时期、特定的领域,作用于特定的对象,它能够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起到采用财政扶贫方式不能起到的作用。所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扶贫性金融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这种必要性在于金融在建立和谐社会中必须有所作为,这种可行性存在于政府的改革发展、组织倡导和实施优惠政策中。

(二)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始终是大国金融的重头戏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农业、农村始终是最关注的对象,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始终是大国金融的重头戏。这一点在另一些大国中不存在,在他们那里有农村,但没有农村金融。

中国的农村金融的诞生与改造“小农”密切相关。多少年来,按经典作家和权威人士改造“小农”的思想就是走合作化的道路,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怎样建立,怎么运作,归谁领导,一直是个值得探索的问题:在相当长的期间,农村信用合作社归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后来农村信用合作社又与农业银行脱钩。

农业银行与信用社脱钩后,国家对信用社的行政控制力比以前有所减弱,而中央银行则主要依据金融法规,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准备金制度、利率水平控制等制约和规范信用社的经营活动。这样,农村信用社比以前拥有了较多的经营自主权,但没有建立起保证农民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机制。在这种状况下,自主权的增长使信用社成为一个既相对独立于国家的银行,又独立于农民的利益群体,于是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形成经理人控制。现在的情况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县为单位,县联社是一级独立法人的金融组织,全国没有农村信用合作总社,而各省有省联社对县级联社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领导管理,推动县联社进行改革,够条件的县联社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向商业性金融转型。不够条件的县联社,仍然沿用信用合作的名,但逐步丧失了信用合作之实。农村金融制度建设这条路怎么走,仍在探索中。学术界对农村全新制度的建设进行了研究,集中讨论了以下问题:

1.农民有多大的金融需求

农民缺钱消费需要借钱支撑,严格说来不是金融需求,或者说是狭义的金融需求。广义的金融需求的产生一是要有经济基础,二是要有金融意识,二者缺一不可。有经济基础,无金融意识,只能让人把钱存起来,成为所谓的“土老肥”;无经济基础,有金融意识,只能让人成为“负翁”或“投机家”。如果这样的认同成立,则只有那些富裕或者较富裕的农村、农民才有产生金融需求的条件。比如农产品集中加工、运输、销售的地区,“公司+农户的地区”、需要进行科技投入进行农业开发的地区等。测量农民金融需求大小的条件不仅要看农民要不要借钱,而且要看农民会不会花钱。从一个家庭来说,金融意识强不强,主要看对利息的敏感度。如果利息变动对家庭流动性资产的作用大,则金融意识强,反之,则反是。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是:我国相当大部分的广大农村缺乏金融需求:①在这些地区农业生产主要是一家一户的耕种,用经济学的语言表达,这些地区还处于“小农业经济”状态;②农村的青壮年大部分流向城市,留在家里的是“703861部队”(指老人、妇女和儿童),这些人留守农村,一是把家产守住,二是保持几亩地的简单再生产;③农民的家庭资产绝大部分是生活资料,且缺乏流动性;④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如土地)不属于自己,不能用于交换;⑤相当多的农民缺乏金融理论和金融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甚至根本没有金融意识;⑥部分人缺乏信用观念,信用制度有待建立;⑦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承受负债的能力弱。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实际上是金融制度安排,金融制度安排是一种金融供给,如果改革更多的是从金融供给方面做文章,而不去注重考察农民的金融需求,则是制度安排失衡,是“一厢情愿”,是“单相思”,这种制度安排难以得到需求者的认同,其效率不会高,或者说其作用有违初衷。

2.怎样把握支持“三农”

“三农”是指农民、农业和农村,农民是个群体,农业是个产业,农村是个区域。现在的问题是这三者都在变化:相当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流向城市成为新一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农业早已超出了种植业、养殖业的概念;农村正在向城市化推进和发展,大、中城市的周围和城市之间的连接,使农村变成了城市的郊区,改变了农村的原有状态。这些变化使得“三农”的概念欠明确,边界模糊。在“三农”边界模糊、概念欠明确的条件下,使得支持“三农”的定性定量难以稳定测定。现实当中金融部门向有关部门提供、上报的支持“三农”的各项指标口径不一,范围各异。有人说,凡是与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加工、消费有关的活动都是“三农”;有人说,凡是有利于支持农村建设的都是支持“三农”。实际情况是:金融支持农民的面虽然在扩大,但数量较小,而大部分的金融支持是作用于那些已进入城市或城镇从事非种植业、养殖业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户少但产值占比大。这种状况给人们提出了一个理论和实际的问题;金融支持“三农”能不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的面貌?如果金融支持“三农”不能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不能有效改善农村面貌,支持“三农”的意义就要打折扣。

当代,在农业生产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在农副产品价格相对低廉的情况下,农民要想在农村增加收入是很有限的,农民靠农业是富不起来的。农民要增加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只有进城谋业、打工。要使农民进城能谋到一个好的职业,取得打工的较高收入,只有推进城镇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要拓展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空间,为此,发展县域经济是重要的,要把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要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为着力点。只有这样,才能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所以,支持“三农”这个概念要辩证理解,要落到实处,要找到切入点。必须指出,让农民进城谋业、打工提高农民素质是先决的、重要的。按照这样的分析逻辑,我认为支持“三农”可概括为如图1所示的图式:

图1 支持“三农”的逻辑思维模式

图1表明,支持“三农”,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目标,要把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作为切入点,要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为着力点。这样的思维模式是否丢掉农村、轻视农业、忽视农民的力量呢?绝对不是。要大力发展农业,发展农业一定要改变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而要改变农业这种状况,不仅要推广先进技术,而且要有制度安排。制度安排的选择,既要靠政府政策推动,也要靠市场力量。市场主体是企业家,市场形成靠农村城镇化。所以支持“三农”不排斥农村城镇化,支持“三农”就是要让部分农民成为企业家,让广大农民成为扩大内需消费的积极推动者。

3.金融不仅要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更要倡导新农村建设

金融要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这是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重要初衷。近年来,有人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调整,农村合作金融能力有限,农村金融成了“空白”,农民的金融需求相当大的部分是借助于民间金融。

当代,金融作用于农村建设,要顺应时代之潮流,结合我国农村之需要。按权威文件的精神,在农村建设中要:“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现在的问题是,谁是按这样的精神推动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政府,是企业,还是个体农民?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理论,农村的建设要靠政府推动,更要靠企业组织实施,一家一户的农民势单力薄,难以致富。可以说,我国农村包产到户,靠一家一户耕种的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了,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历史潮流、建设新农村之需要。在这种状况下,金融制度的安排要面向农村建设。在这一方面仅指出四点:①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开发和规模经济的投入,对此要以企业为载体,而不是一家一户的农户。②要着力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加强农村的基本建设和增大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别是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③农村金融制度安排,要以扩大农业保险和增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力度为切入点,因为总的说来,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折腾,需要社会保障的支持。④要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作为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的终结点,也就是说金融服务不能只着眼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暂时困难,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其中,信用素质的提高是重要的。

