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寓言拟人传记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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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以文为戏”的传统及假传之寓言特征

在朝鲜,假传体文学样式的出现还是在高丽朝后半期。此时距离中唐时期韩愈创作第一篇假传体作品——《毛颖传》已经过去三百多年的历史。以林椿创作《麴醇传》《孔方传》为端倪,假传体文学创作绵亘近千年,作家辈出、佳作迭现,显示出旺盛的艺术生命力,并形成了相当的创作规模。高丽朝时期,除林椿、李奎报外,还有李允甫、释慧谵、释息影庵、李穀、李詹等人参与假传创作。这些创作者均为当时政坛、文坛要人。他们的作品不乏《麴醇传》《孔方传》《麴先生传》这样的超越之作。这些作品承接朝鲜悠久的寓言传统,从高丽朝勃兴的传记文学中脱颖而出,体现了朝鲜民族的审美意识和艺术表达习惯;既显现出作家作品从关心国计民生的角度出发,对社会丑陋现象批判的现实性思想特征,同时又表现出想象大胆、构思巧妙、委婉多讽、寓意深刻的浪漫性艺术魅力。更为可贵的是,高丽朝假传体文学还拓宽了朝鲜文学创作想象的空间,对此后朝鲜朝叙事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启示和推动作用。而实际上,高丽假传体文学的源头来自于中国,它是对中国唐宋假传体文学的直接学习和继承,所以我们要研究和探讨高丽朝假传体文学,就必须从这一文学样式的源头说起。

假传体最早产生于中国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韩愈于唐宪宗元和初年创作了《毛颖传》一文。此文一出,在当时文坛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纷争。反对者与支持者态度泾渭分明,裴度批评说“不以文为制,而以文为戏”,其学生张籍更是三次以书信相劝,“必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此有累于令德……有德者不为”。支持者如韩愈的文友柳宗元称“韩子穷古文,好斯文,嘉颖之能尽其意,故奋而为之传,以发其郁积”,认为《毛颖传》是“有益于世”之作。正是这样一篇“千古奇文”成为了假传体之嚆矢。而假传“以文为戏”的文体渊源和复合性的文体特征正是引起这场文坛争论的根结所在。

一、假传之文体明辨

“文章以体制为先”[1],而关于《毛颖传》一类作品的文体定位,学者们的意见莫衷一是,至今对此尚无最终定论,归结起来对假传文体的定位大概有三种认识。其一,认为其体“传”。《毛颖传》的体例形式完全模仿司马迁《史记》列传的形式,开头写传主的姓字籍贯,再叙述其生平事迹,篇末以“太史公”的名义发表评论。清人姚鼐就认为“昌黎《毛颖传》,嬉戏之文,其体传也,故亦附焉”,并将其附在《古文辞类纂》“传状类”之后。其二,认为是它是寓言。《毛颖传》采用拟人化的笔法,为一支毛笔立传,用假托的故事阐发作者的观点。唐人李肇就认为“沈既济撰《枕中记》,庄生寓言之类,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二篇真良史才也。”其三,认为它是小说。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毛颖传》以毛颖为主人公,作者将其置于秦朝的历史背景之下,写了毛颖的家世、出身、遭遇以及最终“老而见弃”的结局。通过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从能力、好恶、为人、品德等方面对毛颖的形象进行了生动描写和刻画。作品虽篇幅不长,仅八百余字,却写得情节跌宕起伏、故事丰富完整。明人胡应麟说“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如《毛颖》《南柯》之类……”[2]。现当代多数研究将《毛颖传》归为小说类则更多的是看到了《毛颖传》等作品中所具有的小说化倾向。陈寅恪认为,《毛颖传》是韩愈“以古文试作小说[3];王运熙说,“韩愈和柳宗元自己也写了近于小说的作品。韩愈写了《毛颖传》《石鼎联句诗序》,有人把他的《圬者王承福传》也给算上了。柳宗元写了《河间传》,有人把他的《种树郭橐驼传》也给算上了。这些文章当然跟传奇是比较接近的。”[4]中国古代传记文学的著名研究学者韩兆琦先生综合上述观点,将《毛颖传》一类作品划归为“寓言体传记小说”的范畴。

朝鲜高丽中后期集中出现了《麴醇传》《孔方传》等假传作品后,从其后文集的归类整理和文人的论说中,亦可窥得古代朝鲜文坛对该文体的认知。首先,认为其体“传”。由徐居正主持编订的成书于1478年的《东文选》在卷一百和卷一百一的“传”目下,分别收录了《麴醇传》《孔方传》《麴先生传》《清江使者玄夫传》《竹夫人传》《丁侍者传》《楮先生传》7篇高丽假传作品。这样的分类标准本身就说明了徐居正对该文体的认知态度。其次,认为它是寓言。朝鲜朝假传寓言小说《四代春秋》的作者南夏正(1681—1763)就认为,假传是“寓言以纪之,滑稽以掩之”[5],另一篇假传体寓言小说名作《花史》的跋文中也说,“夫寓言托物,古人多用其体者……全以无情之物,托有情之事”。第三,认为它是稗说文学,即小说的雏形。如赵润济的《韩国文学史》就认为“高丽时期的稗说文学,从内容上看具有传记文学的要素,从形式上看又取传记形态,应该说,它已经为进一步向小说发展做好了充足的准备。”[6]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朝两国历代学者对于该文体特征的认知态度是非常接近的。综合以上观点,首先,诚如前文所述,中国古代悠久的传记文学孕育了《毛颖传》一类文章的产生,它的体例形制完全遵循史传的形式结构全篇,就其客观性叙述而言,与史传同轨;其次,它的为文立意又颇得寓言“幻设为文”“藉外论之”的旨趣,“其流实出于庄周寓言”。[7]《毛颖传》实为融“史传”与“寓言”两种文体特征的产物。明人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中,将传记作了如下分类:

