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理由之治”:行政说明理由制度之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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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宇博士的《走向“理由之治”:行政说明理由制度之透视》一书即将付梓,我亦颇感欣慰。作为苏宇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我见证了他在北大读书期间的学术探索和成长过程。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六年学习期间,苏宇一直随我做高等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的研究,在学期间即参与多个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并在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十余篇学术论文;与此同时,他也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抱有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对行政合法性问题有持续的关注和钻研。本书来源于苏宇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名为《行政过程中的说明理由研究》,一方面是与我所关注的现代行政过程理论研究有内在联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对行政合法性问题更为广阔的探索与深刻追问。此书并不仅仅是一项行政程序研究,更是作者对当代行政法学总论的一次深入思考。

说明理由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表明身份、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程序性制度一道,构成现代行政程序法制的主体部分。表面上,说明理由似乎只是一个附加于行政决定和行政命令之上的辅助性要求,但作者的思考和探索显然远不止于此。他是从理由与合法性的关系出发,先梳理了理由在法律思想史中的地位,继而揭示当代行政说明理由制度兴起的深层原因,随后指出行政理由大大丰富和扩展了行政合法性的视野,并展示了如何通过与行政先例及司法审查等制度结合,从行政理由的层次“倒逼”行政合法性的深化与发展,立意深远而又有理有据,资料丰富而又线索清楚,值得肯定。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理由的研究近年来在西方国家有勃兴之势,通过理由塑造更具立体性的行政法治图景,已经吸引了杰里·马肖(Jerry L.Mashaw)等许多著名学者的注意,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论述。本书可以视为作者有积极意义的一个阶段性探索成果,但还要力争吸收更多有益的制度实践经验和理论学说,可以继续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努力。

苏宇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至今,在新的学术领域内谋求发展,在警察法学、信息法学等方面努力耕耘,但仍然坚持关注和研究行政法学的基础概念和基础理论,我亦对他的学术努力一直抱有积极的关注和期待。在此我要特别祝贺他的第一本个人专著出版,同时我也祝愿苏宇未来的学术道路盈科后进、辉光日新。

湛中乐

于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明楼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