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之道:成功的天子与失意的皇帝
《汉书》叙述西汉王朝的历史。王朝史的中心线索,乃一个王朝建立、发展、兴盛、衰败与灭亡的历史,是以帝王为经、礼乐制度为纬、将相臣子为走卒的。所以,纪、志、传乃正史叙述的核心部分。“纪”用以“经理众事,系之年月”,明帝王之世系、通理乱兴衰,读之便于把握王朝政治之主脉络;“志”述典章经制,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隐显必该,洪纤靡失”,读之便于从总体上认识一个时代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之总体结构,把握其大政得失、利弊所在;而“传”则叙列人臣事迹,述其行迹,录其言论,绘其风仪,读之可见前贤往哲之智慧与言行之得失。所以,我们读史书,大抵着意于这三个方面。至于“表”,则多作检索之用,甚少通篇阅读的。
西汉一朝的历史,大约可分为三期:高祖创业,中经惠帝、吕后,以至文帝、景帝,是为兴起、发展期;武帝、昭帝、宣帝三朝,文功武略,均臻极盛,是为兴盛期;元、成、哀、平,以至于新莽,是为衰落期。王莽代汉,鼎立新朝,然并无开创气象,所以只得缀衰汉之末,不能开启新时代。自来说《汉书》及西汉历史者,多着意于高祖创业之艰,武帝文功武略之盛,以及王莽篡汉之纷扰;其次则是文景之无为而治,昭宣之中兴与元帝之儒教。凡此数端,也确是西汉政治之核心,观此亦足以大致了解西汉历史之总体格局。我们读《汉书》,亦当从这些“大处”着眼,立足于宏观的把握。
直到今天,人们说起皇帝来,大约还是不怎么把他们当作“人”的,虽然他们早已从半真半假的神坛上被拉了下来。人们更多的把皇帝看作王朝国家的统治者或者象征,是政治符号或工具;同时,他作为“天子”,又具有某些说不明白的“神性”或至少是“神秘性”。帝制被推翻已经过了一百年,可专制帝王的魂灵还往往游荡在中华大地上,还不时地显现出“真身”来;至于人们心中的帝王,更是远没有死。我想,我们今天读历史书,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以平常心看专制帝王,把帝王看作平常的人,逐步地还原出他们“人”的本来面目。如果我们不能这样做,而是抱着在史书中学习“帝王术”甚至是“学做帝王”的目的,那么,史书不读也罢。
一 “天人三策”:武帝的问题和董仲舒的回答
元光元年(前134)五月,终于摆脱了祖母太皇太后窦氏(窦太后于前一年五月去世)之“看护”的汉武帝下诏全国,征召贤良,应对策问。武帝亲自出了策问的题目。《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五月诏书说明了此次策问的总纲与目标:
朕闻昔在唐虞,画象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眘、北发、渠搜、氐、羌徕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虖,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
“画象而民不犯”,应劭解释说:“二帝但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敢犯也。”而颜师古的解释要复杂得多,他首先引《白虎通》之言:“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著其衣,犯髌者以墨蒙其髌,象而画之,犯宫者屝,犯大辟者布衣无领。”然后又解释说:“墨,谓以墨黥其面也。劓,截其鼻也。髌,去膝盖骨也。宫,割其阴也。屝,草屦也。”大约是过度解释。如果唐虞时代就实行如此严酷的刑罚,武帝可能也不会举以为模范之世了。当以应劭说为是。成康,是指周成王、康王。错,放置。周成王、康王时代,各种刑具都搁置起来,用不着。肃眘(肃慎)、北发、渠搜、氐、羌都是居住在古代“中国”周边地区的人群。猗,是“美”的意思;伟,是“大”的意思。“猗与伟与!”那个时代真是美好而伟大啊。“洪业休德”,即大业美德;三王,指夏、商、周。
在这里,武帝提出了一个宏伟志向:自己做皇帝,要“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就是不仅要发扬光大高祖以来先帝们的伟业美德,还要向尧、舜那样的古代圣王学习,退而求其次也要赶得上夏、商、周三代。他要求贤良们多出主意,辅佐自己成就为这样伟大的帝王。
(一)第一策
这个诏书,应当是为了征召贤良前来应对策问而颁发的。贤良们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则记录在《汉书·董仲舒传》里:
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筦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虖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悖缪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乌虖!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屮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虖方外,延及群生?
