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心理学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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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近代西方心理学(三)——17世纪的英国和德国

一、17世纪的英国

英国是资本主义发达很早而且很快的国家。从16世纪初,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相当发展,它的海外贸易也很快地增长。一部分贵族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农业,参加资本主义的发展,与新兴的资产阶级有密切的联系。这些就是所谓“新贵族”。马克思说: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成同盟反对君主制,反对封建贵族,反对居于统治地位的教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7页)。在这个时期,英国的商业活动扩展到全世界。英国生产力的发展与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引起了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与自然科学和唯物主义思想相联系的新的科学方法论也被提出来了。

1620年近代英国唯物主义的开山鼻祖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出版了他的《新工具》一书,这部书提倡探求知识的新方法。培根以为科学必须追求自然界事物的原因和规律。要达到这个目的,应该依据感官经验。他极力反对经院学者认为亚里士多德书中包含一切知识的看法,反对他们当时所习用的从教条成见演绎出结论的方法,而主张研究自然界必须用归纳法,即广集经验材料,再由理性来加以分析比较,然后找出事物的规律。培根不但提倡以实际观察来研究自然界,而且注重科学知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应该说,培根对于当时科学家的实际方法有认识不充分之处,但他在启发人去追求更好的科学方法这方面是有很大的贡献的。虽然培根思想中有不彻底的方面,例如他主张二重真理论,主张人有理性的与感性的两种灵魂,但他在当时神学势力还相当强大的情况下,持这种妥协的主张是要设法限制教会统制思想的范围,是要引导人重视他所谓感性灵魂的研究,其结果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对于根据经验的心理学的发展都起了开路的作用。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继承培根唯物主义的思想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乡村的教师。他15岁就进牛津大学,受经院式的教育。他毕业后的唯一职业是做贵族子弟的导师。在英国革命的初期,他于1640年随贵族移居法国。后又回到英国,与克伦威尔政府妥协。晚年受复辟时期的僧侣的压迫。他被认为是无神论者,政府不许他的书出版;他的书后来在荷兰印行。

霍布斯同培根很熟,和当时的进步思想家,如伽利略、笛卡儿等人都常有往来。

霍布斯是维护资产阶级化的贵族的利益的。这就是他之所以一方面害怕人民革命,主张君主专制,一方面又提倡唯物主义,反对教权的原因。他基本是无神论者,但又主张国家应该规定人民要信从宗教。

由于受了当时科学发展阶段(数学、力学占优先地位)的影响,霍布斯的唯物主义带有机械论的性质。

霍布斯认为世界由有扩延和形状的物体所构成。物体的特性都只是数量上的区别,不是质的不同;物体不可少的特性是扩延和形状。世界的一切变化由于物体的运动,这个运动都是空间上的位移,也就是说,都只具机械的性质。物质的运动遵从数学的规律。

霍布斯认为人是物质的,肉体的存在物。思维是细微的物体运动。他认为精神作用,心理现象不是非物质的灵魂的活动,乃是脑的作用,是脑的物质的细微运动。认为非物质的神和灵魂是不存在的。他说“非物质的实体”(immaterial substance)是自相矛盾的概念。这是比培根的两种灵魂说更彻底的唯物主义思想。

霍布斯认为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也是物质的机械运动的结果。

霍布斯反对“天赋观念”之说;我们已经提过他对笛卡儿“天赋观念”说的批评。他认为一切知识由感觉开始。但是,他虽然重视经验,却认为可以用演绎法从基本原理得出全部知识体系,如几何学那样。

霍布斯像亚里士多德一样,将人的心理作用分成两类:认识作用和动求作用。在其他方面,他的心理学见解也有接近亚里士多德的地方。

霍布斯认为感觉发生的过程是这样:外界物体的运动作用于人的感官,感官因此也起运动,神经也这样一步一步地动起来,最后传到脑,脑中也起运动,于是就产生了感觉。脑的运动又从神经传到外边,因此人觉得物体是在外界。霍布斯最后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物体本来在外界,人知道它在外,是由实践的教导,并非由于神经的外传活动。

霍布斯放弃精气传导之说,认为是运动沿神经向内或向外传导。这虽然近于机械观,但应该认为比精气说进了一步。

霍布斯认为每回感觉过程发生之后,都留下残余的运动;这个残余运动就是想象(imagnation)。这里有个问题,就是想象既然是残余的运动,为什么它不永远继续不断地在心上呢?霍布斯认为这是由于残余运动比较微弱,被当前感觉过程的更强烈的运动所淹没了;到了人睡眠之时,感觉的运动没有了,所以残余运动显得突出而形成梦境。