4.金融制度安排,必须适应农村的变化,建设好县域金融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村有了很大的变化。在这里仅指出与金融制度安排相关的几点:①农民的货币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在增加的货币收入中,主要来自农民进城的打工收入,占了70%以上。城乡收入差距在经济发达地区大概是3∶1,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在5∶1以上。②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虽有所加快,但农村的环境、生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③就大部分地区来说,农村的规模经营尚未形成,缺乏技术和投资,仍然是现阶段农村经济的主流。④农村产业结构除少数地区有变化外,多数地区仍以种植业为主。⑤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的程度有所提高,但进展不快。⑥农民的素质虽有提高,但素质提高了农民大都不安心于农业生产。安心于农业生产的大都是年岁偏大的农民,表明农业专业化的队伍在变化,同时表明:现在有非农业就业的农民。⑦农民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没有大的变化,农村的购买力较弱。

这种状况表明:①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尽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农村的不少地区仍然存在着贫穷落后,缩小差距消除贫穷落后,尚需要时间,需要投入。②金融作用于农村,不仅要合理利用农村资源,而且要培育、保护农村资源;不仅要支持农业生产、农产品的加工、运输,而且要提高农业生产、农产品的科学技术含量。③金融作用于农村建设,不仅要作用于农民的客观世界,而且要作用于农民的主观世界,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④金融作用于农村建设,不仅要融通资金,而且要提供金融服务,其重要内容不仅是汇总结算,方便融资,更主要的是防范风险,增加收入。这种状况表明:农村金融功能在变化,它的范围也在变化,所以要建设好县域金融很重要。

(三)在大国中要特别关注货币政策效力的区域差异

中国是个大国,各个区域的经济状况存在较大差别,货币政策实施的效力存在着差异。

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工具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管理当局者实施数量型调控的货币政策,或者实施价格型调整的货币政策,调控的对象都是那些从事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一般来说,通过直接调控从事货币资金企业的货币供给,间接影响非金融企业或实体经济的货币需求。进一步说,货币政策通过对中介指标的运作和窗口指导对金融企业资产负债产生影响,作用于非金融企业资金的宽松与紧缺,从而影响实体经济。但在我国,货币政策的调节有其特殊性,简言之:①国家商业银行既是宏观调控的客体,又是宏观调控的主体,信贷政策成为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②工商企业和其他实体经济直接成为宏观调控的对象,货币政策调控的成效主要反映为实体经济的兴衰;③调控的手段,除了运用市场手段外,如公开市场业务及各种利率等手段,还要运用行政手段,如信贷限额等。基于现阶段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的特殊性,总结近年来货币政策的经验教训,应当承认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的效力呈现出区域差异。这种差异,在不同的金融政策环境下(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或紧缩的货币政策),其效力在不同地区差异较大。

1.当放松银根时,经济发达地区反应较快,经济欠发达地区反应较慢

如2003年,我国货币政策名为稳健,实际上是“稳中有松”。当时人们担心“非典”会不会使经济放缓,于是货币管理当局立足于放松银根,要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这一年贷款整体增幅势头很猛,但各地贷款情况呈现出很大差异。发达地区不仅在贷款总量上而且在贷款增速上大大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从贷款总量来看,上海,山东、浙江等地的贷款余额都是四川的两倍左右;从贷款增速来看,上海全年贷款增速为23.62%、浙江为39.49%、山东为22.61%,相比之下,处于西部的四川增速只有14.57%,显得就慢得多。这主要是因为:①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育的市场化程度要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实体拥有强大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扩张的能力,各种经济要素对市场信号反应敏感,在预期经济会上升的情况下,对资金需求量很大。②相对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善于发现和把握市场机会,有条件遴选出可供投资的项目较多,对贷款需求的数量自然很大。③大体来说,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经济处于产业结构的上游,为东部提供能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而经济发达地区的东部经济处于产业结构的下游,不同的产业位置使得下游的东部具有先行发展的机会,而下游产业的先行发展又带动上游的中西部产业增长,这样,在增长的时序上,经济发达地区会先于欠发达地区发展,因此不同地区的贷款增速产生时间差异是必然的。④2002年我国加入WTO后,东部外向型经济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外贸进出口快速增长,增强了经济活力;另一方面,外商投资势头强劲,制造业加速向我国转移。外向型经济的活跃带来大批项目投资,引致信贷规模扩大。

贷款投放数量不同的差异,进而形成了实体经济发展的差异。2003年东部经济发达的部分地区工业增加值平均为25.3%,而欠发达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18.9%和14.3%。

2.当紧缩银根时,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不同,给不同地区带来的效力不同

相对于2003年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而言,2004年实施的则是紧缩的货币政策。为了抑制经济明显过热的趋势,央行主要使用了信贷额度控制、存款准备金调控和利率政策进行调控。政策效力的不同,形成了区域差异。

(1)存款准备金的上调对欠发达地区的影响大于发达地区。在2004年,央行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以减少货币供应量,但不同地区在不同的金融经济环境下,货币供应量收缩的程度不尽相同。从道理上说,存款准备金的变动通过影响货币乘数进而增减地区货币供应。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货币化程度要低于经济发达地区,使得现金比率较高,按照货币乘数=(1+现金比率)(法定准备金率+备付金率+现金比率)的公式计量,货币乘数就相对较小。这表明:存款准备金的上调,缩小了欠发达地区的货币乘数,换句话说就是缩减了欠发达地区信用创造能力。

这项政策的作用还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对称情况相关。存款准备金的上调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在短借长贷比例高的金融机构中,存款准备金上调对流动性压力就大,它会导致金融机构必须着力减少长期贷款。在欠发达地区,贷款往往与资源行业的开发项目联系在一起,长期贷款比重偏大,上调存款准备金后,为了保持资产流动性,会主动减少长期贷款的发放,相对说来这也是货币政策效力对欠发达地区的一种反应。

(2)信贷额度控制是一项行政调控措施,在紧缩银根的条件下,各家商业银行通常会采取信贷额度对贷款行业进行限制。应当说,这样做对各地区的影响是同步的,没有传导时滞的区别。但实践的结果呈现出区域差异,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紧缩效应要大于发达地区。统计数据显示,这一年调控后四个月内,中部地区投资增速回落15.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增速回落16.2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投资增速仅回落10.8个百分点。这是因为:

其一,受制于商业银行的客户选择。一般说来在额度控制的前提下,银行会对发达地区采取倾斜的策略,而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则进一步上收信贷权限,提高贷款门槛,加强风险控制,使得该地区贷款投放减少。

其二,受制于融资环境。经济发达地区,民营经济成分比例较高,民间金融比较活跃,当资金紧缺时有条件向民间融资,相对而言,对银行信贷资金依赖程度较低。如果企业所在地区不具备金融资源市场配置的环境,或者不允许企业采取市场机制的方式集资,则企业面对资金困境时就束手无策。另外,外资是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资金渠道,它的投入是基本不受货币政策影响的,区域间外资投资数量的巨大差别,也形成调控的区域效力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对外资吸引力较强,外资的注入形成了当地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缺少外资的欠发达地区自然经济增长更显得乏力。