自司马迁作《史记》,创为“列传”以纪一人之始终,而后世史家卒莫能易。嗣是山林里巷,或有隐德而弗彰,或有细人而可法,则皆为之作传以传其事,寓其意;而驰骋文墨者,间以滑稽之术杂焉,皆传体也。故今辨而列之,其品有四:一曰史传,二曰家传,三曰托传,四曰假传,使作者有考焉。

其中“……以纪一人之始终,后世史家卒莫能易”指“史传”;“……嗣是山林异巷,或有隐德而弗彰,或有细人而可法,则皆为之作传”指“家传”;“……以传其事,寓其意”指托转;“而驰骋文墨,间以滑稽之术杂焉”则指假传。在《文体明辨》中徐师曾在假传类中选目唐代韩愈的《毛颖传》和宋代秦观的《清和先生传》为例。此外,明代贺复徵编纂的《文章辨体汇选》卷四八三中,将列传分为七类,其中便有假传一条,该书卷五百四十七所选“假传类”列有韩愈《毛颖传》、司空图《容城侯传》、苏轼《万石君罗文传》、秦观《清和先生传》四篇。这样假传内容与文体的特征就更加明显了。而韩国出版的大多研究著作也将《麴醇传》《孔方传》等作品称为假传,如金容德的《韩国传记文学论》、赵东一的《韩国文学论纲》、金台俊的《朝鲜小说史》等。本文认为假传这一提法最能概括这类文章的文体特性:“假”与“真”相对应,“驰骋文墨”间以“滑稽之术”道出了其恣意想象、“以文为戏”谐谑的寓言特征,贯之以“传”则体现了其“史传”特性,一谐一庄,寓庄于谐,从本质上概括了其文体特征。

二、文人“以文为戏”的审美创作传统

“以文为戏”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股绵延不绝的审美创作传统,它滥觞于先秦的庄子寓言,尽管这一传统从未被以“载道”“言志”“缘情”为中心的主流文学意识所接受,而且在中国各个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其批评和排斥,但是它却并未由此销声匿迹,而是以顽强的艺术生命力在文学史的夹缝、边缘、底层求得生存和延续。其表现出的轻松愉悦的创作态度和诙谐幽默的艺术风格,恰恰在一定程度上跳出了“诗教”沉重功利文艺观念的藩篱,而与占据文坛统治地位的“文以载道”主流文学精神形态形成了互补关系。

“以文为戏”的提法在汉代已经提出。西汉的杨雄称他的《逐贫赋》“此赋以文为戏耳”,此后,文坛针对该这种创作态度展开更为广泛的讨论则是在《毛颖传》问世以后。正如前文所述,韩愈的假传《毛颖传》问世,引来文坛一阵争议。而争议的焦点便集中在这篇文章“以文为戏”的创作态度上。裴度在《寄李翱书》一文说韩愈“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将这一说法再次提出,“以文为戏”这一文学提法从此频繁出现在各代论及该作品的文论著述中。宋朝刘克庄在《方至文房四友除授四六》中说:“以文为戏,其来久矣。南朝诸人,有《驴加九锡文》《鲌谢官表》皆不脱俳体。及《毛颖传》出,亦戏也”[8];王柏在《〈大庾公世家〉后记》中说:“托物作史,以文为戏,自韩昌黎始”[9];明朝胡应麟评论韩愈的《毛颖传》《送穷文》等创作“皆以文为戏,示不欲步骤前人也”[10]。钱锺书先生曾在评论陶渊明《止酒》篇时说,此篇“已开昌黎‘以文为戏’笔调矣”[11]。这些论述无论褒贬,都将以《毛颖传》为代表的假传与“以文为戏”的创作方式紧密相连。而追溯假传体之“以文为戏”的文学创作方式,最早则可见诸于以《庄子》为代表的先秦寓言散文。沈德潜在《唐宋八大家古文》中《毛颖传》释义里说:“愈作此传,当时颇有非议之者。然其流实出于庄周寓言。”[12]“以文为戏”在唐代以前已经逐渐形成了一股延续的创作传统。