在这里,武帝连续提出了五个问题。1.数百年来,有很多君主政要,希望学习古代三王五帝的“道”与“法”,然却并不能回复到三王五帝那样美好的时代。以至这种努力逐渐衰退下来,到后来的君主们就再也不作这样的努力了。是他们具体实施的办法有问题呢,还是他们推行有关措施的顺序不对,从而打乱了其全盘的秩序呢?2.如果是上天降下旨意,让后世不能再回复到上古时代的大道上去,那么,一定要走到全面崩溃的地步、下滑的步伐才会停止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即便是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夙兴夜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定效法上古时代,也将不能挽救衰微的命运吗?3.据说夏、商、周三代秉受天命,那么表明其秉受天命的标志(符)又在哪里呢?天灾祥异,又是因何而起的呢?4.每个人的性情、命运,有的早夭,有的长寿;有人宽仁,有人悭吝卑鄙。这些现象到处可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又说明了怎样的道理呢?5.如果想要改变社会风气、推行政令,使用较轻的刑罚而减少奸宄之事,百姓和乐,政事光明,又需要怎样去做呢?究竟要怎样做,才能让天降甘露,百谷丰登,恩德泽润四海,延及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要进行哪些改革调整,又要怎样告知人民,以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
这一年,武帝刘彻二十三岁,已经做了近八年皇帝(武帝于景帝后元三年即公元前141年正月即位)。这些问题应当是武帝自己提出来的,虽然文字很可能经过了润饰,但问题的核心仍然应当是武帝的。毫无疑问,这几个问题,涉及汉王朝立国行政的根本原则(“法先王”以及政权“合法性”的来源,第一、二、三个问题),也包括了对人生的思考,以及如何处理当前政治中的现实问题。这五个问题,又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天命、人性(情性)与现实政治,用今天的语言表达,大概就包括宇宙论、人生哲学与政治哲学三方面。
那么,董仲舒是如何回答的呢?在后来称为“天人三策”的第一策中,董仲舒首先指出:天命显现在人事中。他说: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
这就是“天人相关说”的简略表达。“天”持有“天心”,能够知道“国家”、“人君”是否“失道”, “人君”如果有“失道”之政是否知“自省”,是否“知变”。“天”对“人君”是仁爱的,不希望人君致乱,所以,如果人君有失道之举,即出灾害以责备、告知他;若人君不知自省,则再出怪异之事以提醒他;再不改弦更张,那上天就只有让他败亡了。反过来说,如果灾害怪异频出,那一定是人君不行正道了。那么,什么是“道”呢?董仲舒说:
道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管弦之声未衰也。
繇,即由、经过。适,即往。道,就是通往大治的路,其具体内容则是仁、义、礼、乐。仁、义、礼、乐也就是“先王之法”的体现。所以,法先王,就是实行仁、义、礼、乐。而此四者,又是“天”付与先王的“法”。圣王虽然已没,但道(具体表现为仁、义、礼、乐)却一直传承未衰。人君行“道”则国家兴,不行“道”则国家衰,然无论国家兴衰,“道”一直没有亡,一直存续在那里:
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滞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诗人美之而作,上天祐之,为生贤佐,后世称诵,至今不绝。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得可反,其所操持悖谬失其统也。
弘道在于人,失道也在于人,行道则兴,失道则衰,“故治乱废兴在于己”,并不是上天降命不让后世回返到先王那样美好的时代,问题仍在于后世君王“操持悖谬失其统也”。质言之,“天命”在于“人事”,上天的福祐或惩戒全赖于人君之是否行“道”。至此,董仲舒回答了武帝的第一、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关于受命之符,即帝王膺受天命的象征是什么,如何能够证明君王得到了天命的眷顾。董仲舒说:
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善絫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
“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出自《今文尚书·泰誓》,谓伐纣之时有此祥瑞之象。这是说武王伐纣时,乘舟渡河,白鱼自动跃入武王所乘坐的舟中;火光自天下垂,变化为赤乌,飞进了武王所住的屋子里。这些异象,表明武王得受命为天子,就是“受命之符”。周公曰:“复哉复哉。”也见于《今文尚书·泰誓》。颜师古注曰:“周公视火乌之瑞,乃曰:‘复哉复哉!’复,报也,言周有盛德,故天报以此瑞也。”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出自《论语》,邻,近也。言修德者不独空为之而已,必有近助也。因此,所谓“受命之符”, “皆积善絫德之效也。”絫,即累。也就是说,天命授予的象征,是靠行善积德而来的。反过来,废德积邪,则灾异妖孽自生。
第四个问题,关于人的性(本质)与命(命运,道路),董仲舒回答说:
臣闻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熔,唯冶者之所铸。“绥之斯徕,动之斯和”,此之谓也。
命,是上天给的;性,是生来就是这样的;情,是人希望做到、得到的。上天之予人以命,给人以性,就像陶工造瓦、冶工制兵器那样,不能完全一致,有时心情平和,做得好一些;有时心情散乱,做得差一些,所以人生来就是不一样的,就有君子、小人之别。而君子(人君与夫子)的品德就像是风,小人(百姓)的品德就像是草,草会随风倒,小人也就必然要受君子的影响。所以,在上之君子,就像造瓦的人;其品德风范,就像造瓦时陶模的那个轴(钧),足以决定小人的品德性情。“绥之斯徕,动之斯和”,语出《论语》,系子贡对陈子禽之言,意为治国家者,对于百姓,安抚他们则竞相跟从,以品德垂范、教化他们则社会和谐。在这里,董仲舒没有直接回答武帝关于人生哲学的疑问,而是将人生哲学引入到政治哲学的层面,将人君的人生与其君主的职责融合在一起。实际上,他在告诉武帝,作为帝王,不需要思考这样的人生哲学问题。
第五个问题,如何处理当前的政事。这是董仲舒回答的主体部分,系统地陈述了他的政治主张:
第一,当任德教而不任刑,即以德教治天下,而不当以刑法治天下。董仲舒说:
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
天既然支配着世界,君王为政之根本,也就来源于天。所以,如何行政,就要问天,要依从“天道”。所谓“天道”,就是上天化生万物的方式,也就是阴阳、四时等自然现象的秩序和运动变化的规律。世间万物都要养育生长,所以要以“阳”为主;而万物生灵又都要休息更替,所以不得不有“阴”。阳为德,代表着生命、成长;阴为刑,代表着肃杀、死亡。所以,天道的核心是“任德而不任刑”,也就是保护、促进生长而不保护、促使衰亡。君王既然遵从天命,根据天道以行王政,王道也就要“任德教而不任刑”,也就是要推行德教,而不能实行刑治。刑法不可以据以治理天下,就如专靠“阴”不能度过岁月一样。如果为政而专用刑法,则与天道不合,所以古时候的圣王都不这样做。在这里,董仲舒明确地批评“今”之废德教而任刑,认为当时“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是不“顺从天命”的,是“虐政”。既然推行此种“虐政”,竟然还希望使“德教”泽被四海,岂非南辕北辙,怎么可能达到呢?
第二,应以公正之心持政,不得存偏私之念,更不能专逞一己之欲。董仲舒说:
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屮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
君心正则朝廷正,百官正则万民正,万民正则国家、社会正,歪风邪气即不得存于其间,天地万物皆各种其所,和谐茂美,天下遂得大治,“王道”也就达到极致了。因此,人君之“正心”是本源。这些话,今日读来,虽然也觉不错,但并无真正力量。盖在上位者,做到“正”最难,无论是“正心”、“正行”,还是“正法”、“正理”,都很难做到。故要求人君“正”,实际上是做不到的。董仲舒大概也不会不明白这一点,所以根本没有谈及人君究竟怎样才能做到“正”,看来也不过是说说而已。