霍布斯说:“梦境通常没有连贯性。假如有连贯性乃是由于偶然;这必定是由于做梦的脑不是每部分同样地恢复它的运动。”这些话可以与巴甫洛夫关于梦境的解释相比较。

霍布斯对于联想有很好的观察,虽然他还没有使用联想(association of ideas)这个名词。他认为联想是由于两种感觉的运动在时间上紧接着发生。他说:“在感官上直接相跟随的那些运动在感觉了之后也一起地继续着。”这基本上是对的,如果把他所谓运动了解为脑的作用的话。

霍布斯区别两类联想:一种是无指导的,无计划的,非恒久的,另一种是有计划节制的。后来人把前者称为自由联想。霍布斯还说联想的方向和目的是由人的情感和冲动决定的。

霍布斯认为感知事物时脑的活动,由脑再传到心脏一带,这一带也起运动;后一种运动就是情感。他说:“喜悦满意愉快……实际只是心脏一带的运动,正如意念只是头脑内的运动一样。”

霍布斯认为情感是身体内部的运动。这个体内运动,假如有支援生命的作用,人就觉得快乐;假如有阻碍生命的作用,人就觉得痛苦。他还认为快乐引起欲望,痛苦引起厌恶。欲望和厌恶也是身体内的运动,但欲望是接近动作的萌芽,厌恶是避拒动作的萌芽。

霍布斯认为所谓考虑是欲望与厌恶交替不定。最后定了的欲望或厌恶就是意志。欲望、厌恶的原因也就是意志的原因。

霍布斯企图唯物地解释社会历史现象,尝试用自然的原因而不用神力来说明国家的起源。他反对君权神授之说,这也是王党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好些进步思想家主张社会关系要适合人类的“本性”的需要。霍布斯也企图从人的“本性”,从人的自然心理倾向出发来说明国家的起源,但是他对于人性的看法是歪曲的,反动的。

霍布斯认为人人生来就是自私自利,要压迫别人,提高自己。人在“自然状态”之时(即没有国家的时代),乃是人人为敌的世界。因此人人自危,最后不得不相约推尊一个人或一组人做统治者,让他代表全体人并管理全体人。人民既然这样授权于统治者,就没有革命的权利。他的理由是:假如可以革命,社会就返回到人人为敌的自然状态,那是绝大的危险。

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以及对于人民革命的恐怖完全是资产阶级的思想。

霍布斯虽然在思想中有机械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成分,却是个坚决的唯物主义者。他极力反对神学和经院哲学。他对于心理现象有不少基本正确的见解,但他对于人性的看法是错误的,反动的。

正当霍布斯从事著作的时期,也是英国17世纪4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之时。到了1660年主要由于资产阶级害怕人民群众,又恢复了王权。王朝复辟后又勾结大地主贵族和教会,损害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贵族的利益。到1688年资产阶级要打倒国王,又怕人民革命爆发,因此就与旧贵族妥协,罢免国王,请荷兰的奥伦治公爵威廉三世到英国继承王位。此后就确立了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君主立宪政体。这是新兴资产阶级与旧贵族妥协的局面。

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40)的思想是这一次革命和由它所建立的英国社会制度的反映。恩格斯说过:“洛克乃是1688年阶级妥协的产儿。”

洛克生于英国的小资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农村的律师,曾参加1648年的革命,反抗王室。洛克就读于牛津大学,但对那里的经院式课程不喜欢。他喜读笛卡儿的书,对自然科学有兴趣。后来又学医,但未曾毕业;他也断续地做一些有关医学的实验。他长期充当当时自由主义政治家莎甫兹柏利伯爵的秘书及其子孙的导师,并因为这个关系进入政界。在这个伯爵最后失势的时期,他随他的主人逃避到荷兰。1688年革命后才回到英国。

洛克在政治上是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否认君权神授之说。他也主张国家起于共同“契约”,但这一点与霍布斯有所不同。他认为人的原始自然状态乃是和平互助;国家成立后,主权仍在人民,因此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并且有革命的义务。洛克主张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占有私产是天赋人权,不可侵犯。这是代表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