1.庄子寓言——“以文为戏”的艺术渊源

庄子寓言是“以文为戏”的艺术源头,它开启了这一创作理念的文学实践,并形成了一股持续的创作传统。“寓言”一词始见于《庄子》。《庄子·寓言篇》中说:“寓言十九,藉外谕之”,指出寓言假借外物以立论的创作手法,这正是《毛颖传》《清和先生传》等假传作品中借物拟人创作手法的来源。《庄子·天下篇》则对寓言幻设为文、驰骋想象的艺术特点进行了概括“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认为,在污浊黑暗的社会中,不可以用庄语正论来立论言说,而作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用奇幻的想象,荒诞的言辞,寓庄于谐,从而达到讽刺社会不平现象的目的。《庄子》一书汉代著录为五十二篇,现存三十三篇,“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13],如《逍遥游》《人世间》《秋水》等几乎都是由寓言、神话、虚构的人物故事连缀而成,作者把自己的思想感情融化在这些富于哲理的故事中。这些作品充盈着奇特而丰富的想象,诡奇多变的色彩。在那里古今人物、花草虫石、鬼怪幽灵无奇不有,各种荒诞迷离、出人意料的意向启迪着人类想象空间的不断扩展。而另一方面,庄子寓言中表现出的摆脱精神束缚的自由意志,为封建历代反叛传统的精神提供了哲学支点。《庄子·盗跖》是一篇非常能够代表庄子“以文为戏”特点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庄子通过盗跖之口,揭露孔子的言行,批判孔子的仁义孝悌说,讥斥儒家是“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人,说孔子的言行是“多辞谬说”“诈巧虚伪”,同时,以戏说的方式,重新解释儒家道德观念上的忠孝历史典故,借以批判了儒家伦理道德的虚伪性。在塑造形象时,作品以夸张的描写手法极尽讽刺调侃之能事,增强作品的喜剧效果。如作品在表现孔子劝说盗跖从善不成后的情景是这样描写的:

……孔子再拜,趋走出门,上车,执辔三失,目茫然无见,色若死灰,据拭低头,不能出气。归到鲁东门外,适遇柳下季。柳下季曰:“今者阀然数日不见,车马有行色,得微往见跖邪?”孔于仰天而叹曰:“然。”柳下季曰:“历得无逆女意若前乎?”孔子曰:“然。丘所谓无病而自灸也,疾走料虎头,编虎须,几不免虎口哉!”

作品通过一个连动句将孔子被盗跖吓得落荒而逃时狼狈不堪的样子刻画得惟妙惟肖,接着又在孔子与柳下惠对话时,用了连个“然”字,很容易使读者联想到孔子当时无可奈何的样子。最后,作者用“无病而自灸”“疾走料(同撩)虎头,编虎须,几不免虎口”来形容孔子当时的懊悔心情。我们看,这件事如果发生在一个普通人身上已经让人忍俊不禁了,而作者讽刺揶揄的对象竟然是圣人孔子,喜剧效果就增强了。“将似乎不合情理的,子虚乌有的情节加诸圣贤名下,于挥洒谈笑中讲崇高庄严的政治、历史和圣贤经典化作一场闹剧”[14]。这样的描写,与韩愈在《毛颖传》中以《史记》列传的笔法煞有介事地为一支毛笔立传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以文为戏”创作中,沉重的历史话题被戏说消解,庄重的圣人被揶揄讽刺,其中表现出的勇于挑战的精神,以及富于想象力、创造性的文学笔法,如源头活水般浸润着后世文坛。然而,在当时有着强烈功利主义倾向的先秦两汉时期的儒家文学批评,更加注重文艺的社会教化作用和伦理实践意义,而对文艺的审美和娱乐功能则相对忽视,对文学创作中的想象,特别是其中的虚诞之语更是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对庄子的评价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然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洸洋自恣以适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史迁的这段评述虽暗含贬义,但却道出了庄周寓言“以文为戏”的创作特点。“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说的便是“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表现出的是寓言恣意想象的特点;“指事类情”说的是寓言“藉外谕之”的创作手法;“其言洸洋自恣以适己”则强调了文章的娱乐功能。“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则暗含了司马迁对于文学的虚构想象与娱乐功能的态度,而司马迁将庄子的传记附着在老子韩非子的列传中的这一做法本身就十分值得玩味。但无论如何,《庄子》一书开“以文为戏”创作之先河,对《毛颖传》一类假传作品的产生起到了直接的促酶作用。