第三,当以教化为治世之要务。董仲舒说: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人的性情,是从利的,故需以道德规范之,不使利欲之心漫无边际,这就是教化。教化的本质,是给人的利欲之心加以规范,犹如在奔腾四溢的大河边筑上堤防。所以,治天下者,当从根本上规范人的利欲之心,即以教化为大务。教化不立,则万民不正。“德教”是汉儒的共同主张,并非新论。推行教化的具体措施,则不外乎“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颜师古注曰:“庠、序,教学处也,所以养老而行礼焉。《礼学记》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也。”大学,又作“太学”,即国家之学,教化系统中最高的机构。设立各级学校,以推行教化,这也是儒家所谓“德教”的常谈,并非董仲舒的独创。
第四,推行政治改革,从根本上破除秦以来“以刑为治”的政治理念及其制度。董仲舒说:
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捍,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以法治天下,法出而奸弊之策生,令下而狡诈之计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故以法令治天下,犹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彻底“更化”,即从根本上改变为政的方向,放弃以刑法治天下的“大政方针”,奉行“仁谊(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推行德政,即将秦以来的法治,改变为德治,以德化治国。在这里,董仲舒实际上对西汉前期的政治作了全面否定,认为它在本质上仍然是对秦代刑政法治的延续,主张进行政治改革,从根本上扭转以刑法立国的大政方针。但究竟如何“更化”,董仲舒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办法,只是提出“为政”当以“宜于民”亦即顺从民心为原则,并指出人君当奉行仁、谊、礼、智、信五常之道。
(二)第二策
当时参加策问的贤良文学,据下引武帝的第二问,有百余人,董仲舒的回答在众多的回答中得到武帝的肯定。《汉书·董仲舒传》说“天子览其对而异焉”,说明是武帝直接读了董仲舒的回答,觉得回答得非常好。所以,武帝紧接着就出了第二道题目,也是出给所有“贤良”的,并非仅要董仲舒一人回答:
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廊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亦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
盖俭者不造玄黄旌旗之饰。及至周室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八佾陈于庭,而颂声兴。夫帝王之道,岂异指哉?或曰:良玉不瑑;又曰:非文无以辅德。二端异焉。
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成康不式,四十余年,天下不犯,囹圄空虚。秦国用之,死者甚众,刑者相望,秏矣哀哉!
乌虖!朕夙寤晨兴,惟前帝王之宪,永思所以奉至尊,章洪业,皆在力本任贤。今朕亲耕藉田以为农先,劝孝弟,崇有德,使者冠盖相望,问勤劳,恤孤独,尽思极神,功烈休德未始云获也。今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故详延特起之士,庶几乎!今子大夫待诏百有余人,或道世务而未济,稽诸上古之不同,考之于今而难行,毋乃牵于文系而不得骋欤?将所繇异术,所闻殊方与?各悉对,著于篇,毋讳有司。明其指略,切磋究之,以称朕意。
武帝第二问的核心,是帝王之道究竟是什么,亦即究竟应当怎样做帝王?他总共提出了四个小问题。
一是关于君主的劳与逸。他说尧舜垂拱而治,而周文王却夜以继日地工作,都把天下治理得很好。一样是做帝王,职责是一样的,为什么会如此地劳逸不均呢?
二是关于帝王的俭与奢。他问道:听说俭约的君王不用各色旗帜作为装饰,可是,周王室却大肆铺张,宫殿用品都非常奢侈豪华,大家也都颂扬它,难道帝王之道不相同吗?有人说,良玉不需要雕刻花纹;可也有人说,没有文饰就不能表现出美德来,这两种说法为什么如此不同呢?两观,指两阙。大路,指玉路之车,路,即辂。乘大路,是说乘着用玉辂装饰着的车。干,是盾。戚,是钺。“朱干玉戚”,是指用朱丹涂饰盾牌,用玉装饰戚(钺)的柄。佾,列,指舞者之行列。一列八人,天子八列,六十四人。瑑,读作篆,指雕刻为文。
三是关于是否应当使用刑法。他说:殷商时普遍使用五刑与肉刑,周成王、康王时不用刑法,天下大治;秦用法治,到处是受刑的人,死者也很多,天下空虚。那么,究竟要不要用刑法呢?