在宗教上,洛克是自然神论者,认为上帝创造世界后,世界就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神迹(上帝的干涉)是不可能的。他反对无神论,认为无神论会动摇立国的基础。他在宗教上的主张也是其妥协思想的表现。

洛克在他于1690年出版的《人类悟性论》一书中发展了培根在认识论上的经验论。洛克这部书是由对道德和宗教的问题的讨论引起的;他要研究人类认识的起源和限度等等,原来不是要讨论心理学的问题。但是他从对心理的分析来谈认识问题,所以这部书影响了心理学的发展。他认为人的知识从观念开始,但是他不谈观念的生理基础是什么这个问题。

洛克主张一切知识来自经验,所以他的书一开头就反驳当时传统以为人有内心固有的(天赋的)不来自经验的知识这个看法。他认为人没有未有经验之先就意识到的所谓固有观念或固有原理。他说,例如“同一东西不可能是存在的,同时又是不存在的”。这好像是不用经验就有的固有原理,可是幼童和未开化的人就不知道有这个原理。上帝这个观念,好像是固有观念,可是有些部落的人没有上帝的观念,对善恶的判断(良心)像是“固有”的,但实际乃是人在幼时所受的教育感化的结果。就是全世界的人都有某一个观念,也不能作为这个观念是固有的之证据;例如,火的观念是人人都有的,但它仍是从个人经验来的。

洛克又说,假如“固有”是指有些命题一提出来就立刻被认为正确,那么,好多观念都变成固有观念了。例如,甜不是苦这一类的话,是一提就被认为正确的。这样说,主张有固有观念的人与别人的看法就没有什么不同了。

洛克认为任何原理都是一个命题,命题必然以观念(用名词表达的)为成分,而观念,如他进而阐明的,都是从经验来,所以不能有任何不来自经验的原理,即没有固有原理。

由是洛克断定人没有固有观念或固有原理,这是他对经验论的破的方面。

在立的方面,洛克主张人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来。经验是指个人出生以后的阅历。他认为人心在人出生时像张白纸,最初没有字;一切字都是由经验印上去的。经验的材料是人从客观环境所得的感觉而来。但洛克又说经验的材料有另一个来源,就是反省。他认为对外界事物的观念,如白、甜、硬,是由感觉来;对人自己的活动的观念,如思维意志,是由反省来。

洛克把一切为人所意识到的心理现象称为观念。一切观念又可以分成简单的与复杂的两类。简单的观念如各种色、声、香、味和冷、热等是由一种感官来的;如扩延、形状、运动、静止等是由两种感官——视官与触官来的;如思维、意志等观念是由反省来的;如愉快、痛苦、能力、存在、统一性、继承性等观念则可以由感觉来,也可以由反省来。洛克的分类并不严密,如能力不是简单的观念,他认为简单观念是一切知识的材料,因为复杂观念都是由简单观念合成的。简单观念是人心被动地得到的。心还能够主动地作用于简单观念而得到复杂观念。特殊实体的观念是复杂的观念,如人这个观念,是实体观念加上某种形状、思维、运动、能力等观念而成的。

洛克认为反省为观念的另一来源,并且称它为内感官,以别于耳目等外感官。这是他在认识论上游移、不彻底,让唯心主义成分渗进的地方。他把反省称为内感官,好像反省同感觉一样是被动地接受。可是他的另一些话又含有反省是主动的作用这个意义,例如,他说,“人先有感觉,在相当时候,心开始对由它自己的感觉得来的观念加以反省,由此就积蓄有一套新的观念,这些观念,我叫做反省的观念”,如知觉、思维、意志等。其实反省是主动的作用,不能认为与感官同类。感官能供给原始的经验材料,反省则不能。反省所得的观念都是复杂观念。洛克认为知觉、思维、意志是简单观念,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一切简单观念都是从感觉来。洛克认为反省是简单观念的另一个来源是错误的。

洛克的又一个不彻底之处是他对于知识的性质的看法。他说,“在任何场合,我们确知我们的观念与事物的实在性相符合,在那个场合,就有了确然的,实在的知识”(重点是原有的)。这是正确的,唯物主义的知识观。