2.六朝俳谐文——“以文为戏”之发轫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继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后,又一个思想解放的时代,也是中国文学走向自觉的时代,诚如鲁迅先生所说“这时代的文学的确有点异彩”[15],文人们不断尝试以新的形式进行创作实践,与此同时,文学批评也空前繁荣。这一时期“以文为戏”的创作传统主要体现在俳谐文上。《隋书·经籍志》集部总集类著录“《诙谐文》三卷,又《诙谐文》十卷,袁淑撰。”原注:“梁有《续诙谐文》十卷,又有《诙谐文》一卷,沈宗之撰。”[16]这些作品今多已亡佚,现存袁淑《鸡九锡文》《驴山公九锡文》《常山王九锡文》等五篇。据王运熙、秦伏男等学者考证,现存六朝时期俳谐文约五十篇左右。这些文章有的以寓言的形式,通过主客问答对话的表现形式,假借自我嘲弄,实则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满腹牢骚。这类作品如西晋左思《白发赋》、西晋张敏《头责子羽文》,西晋陆云《牛责季友文》等。作品让头发、头颅、牛批评责问主人,戏谑之法匪夷所思,令人称奇。另一类作品别出心裁地模拟某种实用文体的格式与内容,通过使用或模仿严肃的主题或风格,造成文体与主题的不协调来引人发笑。这类作品如梁王琳《鳝表》、梁沈约《修竹弹甘蕉文》,以及宋袁淑的五篇俳谐文,分别给鸡、驴、猪、蛇等动物加九锡[17],将它们的某些生理本能牵强附会地夸张成特殊的贡献而大加恩赏,勾勒出一幕幕滑稽的闹剧。对于袁淑这五篇文章的主旨,学者们各有不同的看法。叶梦得认为“实以讥切当世封爵之滥”[18]钱锺书认为“则袁文之封鸡、驴为上公,贲豕、蛇以锡命,虽戏语乎,亦何妨视嘻笑为怒骂也!”[19]秦伏男认为:“纯为讽刺历史上朝代更替前篡夺之受九锡。”王运熙认为“袁淑把这种庄严的公文滑稽化,施之于鸡驴等动物,却是别开生面,其中可能包含了作者对这类丑剧的讽刺意味。”[20]朱迎平认为:“只能视为调侃、取笑之此,纯供解颐抚掌罢了。”无论其深意如何,应该说这类俳谐文与韩愈《毛颖传》的“亲缘”关系已经很近了,“韩退之作《毛颖传》,此本南朝俳谐文《驴九锡》《鸡九锡》之类而小变之耳。”[21]有研究将以袁淑为代表的拟体俳谐文称为“以文为戏”,而以韩愈《毛颖传》为代表的拟人假传体称为“以史为戏”,此处“文”“史”指的是“文体”与“史体”,其中“以文为戏”的创作传统之传承是显而易见的。

3.刘勰的俳谐文学观——“以文为戏”之理论成型

刘勰在《文心雕龙·谐隐》篇中对俳谐文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释,这是从文论角度第一次对“以文为戏”的创作实践做出较为全面的理论总结。这篇文章简要地叙述了俳谐文学发展的历史,概括了俳谐文学的本质及特征,并从政治功利的角度对这类文学的价值进行了评判。刘勰在篇首说“怨怒之情不一,欢谑之言无方”,指出人的情感是多种多样的。“怨怒”“欢谑”亦是人由外物引起而自然情感的流露,“故知谐辞隐言,亦无弃也”,指出俳谐文学中所惯用的谐辞、隐语正是“怨怒”“欢谑”主体情感的抒发,所以其存在是合理的。接着,刘勰分别从“谐隐”的字面意思概括出俳谐文学的特征。“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指出了俳谐文学通俗性和娱乐性两大特征;“讔者,隐也;遁辞以隐意,谲譬以指事也”,指出了俳谐文学表现手法上隐笔、譬喻的特征,“谐”与“隐”“可相表里者也”,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这篇文章中,刘勰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了俳谐文的功用和价值。首先,刘勰认为俳谐文具有宣导情绪的作用。文章引芮良夫之诗“自有肺肠,俾民卒狂”[22],暴君的言行,会激起民怨,造成百姓不满情绪的累积而“心险如山,口壅若川”,如果不加疏导,就会给社会带来威胁,俳谐文所表现的“怨怒之情”“欢谑之言”则提供了一个疏导不满情绪的发泄渠道。其次,刘勰将俳谐文分成两类,一类是“会义适时,颇益讽谏”之文,认为它们“辞虽倾回,意归义正”,“苟可箴戒”;另一类便是“空戏滑稽”、大坏德音之文,认为它们“本体不雅,其流易弊”,“谬辞诋戏,无益于规补”,不仅“无益处于时用”,而且“有亏德音”。我们看刘勰对于俳谐文的评判完全是站在政治功利价值的角度,没有考虑文学审美的因素。刘勰最后说,“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盖稗官所采,以宽视听。若效而不已,则髠袒而入室,旃孟之石交乎!”这种对俳谐文学价值的论调显然来自于儒家学者对“稗官小说”的看法。将文辞之谐隐与九流之小说相比拟。汉代桓谭《新论》曰:“若其小说家,合从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23];《汉书·艺文志》载:“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往。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24];曹植《与杨德祖书》“夫街谈巷说,必有可采”[25]。由此可见,刘勰的观点与他以前对于小说的看法如出一辙。尽管魏晋六朝时期俳谐文在前代的基础上创作已初具规模,刘勰也从儒家功利价值的角度对俳谐文学给予了部分肯定,“虽有丝麻,无弃菅蒯”,明显体现出刘勰对“以文为戏”一类俳谐文轻视的态度。这也正是《毛颖传》问世后,对其进行批评与反对者的理论来源。