(3)调整利率对发达地区的作用要大于欠发达地区。2004年10月,央行调高了存贷款利率,而利率政策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经济主体的金融意识。在发达地区,经济主体金融意识较强,注重投资的综合效益,会全面考虑投资成本、财务压力以及利率变动对利润的影响,这样利率政策的作用效果较为敏感,约束性较强。而欠发达地区由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经济主体金融意识较弱,更注重规模的扩张而非整体效益的提高,缺乏严格的成本核算意识,因此对利率不够敏感,而更注重资金的可得性。这就造成利率政策对发达地区的作用效力较强,而对欠发达地区的效力较弱。

总之,我国货币政策效力的区域差异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①地区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②企业资金结构的状况;③人们的金融意识强弱;④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的对称状况;⑤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前面三点是从货币资金需求方考察,后面两点是从货币资金供给方考察。货币政策效力的区域差异,始终取决于资金供求双方的选择。

(四)地区间资金流动是大国金融的关注点

在大国中由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给金融调控带来的问题主要有:①内地资金以各种方式流入沿海地区和特区。这不仅因为在那里有更多的资金需求,而且由于经济效益好有较高的借入资金的承受力。②产生资金倒流的现象。由于沿海、特区资金“吃剩有余”,使资金倒流。这种倒流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一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上存上缴,归央行和上级行支配;二是企业家拆走资金到内地投资;三是以有价证券回购的方式将沿海、特区的资金引入内地。③使资金分布更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为从事物质产品生产流转的企业之间资金不仅余缺拉大,而且表现为非物质产品生产流转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资金余缺拉大。④涉外因素对资金流动和货币流通的影响大。因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外商资金投放,货币供给量不仅取决于银行贷款,而且取决于外汇收支。⑤金融系统中区域之间汇差清算的工作量大,且相互抵消的可能性相对缩小,容易产生债务链。从商品流通的趋势和过程来看,就呈现为:物资往内地流→货币资金往沿海特区流→金融系统应收汇差>应付汇差。一般来说,通过金融系统清算的部分大于不通过金融系统清算的部分。这样,沿海、特区系统因金融引起汇差清算也一般是应收>应付。这种状况,从银行来说则呈现为:内部地区银行应付汇差增大,应收汇差减少,而沿海、特区银行应收汇差增大,应付汇差减少。当应收应付汇差不能按时清算时,便容易产生债务链。

在这里,需要讨论的是一个人们熟悉但又似是而非的问题。即如何看待农村资金往城里流?农村资金往城里流是多年来的状况,要想扭转这种状况而难以扭转,归根到底这是由货币资金的趋利性决定的。

核心问题是怎样让农村资金有效地转化为投资,而要让资金有效地转化为投资,不仅要有物力资源,而且要有人力资源。所以提高农民的素质是重要的,是第一位的。金融支持如何提高农民素质?现阶段的选择:一是让农民到城市中去谋业、打工,成为企业家;二是支持教育事业,让农民掌握科技知识。这样的运作,能缓解农村资金往城里流,但难说这样就能使金融机构吸存的农村资金用于农村。

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不仅是农村资金往城里流,而且是城市资金往农村流。经过我们的调查,近年在重庆市的某一地区,农村农民外出打工汇回家里的钱有15亿元之多,在农民年均3000元的货币收入中有70%来自打工收入。所以,不可否认在我国农村外出打工的人多的地区,邮政储蓄和银行存款绝大部分是农民在城里打工汇回家的钱。把钱汇回家,增加农民货币收入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表现,是“输血”而不是“抽血”。输入农村的“血”又流回城市是一种互动,这样的互动,既有金融驱动,也有经济驱动,还有农民的文化背景的驱动。这样的互动对建设新农村是有意义的。所以不能只看到农村资金往城里流这种现象,要考察农村资金与城市资金互动的社会经济影响。

(五)聚焦国际金融资源配置是大国金融的担当

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特别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配置全球金融资源。中国作为大国在这方面的举措,就是倡导发起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倡导发起成立亚投行,始于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雅加达同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会谈中的谈话。“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国国家主席提出成立“亚投行”后,激起了世界各国的不同反响: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观望者,有之。

美国认为,全球金融秩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主演”已经足够。中国另起炉灶搞“亚投行”,是对传统秩序的挑战。不仅开始表示不参加,而且阻碍别的国家参加。

但欧洲人的态度却不同,欧洲人认为,传统的金融秩序存在缺陷,他们需要更具活力的新秩序,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由于欧洲和中国没有地缘政治龃龉和现实利益冲突,“亚投行”对欧洲充满吸引力。至于新秩序是美国主导还是中国倡导,欧洲人自信他们对这二者能够协调。2015年3月12日,英国财政部宣布,英国向中方提交了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的确认函,正式申请加入“亚投行”,成为首个申请加入“亚投行”的主要西方国家。

英国正式宣布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筹建中的“亚投行”,带动了多个欧洲主要国家和亚太国家立场的转变或松动。英国之后,2015年3月17日,德国、法国、意大利也申请作为意向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投行”。在当时,美国、日本对“亚投行”持这样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也是预料中的。因为美国、日本对华,既有地缘政治心结,又存经贸制衡情结,加之中、日间的历史恩怨和领土争端,美国、日本排斥“亚投行”是系统化制华战略的体现。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就日本是否加入“亚投行”做出了最新表态,日本将对此持“慎重态度”,暂时不考虑加入。在“亚投行”问题上,日本既碍于“老大”美国的面子,又谨慎地盘算着自己的利害得失。不仅如此,日本深刻明白,“亚投行”对亚洲开发银行具有巨大威胁。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曾经表示,如果日本政府提出的相关条件得到满足,同时债务偿还的环境得以完善的话,可以考虑加盟“亚投行”。

但国际金融组织持欢迎态度。2014年5月2日,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公开表示:“亚洲开发银行自身贷款能力有限,如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立起来,我们非常愿意与其展开合作。”对“亚投行”的成立持欢迎姿态。2015年3月21日,首届东盟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吉隆坡闭幕。会议主席、马来西亚第二财政部长胡斯尼表示,东盟正在全力协助设立由中国倡导的“亚投行”,其将与东盟基础设施基金一起为该地区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2014年7月8日,世界银行行长金墉访问北京,对中国倡议筹建区域性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表示欢迎,称基建领域对新投资有“巨大需求”。

“亚投行”倡议的成功实现,成为标志性事件,最终结果也显示出各方对于中国合作共赢理念的认同。虽名为“亚投行”,其创始成员却遍及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中国这一倡议获得了全球认可,掀起了一股“亚投行热”。