可是他又说,“知识乃是对于两个观念相合或相违之觉知”。这是说知识只是知道观念与观念间的关系。这就带有唯心主义色彩了。这样推到逻辑的最后终局,就会达到主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洛克没有达到这个结论,因为在他的思想中,唯物主义是占优势的。他确信有独立于人的心理之外的客观事物。他曾用三盆水做实验,一盆温水,一盆冷水,一盆不温不冷的中性的水,把一只手放在温水中,另一只手放在冷手中,然后两只手放在中性水中,那么,一只手觉得中性水是温的,另一只手觉得它是冷的。可是水的温冷是客观的,虽然我们的观念会错误,但可由反省而知道客观的性质。

洛克把外物的性质区分为原始性与次起性:如扩延、形状、体积、动静、不可入性、数目等是原始性,外物由于它的原始性的种类与程度的不同而产生色、声、香、味等类感觉能力是次起性。

洛克是否认为色、声、香、味等是纯粹主观的,完全没有客观的根据的呢?不是的。诚然,洛克用过一个比喻,会使人作这种解释。他说感觉不像引起感觉的外物性质,也像感觉的名字不像感觉一样。感觉的名字与感觉自身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是人造的任意的关系。洛克这个比喻不恰当,有“符号论”的嫌疑。但从洛克论原始性与次起性的全部文字来看,他是说一定感觉有与它相应的一定的在于外物的根据的,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的,因此人才能够根据感觉来适应外部世界。他说:“简单观念不是我们幻想的虚构,乃是在我们外的东西实在地作用于我们的自然的并有规律的产物……所以白或苦的感觉,如其在心上那样的,因为它与物体会在心上产生这个观念的能力严密地相应,是具有这个观念能与或应与外物真正一致的尽所有的程度。”

可是洛克以为外物只有在量上、数学上的,如形状、体质、运动上的差别,而色、声、香等则有性质上的差别,在这一点,感觉与外物不相似。这是错误的,机械主义的看法。应该承认性质上的区别是自然界客观上所本有的,不只是人的主观经验才有性质上的区别;主观上的性质差别是客观上性质差别的反映。

洛克相信世界上有上帝,有物质,人有灵魂。上帝是纯粹精神,是主动的,物质是被动的,人的灵魂既是主动的,又是被动的;它主动地作用于身体,又被动地受身体的作用。他说物质不能思维,又说物质也许能思维;在这一点上,他是游移的。他又说过,物质运动如何会产生感觉,不可知,是上帝使它这样;这个话接近逢会论。应该说,这些话不是洛克思想的主流。

洛克处理心理现象的方法是先把心理现象分析为简单成分,然后再把这些成分合成复杂的观念。这种方法是受当时自然科学流行的方法(如力学的处理法)的影响。这个方法有机械主义的倾向,对于心理的统一性重视不够。洛克这种方法就是后来所谓联想主义(associationism)。

洛克确是最先用“联想”这个词语[详译应是“观念的联结”(association of ideas)]。他在《人类悟性论》第四版加了一章(第二卷第三十三章),题作“联想”。但是他所注意的是不正常的联想,例如,受手术而感到痛苦的人不愿意再见到给他施手术的医师。他又提出一个可笑的例子。一个年轻人学跳舞之时房子里恰巧有一只旧箱子;他在这里学跳舞,达到了很好的水平。可是这只箱子一拿出房子外,他就跳不好舞;在别的地方,他也跳不好舞。

他在同一章内又说到联想在儿童教育上的重要性。他说妖魔鬼怪的观念实际也可以与光明相联结,不是必定与黑暗相联结。可是假如一个大人告诉小孩说黑暗中有鬼,那么,这个小孩遇到黑暗就会怕有鬼。因此必须预防小孩们得到不好的联想。这样,他已经说到联想的一般意义了。他所举的例子,照现在看,都是条件反射。巴甫洛夫说条件反射是联想的基础,这是正确的。

洛克说到习惯使观念联合的力量。这是后来联想的频率律的开头。

洛克以后,联想就成了流行的名词。可是洛克对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影响,不只在这个名词,也不只在这一章,而在于他这部书是联想主义处理心理现象的方法的示范。

洛克的思想在许多方面是具有不彻底性和妥协性的。他在认识论上的经验论主要是唯物主义的,但也有不彻底处,给了后来唯心主义者以可乘之隙。他的经验论的唯物主义方面,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加以发展;而英国后来的巴克莱等人则把洛克的不彻底性推到主观唯心主义的结局。在心理学上,洛克是早期的联想主义倡导者。他的心理学处理方法有缺点,但可算是从经验来研究心理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