4.柳宗元《读韩愈所作毛颖传后题》——“以文为戏”之正名

《毛颖传》问世以前,文坛对韩愈作意好奇、“以文为戏”的创作态度已经大有非议之声,即使是与之关系亲近的朋友兼上司裴度,以及韩愈极为器重的学生张籍亦不能免[26]。裴度在《寄李翱书》中说,“昌黎韩愈,仆识之旧矣。中心爱之,不觉惊赏,然其人信美材也。近或闻诸侪类云,恃其绝足,往往奔放,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可矣乎!可矣乎!今之不及之者,当大为防焉尔。”[27]张籍在《上韩昌黎书》中说,“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以累于令德”,是“有德者不为,犹以为损,况为博塞之戏,与人竞财乎?君子固不为也。今执事为之,以废弃时日,窃实不识其然”,希望韩愈“绝博塞之好,弃无实之谈”[28]。面对纷至沓来的诟病之声,韩愈一时竟也无言以对,只能说“此吾所以为戏耳,比之酒色,不有间乎!吾子讥之,似同浴而讥裸体也。若高论不能下气,或似有之,当更思而悔之耳。博塞之讥,敢不承教!”[29]如此看来,韩愈自己也一时语软,认为俳谐文章不过是游戏娱乐之文,虽然对“以文为戏”的创作手法的文学审美娱乐功能已有模糊的认识,然而没有能够从理论上为之正名。韩愈《毛颖传》问世后,从时人盖“大笑以为怪”的态度来看,此篇作品必不为当时学界所接受。《旧唐书》甚至直接批评“《毛颖传》,讥戏不近人情,此文章之甚纰缪者”[30]。从《毛颖传》问世前后,学界舆论对“以文为戏”的态度来看,普遍持非议之声。在舆论的訾议讥评之下,当时远谪永州的柳宗元力排众议,写下了《读韩愈所作毛颖传后题》一文,为韩愈“以文为戏”的创作进行了有力地辩护,并从文学娱乐功能的角度,认为《毛颖传》是“有益于世”之作,从而为“以文为戏”正名,进一步确立了“以文为戏”的文学史地位。柳宗元此举也被传为文坛佳话,“韩撰柳题,犹伯牙鼓琴,钟期听之,宜其踊躍赏叹,不遗余力也”[31]

《读韩愈所作毛颖传后题》是一篇重要的文艺美学论文,它针当时所谓正统文士提出的“怪”“戏”“俳”等批评意见,以“前圣不必罪俳”[32]为立脚点,从不同层面、多个角度对“以文为戏”的文学价值进行了全面阐发。

自吾居夷,不与中州人通书。有来南者,时言韩愈为《毛颖传》,不能举其辞,而独大笑以为怪,而吾久不克见。杨子诲之来,始持其书,索而读之,若捕龙蛇、搏虎豹,急与之角而力不敢暇,信韩子之怪于文也。世之模拟窜窃,取青媲白,肥皮厚肉,柔筋脆骨,而以为辞者之读之也,其大笑固宜。且世人笑之也不以其俳乎?而俳又非圣人之所弃者。《诗》曰:“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太史公书》有《滑稽列传》,皆取乎有益于世者也。故学者终日讨说问答,呻吟习复,应对进退,掬溜播洒,则罢惫而废乱,故有“息焉游焉”之说,不学操缦,不能安弦,有所拘者,有所纵也。太羹元酒,体节之荐,味之至者。而又设以奇异小虫水草楂梨橘柚,苦咸酸辛,虽蜇吻裂鼻,缩舌涩齿,而咸有笃好之者。文王之昌蒲菹,屈到之芰,曾晰之羊枣,然后尽天下之味以足于口,独文异乎?韩子之为也,亦将弛焉而不为虐欤,息焉游焉而有所纵欤,尽六艺之奇味以足其口欤,而不若是,则韩子之辞,若壅大川焉,其必决而放诸陆,不可以不陈也。且凡古今是非六艺百家,大细穿穴用而不遗者,毛颖之功也。韩子穷古书,好斯文,嘉颖之能尽其意,故奋而为之传,以发其郁积,而学者得以励,其有益于世欤!是其言也,固与异世者语,而贪常嗜琐者,犹呫呫然动其喙,彼亦甚劳矣乎!

首先,从肯定文学具有多种功能的角度,阐释了文学具有“俳”“戏”的审美娱乐功能。韩愈在《重答张籍书》中曾对自己“以文为戏”的创作这样辩护:“昔者夫子犹有戏,《诗》不云乎:‘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记》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恶害于道哉?”[33]以圣人言辞为例,指出了“以文为戏”能够调节人的情绪,使人放松心情的功能,并不害道。柳宗元认同韩愈的观点“俳又非圣人之所弃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息焉游焉”之说,俳谐、戏谑之文能够使人的得到休息,“有所拘者,有所纵也”,有劳有逸,宽严相济,才是为学之道、为国之道。在这里柳宗元引用《诗经》《礼记》之文证明“以文为戏”与正统儒家礼制并无矛盾相左之处,肯定了“俳”“戏”作为文学审美娱乐功能的必要性。