经过多次代表会的协商,参与国和地区达成基础共识。于是,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在内的21个首批意向创建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约决定成立“亚投行”, “亚投行”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2018年5月2日有正式成员86个。“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办的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总部设在北京,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成立了理事会和董事会并选举了行长。“亚投行”的主要宗旨是:①通过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②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紧密合作,推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为了实现“宗旨”, “亚投行”的主要职能是:①推动区域内发展领域的公共和私人资本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其他生产性领域的发展。②利用其可支配资金为本区域发展事业提供资金支持,包括能最有效支持本区域整体经济和谐发展的项目和规划,并特别关注本区域欠发达成员的需求。③鼓励私营资本参与投资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其他生产性领域发展的项目、企业和活动,并在无法以合理条件获取私营资本融资时,对私营投资进行补充。④为强化这些职能开展的其他活动提供其他服务。倡议发起“亚投行”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大国在重新配置全球金融资源中的担当。在“亚投行”成立以前,全球的金融资源主要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即“世界银行”(WB)分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各成员国参与;“世界银行”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公司五个单位组织。它们的分工是:前者,主要是管控国际之际的货币合作资本流动,作用于国际收支的平衡;后者,主要是通过贷款支持各国经济发展。开初,世界银行主要支持的是二战后战败国如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的建设,后来才关注发展中国家。进入21世纪后,世界银行的功能逐步转向为扶助一些国家的“扶贫”,弱化了对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加上IMF和世界银行负责人展业的倾向性,使得这些机构的效率不高,没有取得应当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新兴大国异军突起,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推动下,都取得了蓬勃的发展。新兴大国不仅成为全球经济的引擎,而且成为全球治理的主体,为了更好地发挥新兴国家在世界经济和全球金融治理中的作用,改革原有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全新制度,顺理成章。这是“亚投行”成立的历史背景之一。此外,“亚投行”成立背景之二是亚洲不少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亚洲经济总量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而人口占全球人口的60%,但因资金有限,一些国家的铁路、公路、桥梁、机场、港口以及通信设施等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交通出行。有人测算亚洲各国要维持现有的经济水平,则10年中内部基础设施建设至少需要投资8万亿美元,平均每年投资8000亿美元,而现有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仅有资金2230亿美元,每年能够提供给这些国家的资金只有200亿美元,缺口很大。此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回收的周期长、存在着风险,没有一个好的金融机制,私人资本是不会进行投资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成立了“亚投行”,也就是建立一个投融资机制平台,使私人资本与多边开发银行合作,撬动私人部门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风险分摊,利益共享。中国是新兴的发展中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增长,现已成为全球经济的第二大经济体,深深感到经济的起飞,一定要首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在这一方面不仅有经济实力,而且积累了经验,倡导成立“亚投行”,也就是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支持亚洲其他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个角度说,这样的担当是无私的,完全是为了全人类的福祉。

“亚投行”的成立:①使“亚投行”与多边开放银行的合作,增强了资金实力,填补了资金缺口;②增强了中国的话语权,有利于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进一步改革,同时补充了亚洲开发银行的不足;③推动亚洲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亚洲经济更加具有活力;④在对外交往中发挥资本在国际金融中的力量,使“亚投行”能够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桥梁和制度保障。所以中国在国际金融资源配置中的这种担当,充分地展现了大国金融的部署、大国金融的气概,它具有国际意义。

二、社会主义金融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81年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就提出来了这一论断,但把这一论断作为重大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是在党的第十三次代表会上,是在邓小平理论中。它的含义是:①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②中国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社会主义金融”,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金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中国金融特色是相对中国现阶段的实际,相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而言,概括为以下主要基本点:

(一)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

我国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表现在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供给,主要是外汇储备支撑和自有资本支撑。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外汇占款从百分之几,百分之十几,到60%左右,表明靠外汇储备支撑供给基础货币的比例逐步增大。外汇占款的相当部分形成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也就是对别国的债权,比如购买美国国债是对美国的债权。以美国国债做基础供给基础货币,这样的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持,容易理解。

商业银行派生存款供给货币,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也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我国分量大的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比如中、农、工、建、交银行。其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有的虽然不是政府控股,但在人们的观念中也是“国家的银行”,所以它们的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也是公众共识的。

金融活动主要以政府信用支撑,可取之处是:弘扬了“信用文化”;把社会的金融活动纳入信用约束的“游戏规则”中。

信用文化是人类创造的集信用、诚信和信誉于一体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具有传承、拓展的价值。在有的文献中,把信用文化定义为:与信用相关的道德风俗、意识形态、价值观等非正式约束。不论定义如何规范,信用文化从人们思想行为的角度说,包括着“践约”“慎独”“利他”三重含义。①践约。践约即信守契约,履行契约,它是信用活动的基础。践约表明信用关系受到书面语境的约束,是他律的一种形式。只有当“践约”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和自觉意识时,社会信用体系的大厦才算基本告成,所以它是信用文化最基本的层次。②慎独。慎独即讲求自律,立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是守信者的修养,为人的行为准则。在信用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了解和把握的信息不完全对等,这为信息优势方利用践约损害信息劣势方创造了条件。所以,信用文化中只强调“践约”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合约”的内容是否建立在当事者双方充分了解和把握信息的基础上。把“慎独”纳入信用文化的含义,就是要表明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要突出自律,诚信以待,它是信用文化的更高层次。③利他。利他是指当事者在追求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利益,实现所谓的“双赢”。这样,在信用活动中,当事者的价值取向不仅仅限定于“自己”,而且包括“双方”,这是信用文化的最高境界。

“游戏规则”有正式的和非正式之分,正式的“游戏规则”通常以政府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具有显著的权威性;非正式的“游戏规则”以人们共同遵循的观念、共识、行为准则和崇尚的习惯等形式出现,是一种潜在的社会力量。信用作为一显现的和潜在的社会力量,必须制度化,只有制度化才能形成合力,才能持久。中国春秋时期的思想家管子最先从管理国家的角度将诚信制度化。《管子·枢言》篇中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无下之结也”[周] 管仲撰,[唐] 房玄龄注.管子:“枢言”第十二 [M] //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按管子的意思:只有坚持诚信这种制度,才能集结人心,天下人团结一致才有保证。继后,韩非子发扬了管子的这一思想,并将日常生活的诚信与立国治世的诚信结合起来,指出:“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周] 韩非撰,[元] 何犴注.韩非子,卷十一:外储说左上 [M] //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但严格地说,将诚信作为一种制度来认识,应当是现代的事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充满着竞争,而竞争仍然要以信用支撑。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指出,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强有力的杠杆。当然,在那里,他是指银行信用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不完全集中在银行,它扩展到经济活动的各个角落,可以说,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难以有序运行,金融秩序也会打乱。纳入“游戏规则”也就是说金融活动要受到信用的约束。

但金融活动主要由政府信用支撑,不可取的地方主要是把金融风险集中于政府,因为金融活动反映着债权债务关系。货币供给(无论是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供给,还是商业银行派生存款的货币供给)供给方总是债务人,持有货币方总是债权人。债权方要索取,债务方要偿还,一旦金融秩序不能正常维护,债券债务的运行受阻,债券债务关系紊乱,就会产生金融风险,当金融活动主要由政府信用支撑的情况下,政府就要为此做出更多的付出。

