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创业管理(第8辑):“回归熊彼特:整合战略、技术、市场、组织与服务创新”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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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新基金与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标准

2.1 创新基金概述

创新基金是设立于1999年的政府引导性专项财政资金,定位于提升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帮助其克服融资困难,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同时引导其他外部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技术转化及成长发展。

创新基金政策从实施以来每年的立项数目与金额如图1所示,立项数与总金额均呈上升趋势。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累计达165.81亿元,共资助项目25855项,涵盖了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高技术服务业等重点技术产业领域。

图1 创新基金历年立项数目与立项金额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其特性和所处阶段分为创新项目与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创新项目主要包括仍处在研究与开发阶段、尚未成品化的项目,支持金额为50万~100万元不等。重点创新项目主要包括对其所处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技术与产品,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不等。

2.2 创新基金评审标准主要资料来源: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文件。

创新基金的项目评审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项目的评价以及企业财务的评价。创新基金在进行项目评审时将申请企业按照所处发展阶段分为两类: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初创期企业与企业年龄超过3年的成长期企业。对于申报创新基金的初创期企业,一般不单独进行财务评价,只进行项目评价;对于成长期企业,一般两项评价同时进行,综合考虑得出评审结果。

评审标准的具体构架如图2所示。

图2 创新基金评审标准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