第二,从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角度,论证了“以文为戏”体现出的“怪”“奇味”正是对文学风格多样性的积极探索。文中柳宗元以“若捕龙蛇、搏虎豹,急与之角而力不敢暇”形容自己读《毛颖传》之后的审美感受。“怪”与“奇味”正是韩愈在艺术上不断追求创新的结果。它不同于“太羹元酒”般正统雅正文学的“至味”,而是像“奇异小虫、水草、楂梨、橘柚”那样具有“苦咸酸辛”的“奇味”,虽然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蜇吻裂鼻,缩舌涩齿”,但也会满足一部分读者的审美需求。这就像每个人对食物需求的口味不同一样,对文学的喜好也是因人而异,不尽相同,需要有不同的艺术形式来满足人们不同欣赏口味的需求。柳宗元在这里形象地论证了文学艺术多元化的必要性。

第三,从创作主体的角度,阐释了“以文为戏”对创作者有着很高的要求,从另一个侧面突出了“以文为戏”的艺术价值。“韩子之辞,若壅大川焉,其必决而放诸陆,不可以不陈也”,韩愈才华横溢,有着深厚的文学底蕴,水满则溢,必须得有所疏导,而他好“奇”的性格,又使得他不愿意因循蹈袭前人的创作,而俳谐滑稽为他提供了宣泄才情,释放才气的渠道。“韩子穷古书,好斯文,嘉颖之能尽其意,故奋而为之传,以发其郁积”说明驾驭“以文为戏”设幻为文、驰骋想象的创作不仅要有深厚的文学底蕴,同时还要有“笔能尽意”高超的写作技巧,唯有如此才能使得文章读来让人感觉浑然天成,自成一格。由此可见,在柳宗元看来,进行“以文为戏”的创作是有很大难度的。宋人叶梦得也说:“非玩侮游衍有余文者,不能为也”[34];明人徐淮认为,游戏翰墨“非问学宏深、笔力精到,虽有撰作,终非本色语”[35]。清人吴闿生引曾国藩语说“诙诡之文,为古今最难到之诣,从来不可多得者也”,他称赞韩愈《送穷文》“以游戏出之,而浑穆庄重,俨然高文典册,尤为大难。”这些观点看法与柳宗元是一脉相承的。柳宗元对“以文为戏”创作难度的强调,显然也是对这类作品艺术品位的肯定和艺术价值的突出。

三、假传是文人“以文为戏”审美创作的载体

“以文为戏”是一股历久弥新的审美创作传统。说其“历久”是由于它有着源远流长的创作传统;称其“弥新”则是由于在它创作繁荣的时期,往往伴随着文体新变、文章破体现象的发生。以韩愈《毛颖传》为代表的假传便是其中生动的一例:它从先秦庄子“寓庄于谐”的寓言中汲取灵感,经过了魏晋六朝俳谐文学的孕育,在历经唐代初创时一片批评与非议的阵痛后破茧而生,它继承了“以文为戏”创作传统,开启了在中朝两国的一段奇异的“游戏”旅程。