(二)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

当代中央银行仍然称作“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可是其含义不仅扩展了,而且可以说重心也改变了。当代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已不是单纯地发行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而是提供基础货币。广义的基础货币是社会信用流通工具的基础,狭义的基础货币是商业银行派生存款的基础,它不是一种“替代货币”,而是“高能货币”。当代,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也不是或不主要是向政府提供贷款,而是政府金融宏观调控的机构和金融事业的管理者,并代表政府进行国际交往。当代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主要不是办理清算和最后贷款,而是保存存款储备金。为此,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名称上就标明为“储备银行”。尽管有的国家的中央银行也要对商业银行进行再贷款,但再贷款也不是中央银行唯一的甚至不是主要的基础货币的供给方式。这种状况表明: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

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表明:中央银行有特殊的社会责任,即稳定币值,币值是否稳定不仅关系着各阶层人们的利益,而且取决于千家万户的行为,是一个包含着各种因素的机制过程,往往有相当长的潜伏期和滞后性,因而需要特别尊重中央银行的判断和决策。币值的稳定是一个时期概念,它存在于相当长的时期中,因此,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必须具有继承性和连续性。在国外,一些国家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超过了总统,可以说是从组织措施上去保证货币政策的继承性和连续性,也表明中央银行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责任。中央银行不仅要对政府负责,而且要对社会负责;不仅要对当期负责,而且要对将来负责。从这一点来说,它是一个保证币值持续稳定的机构。为了保证币值持续稳定,中央银行必须制定、利用货币政策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在金融宏观调控中,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各国金融制度安排必须选择的问题。

在美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集中体现在对经济的调控中。“美联储”(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要定期开会分析判断经济状况,每当认定经济状况不正常时,“美联储”就要调整货币政策,通过某种手段,影响经济,实现既定的目标。央行的这种行为,是具有社会性质的,是政府不能干预的,因而是完全独立的。

“美联储”对经济调控的独立性是建立在这样的机制和理念的基础上的:

1.依法行事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依据以下3个重要法律和协议:①1913年颁布的《联邦储备法》标志着美国中央银行的诞生,该法将全国分成12个联邦储备区,每个区成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为了协调和管理这12家银行,在华盛顿特区成立了委员会,由1名理事和4名常务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财政部部长和货币监理署的总监。②1935年颁布的《银行法》对美联储的组织结构体系进行了调整,将委员会改为联储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但财政部和货币监理署不再担任理事会的成员。③1951年美联储与财政部签订了《美联储—财政部协议》,结束了20世纪40年代的利率与财政债券挂钩的“盯住制”,从而使美联储彻底脱离了财政部的控制,开始实行独立的货币政策和财务管理,至此,一个由联储理事会、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构成的完整独立的联邦储备体系真正建立起来。

概括地说,美联储的独立性,表现在它的社会地位、运行机制、经费来源和人事任免方面。

2.财政管理系统与货币管理系统分离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处理,其核心思想是:中央银行不能成为政府开支的出纳所。国会只是对联储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总体原则,在具体货币政策操作过程中,美联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

3.美联储的经费来源独立

联储的经费开支不是来自国会拨款,而是其在公开市场操作中所持有的政府债券利息收入(该项收入约占美联储总收入的95%),扣除各项费用支出后,剩余的业务收入上缴财政部。正是这种经费上的独立性使美联储得以从来自“财政权利”的压力中解脱出来。

4.领导人的任免程序与政府脱钩

联储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虽由总统任命,但任期与总统以及包括财政部在内的其他内阁成员错开。其中,理事任期14年,没有特殊原因不能被罢免,这种人事上的安排使美联储决策层摆脱了政府短期政治压力的影响,保证了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我国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这主要是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把财政银行视同一家,都认为是为国家积累和分配资金的部门,所谓的“一条裤子,两条腿”。此外,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把银行(当时只有人民银行)定位为“三大中心”,即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财政银行是一家的思想仍未彻底根除,银行的资金财政用,财政的资金银行用,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发生,也可以说已经成为“常态”。所以,我国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首先表现在:财政管理系统与货币管理系统没有分开。其次,我国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集中表现在对经济宏观调控中,缺乏自主权和主导权。当经济出现波动时,怎么调控,必须由国务院决策,必须由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配合。这是因为要加强中央集中的统一领导。这是不争的事实。最后,我国中央银行相对不独立也体现在运行机制、经费来源和人事任免中。中央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央行提出方案,但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公布实行;中央银行的资金配备,必须由财政部门拨付;中央银行的经费开支,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中央银行人事任免,必须纳入公务员系列,中央银行行长,是正部级,是国务院成员。

(三)商业银行相对高度集中

中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较在现阶段有以下差别:

(1)在西方,商业银行大多按经济区划设立和开办分支机构,而在中国,除股份制银行外,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按行政区划设立和开办分支机构,即全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各省、市、自治区有商业银行分行,各地区、县有商业银行中心支行和支行。这种从上到下“一竿子插到底”的组织结构是国外没有或少有的,它表明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系统性和集中性。这是因为:①社会主义国家有组织人们经济生活、管理社会的职能,在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大国里,履行这一职能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商业银行虽然不是政府机构,但却是社会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部门。②在传统的体制下,一切机构都按行政区划由上而下地设置,商业银行自然也不例外,按行政区划设置商业银行虽然有它的缺陷和弊端,但有利于与按行政区划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宏观金融调控。

(2)在西方,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标,因为它要维护私人资本的利益,发展私人资本。在中国,商业银行也要赚钱,也要追求盈利,但不以利润为唯一目标,因为它要维护的是社会的利益,发展和增加社会财富。

(3)在西方,商业银行一般不承担政府的政策性贷款,政策性贷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办理;在中国,除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在政策性银行未成立前,国有商业银行都要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成立以后,政策性贷款业务有了分解,但还不能说政策性贷款业务已彻底分离。

(4)信贷管理体制上的差别。在西方,商业银行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对中央银行的贷款,这就是说,在西方,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不依赖中央银行;而在中国,商业银行的运营资金除一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中央银行,即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基本上依赖中央银行,否则商业银行业务就难以发展。

(5)在西方,商业银行不具有宏观调节的经济功能,相反,它们是宏观调节的对象,中央银行通过对它们信用活动的调节,调节货币供给量。而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宏观调节的经济功能,它们是宏观调节的主体之一,同时又是宏观调节的客体。中央银行通过对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的调节,商业银行通过对顾客信用活动的调节,作用于货币供求。

此外,在西方,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旨在为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资产选择的金融信息和财务信息。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西方商业银行的监督机制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让社会来监督。在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也要设立监事会,但监事会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有关专家和本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此外,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在一定程度上不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商业银行的监督机制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主要是由政府来监督。

以上五点是中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的差别,要表明的是商业银行的社会主义性质。进一步说,商业银行的社会主义性质还能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在这一方面除了对办理个人储蓄存款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单位存款有权拒绝查询、冻结、扣划外,主要体现在当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央行要对该行实行接管。这样的接管为的是通过治理整顿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的经营能力,不让商业银行破产,以保护存款人利益。可以说社会主义商业银行不像西方商业银行那样,一旦资不抵债就存在破产的危机。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中体现。

(2)适度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之间也有竞争。但社会主义公有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原则上不像私有制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那样“你死我活”,而是适度竞争共同发展。怎样算适度,虽然在实践中难于划分,但在理论上能够确定的,这就是“不以损害对方根本利益为限度”。适度竞争共同发展,也就是要发挥帕累托效应。

(3)适度保密。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各自的“招数”,从竞争的角度来说是相互保密的。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各自的做法,是能够相互学习、观察交流的。这在西方私有制商业银行中,难以办到或少见。所以适度保密是社会主义商业银行的又一特性。

(4)银企合作、政企合作,促进企业求得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这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运作机制的经验总结,而这一方面在西方私有制的商业银行中是不存在的或难以实现的。在这方面典型的案例是:帮助国有企业特别是“僵尸企业债转股”。

(5)主要由政府来分担风险。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大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也存在投资者以自己的投资额对银行的负债负责,但国家财政有明文规定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消除和豁免。这实际上是政府以拥有的国有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负债负责。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由政府分担,这是西方商业银行没有的。

(四)金融机构展业的亲政府倾向

在国外,金融机构的展业,有“亲经济周期倾向”和“亲政府倾向”理论。简单地说,“亲经济周期”理论认为:当商业银行认为,经济处于繁荣时期,信用风险小,违约率低,着力扩张信用;相反,当商业银行认为,经济处于萧条时期时,信用风险大,违约率高,着力收紧信用。这一理论,从经济决定金融的角度来说,从单个银行来说,即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无可非议,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但如果从宏观的角度来说,从银行业的角度来说,就会有问题,因为各家商业银行都这样认为,都这样选择,大家争着放款,势必造成信用膨胀。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推动经济的发展,推动周期的形成;另一方面也会加快周期的波动。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行为有没有受“亲经济周期理论”的影响值得研究。但我认为在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着“亲政府倾向”,这是我多年观察得出的结论。“亲政府倾向”的含义,简单地说,抓存款,首选财政;放贷款,瞄准政府项目(或者有政府背景的项目)。因为财政存款、财政性存款,成本低,稳定增长;因为政府项目,有政府背景的项目、数额大、风险小,即使出了问题,也好交代。进一步说,是因为政府掌握金融资源。这不仅表现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占领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绝大部分(70%以上),而且表现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也是国家或政府控股。它们的业务活动不仅受政府监管,而且受政府指挥,有人说监管部门接二连三地发文件具体指导商业银行的业务操作,简直成了银行的“业务总监”。在这种状况下,全国金融系统的业务操作“全国一盘棋”。金融资源的分配呈现为“要紧都紧,要松都松”,基本上没有差别。

这种状况的产生,归根到底是我国的金融制度性质和体制设计决定的。我国金融制度体制改了这么多年,改了什么呢?改变了机构设置,改变了名称,但性质没有变,机制没有变,也就是国家或政府统一掌握金融资源的性质没有变,按级别运作那一套机制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负责人既是老板,更是官员,既要完成利润目标,更要完成政府目标。甚至在有的情况下,放弃自身追求利润的目标,首先服从大局的需要。有人说,在我国没有真正的商业银行,因为它不完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这种说法,是否符合实际,可以讨论。但有一点能肯定的,即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完全按“商业化”运作,暂时也不可能完全按商业化运作。换句话说,完全按“商业化”运作,有个过程。

为什么在我国,政府掌握金融资源的状况改不了,不能改?概括地说,是保国有经济。因为国有经济(包括国有控股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换句话说是“执政之基”。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除了没收国民党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外,绝大部分是基于国家财政投资。多少年来国家投资建设,注重建设资金到位,缺乏运营资金配套,使得国有企业缺乏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靠银行贷款,大多数企业靠负债经营。

(五)财政与金融的同一性及其统一平衡

在我国,财政与金融的同一性,集中表现为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的运用,能够相互转化;财政收支发生赤字,需要银行信贷弥补(如银行购买国债),信贷收支发生差额,需要财政安排拨付信贷基金;此外,财政收支发生的资产负债与银行信贷收支发生的资产负债能够相互转化,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能够相互转化。在实际中,把银行称作“第二财政”,便是这种状况的形象概括。这种状况的存在,从经典作家那里寻找,应当是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后,要把信用集中于国家手中。从现实考察,那就是党的集中统一、一元化领导,政企难以分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公有制主要是国有制,国有制主要是政府所有制,所以金融资源由政府掌握和分配,是这样的制度和体制决定的。可以说,这已经成为常态,必须认知和维护。

与财政金融同一性相关的是:财政金融的统一平衡。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计划经济时代,即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权威人士曾提出在经济建设中要求得财力的平衡、物力的平衡和财力与物力也必须平衡,这是“三平理论”的起源和最初表述 [见1957年陈云报告《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陈云文集》)]。

继后金融学界把“三平理论”表述为: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和物资供求平衡,并认为财政收支平衡是关键,物资供求平衡是基础,信贷收支平衡是综合反映。这应当说,是对“三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但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周升业,侯梦蟾.信贷收支差额问题 [N].光明日报,1963-08-26.。周升业等的文章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信贷收支差额,是指放款和正常的信用性资金来源之间的差额,而不是通常所说的现金发行和回笼。”意思是说,信贷收支差额是信贷资金运用与来源之间的差额,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运用>来源,表明信贷收支为负差;相反,来源>运用,表明信贷收支为正差。在信贷收支为负差的条件下,要求信贷收支平衡,必须增加信贷资金的运用;相反,在信贷收支为正差的条件下,要求信贷收支的平衡,必须缩减信贷资金的运用。在人民币是信用货币的条件下,无论是增加信贷资金的运用或缩减信贷资金的运用,都涉及货币流通,即都要增加或减少流通中的货币量,因而信贷收支平衡问题归根结底是流通中货币量的问题。而流通中货币量的问题,必须从流通中已存在的货币量及货币流通必要量去考察。货币流通必要量取决于进入流通中的商品量,如果流通中已存在的货币量大于进入流通的商品量,则需要收回或沉淀部分货币量,以避免通货膨胀,相反,如果流通中已存在的货币量小于进入流通的商品量,则需要增补部分货币量。是收回或沉淀部分货币量,或增补部分货币量,取决于进入流通中的商品量的供求,即物资供求的平衡。该文指出“信贷收支不平衡的实质归根到底是物资供求的不平衡”。学术界分析的信贷收支平衡论,是在“三平理论”基础上的发展,它颠覆了信贷收支平衡是三平理论“综合反映”的认知,“三平理论”的实质,换句话说,是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的平衡。

继“信贷收支平衡论”后,学术界深入研讨了财政信贷综合平衡黄达.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导论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84.