假传作品从问世起便是作为文人案头文学出现的。从其拟写的对象,情节设置,表现手法,以及思想倾向来看,均是文人生活情趣、审美爱好的体现。首先,假传所拟写的对象大部分是与文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之物。如韩愈《毛颖传》中的毛笔,苏轼《万石君罗文传》中的歙砚、《叶嘉传》中的茶叶,张耒《竹夫人传》中的竹床;再到朝鲜高丽文学巨匠李奎报《麴先生传》中的醇酒,以及李詹的《楮生传》中的纸张等等。“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36],知识分子埋头案前苦读治学的生活是非常枯燥乏味的,“孤灯”“寒窗”“月光”成了描写文人孤寂生活最常见的意象,与他们相伴的无非是文房四宝、醇酒、茶叶等物品。“息焉游焉”,戏拟身边之物以释放情绪,消愁解闷成为了这些文人的共同选择。其次,在情节设置和表现手法上,假传采用夸张、双关、谐音等手法,将与传主相关的典故、趣闻、佚事,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制造出诙谐幽默的艺术效果,使人既感出乎意料,但仔细琢磨之后,却又好像合乎情理,体现了创作者于文字之间游戏的游刃有余。第三,从反映的内容倾向来看,假传的内容要么是封建文人知识分子的满腹牢骚,如《毛颖传》中对统治者“少恩”的讽刺,《万石君罗文传》对官场黑暗的揭露;要么则反映了封建文人的价值取向,如《孔方传》中对待金钱的态度等;还有很大一部分假传的内容则完全是文人们个人才情的展示。上文已经提及韩愈“若壅大川”的博学多才,需要“决而放诸陆”,通过各种渠道疏导,“不可以不陈也”。以才情过盛而旁溢为戏谑俳谐的文人不独韩愈,苏轼也是典型的一例。我们知道,苏轼秉赋豁达诙谐,有着惊人才学,对他来说假传创作虽纯属闲情余技,但从他创作的多篇假传作品来看,又使人不得不由衷钦佩其学问与才华。《杜处士传》是一篇完全以中药名称串联而成的作品,文中“天资朴厚,而有远志”;“愿辅子半夏,幸仁悯焉”;“人之相仁,虽不百合,亦自然同”;“夫子雌黄冠众,故求决明子”,“远志”“辅子”“半夏”“百合”“雌黄”“决明子”等都是中药名,体现了苏轼在中医药学方面也大有学问。再如,另一位苏门学士秦观的《清和先生传》,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篇中规中矩的人物传记,而实际上文章从头到尾都在暗示酒的来源、制造过程、功能特性等。读者可以从中一窥中国悠久的酒文化。这些才学在正统诗文中无以施展,假传为文人们提供了一个展示、释放才情的平台。第四,文人墨客通过假传文体恣意消解情愁,展示文笔才华,并不是说它只有“资谈笑,广见闻”的作用。假传继承了“以文为戏”的笔法,于诙谐戏谑中达到讽刺的艺术效果。“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讽刺。”[37]韩愈借一支毛笔老而见弃,“讥刺封建统治者的‘少恩’”[38],又如多部以酒的拟人化形象为主人公的假传作品。我们知道,酒由粮食酿造,是一种特殊的粮食;酒又是饮料,但又是一种特殊的饮料。说它特殊,是由于它能刺激人的感官,使人产生一般粮食或饮料所不具有的生理效应和心理效应。它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酒行为是一种文化现象。酒文化影响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其文化效应历来为文人所重视,特别是封建时代,酒可以说是文人士大夫生活的一种方式。以酒的拟人化形象为传主的假传作品,紧紧抓住酒的特性及功能、用途,挖掘了酒娱乐人,给人以消遣享受的一面。同时更对酒危害人,使人沉湎其中的危害性进行了诙谐的指点,甚至辛辣的讽刺。《麴醇传》中,皇上问麴醇有何癖好,他竟然大言不惭地对皇帝说:“臣有钱癖”,既表现了人沉湎酒精后的挥霍无度,同时也在深层次讽刺了贪官污吏“好聚敛,营资产”的贪婪品性。最后麴醇终因口臭而被罢官免职,暴病而亡,意寓了酒徒的下场,同时也是奸臣的结局,其中蕴含的批判讽刺的意味溢于言表。

四、假传体的寓言特征

寓言是“用假托的故事或自然物的拟人手法来说明某个道理或教训的文学作品,常常带有讽刺或劝诫的性质”[39]。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没有类似《伊索寓言》这样专门的寓言集,在各种文体分类的理论著述中也没有将寓言作为单独的体例列出,但中国却是世界寓言的发源地之一,有着悠久的寓言创作传统。灿烂丰富的寓言故事镶嵌在各类文学作品中,为其增添增光添彩。中国古代重史,大量的寓言故事,也是中国历史的见证之一,如散落在史书中的一个个充满智慧的历史寓言;中国古代重政,大量的哲理寓言也是一些思想家、政治家智慧的结晶;中国古代重事,大量的寓言同时也是一些历史人物生平事迹、思想观点、政治主张的言行记录。假传继承了“幻设为文,驰骋想象”“以文为戏”的创作传统,是以拟人化的物为主人公,仿照正史列传的写法为其立传,以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文体。褚斌杰先生在《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中说,韩愈的《毛颖传》、柳宗元的《蝜蝂传》“实际写的都是讽世的寓言故事”[40]。假传东传后,在朝鲜半岛从高丽王朝到朝鲜朝,创作绵亘千年而不衰,该国的假传创作者或是研究者也均将其视为寓言,朝鲜朝著名假传小说《花史·跋》说“夫寓言托物,古人多用其体者”,“全以无情之物,托有情之事”;其研究也大都将假传作品归入寓话、寓言研究,如韩国学者张孝铉等人编选的《校勘本韩国汉文小说·寓言寓话小说》17篇作品,其中假传作品就占10篇。假传具有鲜明的寓言特征。

第一,假传的寄托性。

寄托性是寓言的重要特征,假传正是寓意于物,有着作者鲜明的思想倾向。韩愈《毛颖传》借物喻人,借用史氏的名义慨叹“赏不酬劳,以老见疏,秦真少恩!”其寓意是抒发封建社会的才能之士胸中的不平,包含着作者对自己身世际遇的慨叹,所以柳宗元说“发其积郁”。朝鲜高丽文人林椿的《孔方传》,古代钱币中间有方孔,作品将其形象地拟人为“孔方”,并紧扣钱财的特点刻画了其“善趋时应变”“性贪污而少廉隅”“巧事权贵”的性格,通过列举一系列与货币金钱有关的人物、历史典故,描写了中国货币使用的历史,寄托了作者对金钱的认识。朝鲜朝出现的“天君”系列假传小说。这些作品将人的“心性”及与之相关的性、情等主观情感拟人化,通过对“四端七情”或善恶矛盾引发斗争的描写,展现了作者对道德修养自我完善的理性思索,寄寓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主张。