在黄达《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导论》中,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分析了影响信贷收支平衡、财政收支平衡的各种因素,而且指出了财政信贷必须综合平衡。其综合平衡的含义是:①财政收支基本上是在现实流通的货币领域内进行的,但往往牵扯到潜在货币的领域。当财政经常性收支有结余时,意味着财政收入的现实流通的货币转化为潜在的货币。当财政经常性收支有差额(支大于收)时,在财政有结余可动用的情况下,意味着潜在的货币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此外,财政的经常性收支差额(支大于收),也可能要采取追加投入流通的货币来弥补。总之,财政收支一是会引起已经投放于流通中的货币相互转化,二是会引起货币投放的增加。②弥补财政经常性货币收支差额(支大于收)的货币基本上来自信用渠道,或者发行公债,或者向银行借款。结合我国向银行借款期限不定,实际则是长期的,总会导致流通中货币量的增多。③财政赤字引起增加的一笔货币量最终不是全部转化为现金,而是稳定地按一定比例分别以现金形态和非现金形态出现。④财政收支意味着购买力的集中和分配。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通过经常性收入的形式动员了潜在的货币,那就意味着把潜在的购买力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如果收大于支有结余,则意味着相应的现实购买力转化为潜在的购买力;如果支大于收有差额,如果差额的弥补靠的是动员潜在的货币,则意味着购买力的再分配;但大量的长期的差额基本上还要靠投入追加的货币来弥补,这时则意味着原来并不存在的购买力进入市场。如果更简化一些,那就是经常性收支基本平衡,一般意味着现实购买力的再分配;结余,一般意味着现实购买力的减少;差额,则一般意味着现实购买力的增加。⑤保持财政经常性收支平衡不是唯一选择的目标。如果这样看,那实际上是把财政收支从整个经济中孤立起来。目标当然可以理解为促进经济发展,但就收支总额对比这个角度来说,更直接的要求则应是保持市场供求平衡。

在《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导论》中,作者还特别指出值得注意的四点:①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归根到底是为了保证货币流通的稳定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基本协调。②信贷有差额需要财政来平衡,其途径:一是将财政收入中相当于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必要量的那部分不列入支出并形成结余;二是增拨银行信贷基金。这样,便意味着由财政所收入的这部分现实流通的货币转化为潜在的货币。③财政有差额需要信贷来平衡。财政有差额(支大于收)意味流通中的货币过多,要使过多的货币能为流通所吸收,必须创造一个流通中货币不足的环境。由于流通中货币的吞吐口是信贷活动,所以这个环境只有信贷才能提供。④财政收支平衡并非等于财政信贷收支总体平衡。因为从货币流通的角度说,总体平衡的要求是:由财政信贷收支引起的货币供给量要符合社会对货币的容纳量。

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价值,①体现在研究思维模式上。财政信贷收支是一个涉及面宽,受影响的因素多,与其他经济变量的关联度高的问题,对这一领域中的问题,不梳理出一个脉络很难说清楚。财政信贷综合平衡论以剖析货币流通问题作为切入点,应当说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在财政金融学科研究领域中的运用。②财政信贷综合平衡论修正、补充和发展了“三平理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治理了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后来权威人士在总结治理通货膨胀的经验时,提出了“三平理论”,即“物资、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在“三平理论”中。按有的人的认识:物资供求平衡是基础,财政收支平衡是关键,信贷收支平衡是综合反映,而不是“物随钱走”;财政收支平衡之所以是关键,是因为那时财政集中了社会纯收入的绝大部分,在经济建设资金中,绝大部分是由财政安排的;信贷平衡之所以是综合反映,是因为无论是财政收支差额还是信贷收支差额,都要通过增发现金去弥补。与“三平理论”相关,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中,中国权威人士和经济学界又提出了“上年财政结余不可动用”和“综合财政赤字”理论。他们认为,在上年财政结余作为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运用的情况下,运用上年财政结余会发生“一女二嫁”。综合财政赤字反映为银行信贷收支差额,信贷收支差额最终要供给货币去弥补,而供给的货币形成社会需求,因而“综合财政赤字”理论的基本观点也是基于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应当说这样的理论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是能成立的,如果条件变了,则又当别论。而且不少人对“三平理论”的认识尚嫌粗略,有欠深入;尚嫌抽象,有欠具体;尚嫌笼统,有欠分解。而“财政信贷综合平衡论”则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导论》中对问题的提示和剖析,密切结合国内外的实际进行概念规范、条件假定、定性定量分析,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层层推进,步步分解,处处彰显着辩证的思维。③矫正了不少“似是而非”的理论和观念。比如“上年结余不可动用”、动用了产生“一女二嫁”“财政赤字要发行货币去弥补”“信贷差额就是贷大于存的差额”“信贷差额要增大现金发行”等。④回答了人们关心但又有争议的实际问题,比如,“增拨信贷基金和财政向银行借款”是什么关系;如何看待国家信用;利率调整对财政信贷收支有何影响;居民储蓄应归谁支配;现金发行这项资金来源应归谁支配;保险收入是否可归财政支配等。在这些问题中蕴藏着有关部门当事者权利之争,理论上的研究,有利于思想上的梳理。⑤建立了指导经济建设的经济金融理论体系。在《财政信贷收支综合平衡导论》中,作者指出:“综合平衡必须把企业收支的安排考虑在内”“过去的主要矛盾是挤占流动资金”“正确解决建设资金供求的矛盾是实现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关键”“对建设资金数量的估算方法”要科学、具体、“需要再次明确银行信贷力量的客观界限”等。这些论断不仅在当时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也发挥着作用。

尽管如此,财政金融平衡理论,仍然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它与西方经济学中求得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理论有联系,但更存在着根本区别。概括地说二者的区别,前者主要是政府行为,后者主要是市场行为。所以,把它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金融领域的特征之一是成立的,并值得高度重视的。

三、发展中的金融

中国是发展中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中的金融是发展金融,完全符合逻辑。但这里的立论不是这样简单的逻辑,而具有深刻的内涵。在党的十九大的报告中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这些思想,这里提出“发展中的金融”应当包括以下内涵:①它处于变化、发展、前进之中,金融制度、体制、政策运作模式,监管方式等不是一成不变的,正在建立健全或有待建立健全;②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基于中国国情,“饭要宜人宜事一口一口地吃”“路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走”“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可取,生搬硬套,简单模仿要排除;③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现代金融体系。

在发展中,怎样建立健全金融要素,现阶段就是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全能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发展中怎样遵循经济社会的客观规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现阶段就是要“①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②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③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④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什么是现代金融,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金融”一词被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该辞典指出,“金融”的基本内容有五个方面,即有效率的市场、风险与收益、替代与套利、期权定价、公司金融。但“金融”概念的中心点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这样给“金融”定义,其涵盖的主要不是政府行为活动,而是储蓄者与投资者的行为活动。

把金融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是由融资活动的发展变化推进的:①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和融资方式的发展,使融资活动与投资活动呈统一的趋势,资本市场是实现二者统一的系统;②直接融资在融资活动中的比重增大,间接融资的比重缩小,且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互渗透,为资本市场的运营创造了条件;③发达国家金融经济相关度的提高,意味着人们持有的资产中金融资产的比重增大,品种的多样化,追求的多元化,既要追求回报又要回避风险,还要保持它的流动性,在这种状况下创造资本资产的供给,人们的融资活动自然选择在市场;④融资活动需讲求效率,而效率的高低反映信息的掌握程度和收益与成本的比较,这样就需要通过预期、定价,所以资本资产的定价成了金融活动的主要内容。总之,金融的含义取决于金融活动的发展、运作以及人们对它的评价,而金融活动的发展又取决于经济金融化的程度。资本市场运营及资本资产的供给和定价,其核心内容是资产选择和组合。对此,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马科维茨(Markowitz)和夏普(Sharp)提出了资产组合理论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所以,一般认为,20世纪60年代,他们理论和模型的提出得到社会的认同,是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的分界线。

应当说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有不同的视角:①传统金融侧重于从宏观经济活动以及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相结合的角度去分析货币、信用以及金融机构的运作状况,而现代金融侧重于从微观经济活动,特别是从资本市场上投资主体的角度去分析投资行为和资产选择。②传统金融着力于现状的考察和静态分析,现代金融着力于预期的考察和动态分析;现状考察和静态分析具有较多的确定性,而预期考察和动态分析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会带来风险,所以,现代金融强调的是金融活动越来越市场化,在市场化中要着力避免和转移风险。为了避免和转移风险,要进行资产组合,要合理定价,要有更多的金融商品可供选择,所以,金融活动市场化—资产定价、资产组合—供给更多的金融商品可供选择,是相互联系的。这一套成为现代化金融理论的核心内容。③传统金融着力于制度分析和相关分析,特别是金融与正式制度和经济运行的关系,而现代金融着力于对行为主体的心理分析和目标分析,1960年兴起的“现代金融”是建立在Millert和Modigliani提出的套利原则之上,并以马科维茨的组合理论,夏普、Lintner和布莱克(Black)的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布莱克、斯科尔斯(Scholes)和Merton的期权定权理论以及Fama的效率市场假说为主体,它的最主要特征是以投资者的理性假设为研究前提。

理论是对实践的升华,概念是对实际经济关系的概括。怎样给金融定义,从方法论说能够有以下几种选择:①如果从融资活动的运作机理考察,能够把金融定义为金融资产的交易行为;②如果从融资活动的领域和着力点考察,能够把金融定义为资本市场运营和资本资产的供给及定价;③如果从融资活动主体的行为目标考察,能够把金融定义为风险与报酬的权衡;④如果从融资活动的社会效应考察,能够把金融定义为不同主体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等。这样来讨论问题,与其说是金融概念的规范问题,不如说是规范金融概念的方法问题。从学科建设上观察现代金融是包含着多学科内容的广泛概念:具体包括Finance意义上的微观金融、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货币银行学(包括货币理论、信用理论、宏观调控中的货币政策,等等)以及国际经济学中的汇率理论等。可以说,我们所说的“金融”是在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以及不断发展的新的经济学理论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观察,现代金融应当是现代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现代经济体系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造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功能。现代金融要支持传统产生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组成部分,现代金融业包括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顺理成章。进一步说,现代金融就是创新金融、协调金融、绿色金融、开放金融和共享金融。

进一步说,现代金融有以下基本特征:

1.现代金融着力金融活动市场化

《新帕尔格雷夫辞典》把金融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这是适应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际的。在他们那里,人们的金融活动主要是投资,投资要寻求市场。可以说金融活动越来越市场化。金融活动市场化使得资本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高,成为金融体系的核心。

金融活动市场化的主要内容是资产的定价、资产的组合。只有合理定价才能交换。寻求资产组合是为了避免和转移风险。为了避免和转移风险,就要有更多的金融商品可供选择。所以,金融活动市场化—资产定价、资产组合—供给更多的金融商品—可供选择。

2.现代金融风险始终存在,必须避免、化解、转移

要着力监管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了避免、转移风险,产生了数理金融学,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应运而生;为了避免、转移风险,资产组合理论、理财理论出现了;为了避免、转移风险,金融工程学出现了,金融工程的本质就是工具创新加风险组合。

3.现代金融关注金融机构与市场的关系

概括地说机构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推动着机构的产生和发展。金融机构是市场的参与者,参与投资、融资、提供信息;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要不断满足市场的功能需求。也就是要求机构提供多种功能为人们的金融需求服务。如创造某一种有形的或无形的产品,如提供信用流通工具、金融产品、提供信誉、提供信息、提供方案等。

4.现代金融研究金融变量与经济变量的相关性

当代金融变量与经济变量的相关性减弱不确定。“单一货币规则”认定货币供给增长与经济增长具有稳定的相关性。但现在这种相关性很不确定。一是影响货币供给的因素很多,二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也很多。经济决定金融或金融反作用于经济,只能大致认定,搞模糊数学。

5.现代金融很看重公司金融

公司金融的重要内容是资本结构,具体地说就是要研究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右方。即各个负债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各项的形成机制、成本、收益。

现代金融要推动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发展,但不完全是经济发展。换句话说,经济发展不等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包括其他内容,它反映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生活质量。

在社会发展中,金融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概括地说金融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金融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条件。前者,主要体现为金融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后者,主要体现为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当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一方面显得不充分,另一方面又显得有些乱,有点不顾成本和效率;金融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呈现出过度竞争的趋势,另一方面又没有消除垄断的局面,金融机构的发展,大都注重拉关系,而缺少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

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媒介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代理服务;金融保证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金融商品很多,服务的质量高不高,一要看方便程度,这主要由人均金融机构的数量、工作效率、服务项目的多少等表现出来。发达国家,金融业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的4%,平均2000~5000人就有一个金融机构。发展中国家金融业的从业人员占2%,我国现阶段金融业从业人员大约占3.5%。

这些年来的金融改革,从改革的导向来看,主要把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调控系统去发展;弱化了作为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去发展。如果将金融作为第三产业或第四产业发展,强化服务,则要研究:①金融服务与金融业发展的关系;②金融业的供给与需求;③金融服务与金融竞争的关系;④金融服务与金融垄断的关系;⑤各种金融机构的分工合作以及服务的特定领域。

金融业与社会发展有什么关系呢?结合现实要关注以下问题,或者说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①控制人口增长,优生优育,搞独生子女保险。②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增进社会福利,推进人身保险。③从银行信贷上,支持精神文明建设。④银行业风险的防控、扩散和转移。银行业的风险实际上由社会承担,银行业的风险不仅决定于顾客,也取决于自身,是不确定,不透明的。银行的风险会给社会带来负担,社会负担是银行业存在的“社会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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