第二,假传的讽刺性。

《诗经·序》中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41]。于文如此,寓言也是如此。假传运用寓言谲谏的手法,凭借作者的想象以戏谑的笔法为物立传,将事物人格化,使之具有了人的言行,而让其反观人间世态,正是这样产生了作品的讽刺性。镜子本是用来正衣冠之物,《容成侯传》为镜立传,照见的却是人之丑态,可谓讽刺至极。很多假传作品特别是朝鲜假传寄寓了作者对王道法治、纳谏用人等社会政治理想,在故事中倾注了他们的劝喻、讥讽和愿望,这一内容将在后文进行着重论述。总之,正是这样对现实的讽刺,磨砺出假传生命力中光彩耀人的一面,这也是朝鲜假传超越中国假传后来居上的原因。

第三,假传寓言化的表达方式。

“言而不文,行之不远”,缺乏艺术性的作品是没有生命力的。寓言故事向来以语言简洁、概括、明快见长。从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创作的《毛颖传》作为假传的嚆矢问世以来,以假传进行创作的均为“大雅宏达之士”,苏轼、秦观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自不必提,邻国朝鲜的李奎报、林悌等亦为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作家,这些大家均堪称语言大师,所以假传作品的艺术性是毋庸置疑的。其语言具有简洁却不失优美动人,议论明快却不失精辟深湛,描写概括却不失形象生动的寓言特点。如苏轼《万石君罗文传》中的一段:

罗文,歙人也,其上世常隐龙尾山,未尝出为世用。自秦弃诗书。不用文学,汉兴,萧何辈又以刀笔吏取将相,天下靡然效之,争以刀笔进,虽有奇产,不暇推择也,以故罗氏未有显人。及文,资质温润,缜密可喜,隐居自晦,有终焉之意。里人石工猎龙尾山,因窟入见,文块然居其间,熟视之,笑曰:“此所谓邦之彦也,岂得自弃于岩穴耶?”乃相与定交,磨砻成就之,使从诸生学,因得与士大夫游,见者咸爱重焉。

我们看,作品以简洁的笔触概括了罗文的身世,性格,而实际上介绍了徽砚的产地、制造以及性能,作者抓住拟写事物最具本质的特性,以寥寥数笔,以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生动贴切地将一个“文士”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一方普通的砚台,幽默诙谐之意油然而生,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1] 徐师曾、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81页。

[2]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468页。

[3]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页。

[4] 王运熙:《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8页。

[5] 张孝铉、尹在敏、崔溶澈等:《校勘本韩国汉文小说》,首尔:高丽大学民族文化研究院,第315页。

[6] 赵润济:《韩国文学史》,张琏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05页。

[7] 沈德潜选:《唐宋八大家古文》,宋晶如注:北京:中国书店,1987年,第107页。

[8]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〇。

[9] 王柏:《鲁宅集(卷十四)》,四库全书本。

[10]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

[11] 钱锺书:《谈艺录》(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73页。

[12] 沈德潜选:《唐宋八大家古文》,宋晶如注,北京:中国书店,1987年,第107页。

[13] 司马迁:《史记》,裴马因集解,司马贞索引,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704页。

[14] 孙敏强:《试论庄子对我国古代小说发展的重要贡献》,《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四期。

[15] 鲁迅:《鲁迅杂文选集》,北京:外文出版社,1976年,第167页。

[16] 此处转引自谭家健:《六朝诙谐文述略》,《中国文学研究》,2001年第三期。

[17] 加九锡:“九锡”是九种礼器。“加九锡”是天子赐给诸侯、大臣等有殊勋者的九种器用之物,是最高礼遇的表示。九种特赐用物分别是:车马、衣服、乐、朱户、纳陛、虎贲、斧钺、弓矢、鬯。记载见《礼记》。

[18] 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93页。

[19] 钱锺书:《管锥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311页。

[20] 王运熙:《论汉魏六朝俳谐杂文》,《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一期。

[21] 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93页。

[22] 芮良夫,西周时人,厉王之大臣。此处所引之诗为《诗经·大雅·桑柔》,相传为芮良夫刺厉王所作之诗。

[23] 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参考资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4页。

[24] 同上书。

[25] 同上。

[26] 根据罗联天《张籍上韩昌黎书的几个问题》一文考证,《毛颖传》大概创作于唐代元和元年至四年间(806—809),而张籍《上昌黎书》作于贞元十四年(798)秋冬,两者相距至少有8年之久。而裴度书作于贞元十八年(802)前后,亦早于《毛颖传》。

[27] 吴文治:《韩愈资料汇编》(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页。

[28] 同上书,第9页。

[29] 韩愈:《韩昌黎文集注释》,阎琦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第200页。

[30] 刘眴等:《旧唐书》,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75年,第4204页。

[31] 章士钊:《柳文指要》,上海:文汇出版社,2000年,第507页。

[32] 吴文治编:《韩愈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0页。

[33] 韩愈:《韩昌黎文集注释》,阎琦校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第204页。

[34] 叶梦得:《避暑录话》,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93页。

[35] 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参考资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508页。

[36]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41页。

[37] 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87页。

[38] 韩兆琦主编:《中国传记文学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250页。

[39] 《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415页。

[40] 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437页。

[41] 知识丛书编辑委员会:《诗经》,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