四是如何处理当前政事。武帝说:我自即位以来,一直很勤勉,也实行了很多德政;但如今人民生计并不富足,社会并不安定,这是为什么呢?“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颜师古注:“贸,易也。浑淆,杂也。”是说混淆廉洁与贪渎羞耻,不分贤良还是不肖。一个廉耻混淆、善恶不分、贤不肖等同的社会,是一个没有希望的社会。
董仲舒对上述问题逐一作了回答。他首先指出,尧舜并非如传说中所说的那样,一开始就是垂拱而治的:
臣闻尧受命,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故诛逐乱臣,务求贤圣,是以得舜、禹、稷、卨、咎繇。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故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之谓也。尧在位七十载,乃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朱而归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此之谓也。
“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语出《论语》。世,三十年。谓如有受命为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所谓尧舜垂拱而治,实际上是有条件的,是经过三十年的辛劳之后才达到的。同样的,周文王日夜操劳,也是有原因的:
至于殷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伯夷、太公皆当世贤者,隐处而不为臣。守职之人皆奔走逃亡,入于河海。天下秏乱,万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从周。文王顺天理物,师用贤圣,是以闳夭、大颠、散宜生等亦聚于朝廷。爱施兆民,天下归之,故太公起海滨而即三公也。当此之时,纣尚在上,尊卑昏乱,百姓散亡,故文王悼痛而欲安之,是以日昃而不暇食也。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繇此观之,帝王之条贯同,然而劳逸异者,所遇之时异也。孔子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此之谓也。
商纣王之时,天下大乱,文王起而救万民于水火,日理万机,所以“日昃而不暇食”。帝王之道虽同,但为帝王者之劳逸却不同,原因就在于其所处之时代、所统治之社会不同,“所遇之时异也”。这是回答武帝的第一个问题。“《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语出《论语》,是说《武》乐反映周武王伐纣之事,虽然很美,但却未必尽善。这里的意思说是,文王、武王之世,虽然也很好,但君王忙碌无暇,且有征伐之事(虽然是伐“无道”之君),所以仍然比不上尧舜时代。
董仲舒接着回答武帝的第二个问题,说:
臣闻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然则宫室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故孔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俭非圣人之中制也。臣闻良玉不瑑,资质润美,不待刻瑑,此亡异于达巷党人不学而自知也。然则常玉不瑑,不成文章;君子不学,不成其德。
“奢则不逊,俭则固”,语出《论语》。逊,顺也。固,陋也。意思是奢侈就不能长久、顺遂,俭朴则会导致鄙陋。董仲舒引用此句,意在强调俭非帝王所宜取,“俭非圣人之中制也”,中制,即符合、适当的制度。俭朴并不是适合圣人的制度。采用文采玄黄之饰,是为了建立起礼仪制度,明尊卑、异贵贱、劝有德,是必不可少的。大部分的玉,也都是要雕琢的。因此,对于帝王的奢与俭,董仲舒的态度是宜奢不宜俭。
关于第三个问题,即是否要使用刑法,董仲舒说:
臣闻圣王之治天下也,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武王行大谊,平残贼,周公作礼乐以文之,至于成康之隆,囹圄空虚四十余年。此亦教化之渐,而仁谊之流,非独伤肌肤之效也。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饰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又好用憯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故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此之谓也。
“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这是圣王治理天下的五条途径:对于臣下,年少时就要让他们养成学习的习惯,成人之后则根据其才能之优劣授予其职位,用官爵俸禄培育其品德,用刑罚来威慑其作恶的潜能,进而使百姓都能明白礼义之道,而以犯上为耻。故圣人之政,需以德化为主,刑法为辅。秦专用刑法,故败亡。“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亦出自《论语》,意为对待百姓,如果只是以政法教导之,以刑戮整齐之,那么,百姓不过是营求苟且地活着而已,心中并没有道德的理想和伦理的规范,违犯了政法、受了刑戮,也不会感到耻辱。秦朝就是这样的。然秦固然用刑过度,可也不能因此而完全不用刑法,还是要用刑法才能威慑臣民作恶的潜能。观董仲舒之意,盖以刑法不能专用,也不能不用;秦之败亡,既在专任刑法,不用德教,而其用刑法,又只是责名而不察实,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导致了很多问题。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具体的施政措施。董仲舒说:只要君王心存仁义之心,以仁义慈爱之心对待百姓,善于听取臣子的建议(“广览兼听,极群下之知,尽天下之美”),诚心诚意地推行善政,天下就一定可致太平,三王时代那样的美好时代就可以重现。为此,他提出了两条具体的建议。一是兴太学以养士:
养士之大者,莫大虖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
换言之,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用人之要,在于用贤士;贤士之得,在于育成之;育成贤士之途,在于兴太学。其要旨,用今人之套话,就是“国家大计,教育为本”。二是选良吏:
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絫久也。故小材虽絫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
盖西汉前期官吏之选拔,多出于军功勋阀与豪富集团,二千石官吏之子弟即入选郎中、中郎,积日而任官,或以富资入官,而无论其贤愚,是故贤、不肖既不能分别,廉耻、是非也不清晰。针对这种情况,董仲舒建议实行察举制度,由列侯、郡守、二千石官每岁各举其贤者二人,入为宿卫,历练后任为官吏。这一措施,旨在打破统治阶级中勋阀集团的固定势力,给平民阶层提供晋升的机会,有扩大统治阶级基础的意思。但董仲舒这里所作的建议,其实早已实行,并无多少新意。盖察举源于先秦时代的“贡士”、秦代的“荐吏”,是一种由下向上保荐人才的制度,推荐者本人都负有担保的责任。早在高祖十一年(前196),就曾下过求贤诏书,文、景之世也曾多次下诏,令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武帝即位之初,建元元年(前140)十月,就曾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所举之士亦皆得授官。所以,董仲舒于第二策中所言有关实政的建议,也并没有多少新意。
(三)第三策
汉武帝看了包括董仲舒在内的诸多贤良的回答,又出了第三道策问题目:
盖闻“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故朕垂问虖天人之应,上嘉唐虞,下悼桀纣,寖微寖灭寖明寖昌之道,虚心以改。今子大夫明于阴阳所以造化,习于先圣之道业,然而文采未极,岂惑虖当世之务哉?条贯靡竟,统纪未终,意朕之不明与?听若眩与?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极,陈治乱之端矣,其悉之究之,孰之复之。《诗》不云虖?“嗟尔君子,毋常安息,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朕将亲览焉,子大夫其茂明之。
从策问的语气看,武帝对贤良们此前的回答并不完全满意,认为他们的回答“条贯靡竟,统纪未终”,觉得回答还是不够具体,特别是对“当世之务”的建议尚不全面、具体。武帝概括自己提出的问题,主要为三方面,即天人之应、微灭明昌之道以及当世之务,而第三次策问的核心,则是当世之务。“嗟尔君子,毋常安息,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出自《诗·小雅·大明》。安息,安处也。介,助也。景,大也。意思是人君不当苟自安处而已,若能靖恭其位,直道而行,则神听而知之,将助之以致大福也。
董仲舒的回答,正是针对武帝的三方面问题的。首先,关于“天人相应”,他进一步阐发说:
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繇此言之,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
“天”是万物的根源,包含世间万物,对于万物一视同仁,它通过日月风雨、阴阳寒暑等现象建立起自然的秩序。圣人效法“天道”而建立“王道”,博爱无私,广布恩德,普施仁爱,建立伦理规范作为社会运行的法则。自然的秩序、法则,与人世间的秩序、法则,相互对应,“天”与“人”, “天道”与“人情”,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天”的春、夏、霜是“人”的仁、德、刑的“征”,是包含在“君”的伦理、政治行为之中的。换言之,“君”的仁、德、刑的行为,是与“天”的春、夏、霜的征候相对应的。所以,“人之所为”,乃与“天地流通往来相应”。这其实是对第一策中所述“天人相关”说的进一步阐发。董仲舒接着说:
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
所谓“天命”,就是上天对人间治乱祸福的安排和干预,只有“圣人”或“王者”才能真正承受“天命”,并秉持上天的意旨而行事。人与生俱来的品质就是人性,人性不经过教化就不能完美、至善;人之欲求就是“情”, “情”如果没有制度纪律予以规范,就会没有节制(这就是所谓的“性善情恶”论)。所以,做君王的人,向上要谨顺天命,遵照天意而行事;向下要彰明德教,以化育万民,使万民都养育出美好高尚的品德;同时,还要制定正确而适宜的法度,以分别上下尊卑的秩序,防止某些人个人欲望极度膨胀。顺天命,明教化,正法度,是人君治世的根本。
那么,在这个“天人共生相应”的体系中,“人”又处在怎样的位置呢?
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谊;知仁谊,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乐循理,然后谓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亡以为君子”,此之谓也。
人在天生万物之中处于“至贵”的位置,“超然异于群生”。而其所以“超然异于群生”者,是由于人有伦理,父子兄弟、君臣上下、耆老长幼皆判然有别,井然有序,绝不混乱。正因为此故,上天才让五谷桑麻六畜牛马等皆为人所用,让人感受到在万物之中的尊贵。人自知其贵,遂得自重;自贵自重,遂得兼爱他人,这就是仁义(谊);知仁义,就会重礼节,遂得处于善道之中,生命安宁,遵照理性行事。这就是“君子”了。
在这个体系中,“人道”(人间的秩序、法则)因“天道”而来,受命于天,也遵循“天道”; “天道”更因为人间的秩序法则而得以体现。“天人同构”(自然的秩序与人间的秩序,结构性相同)乃“天人相应”说最深层的道理。
其次,针对武帝概括的第二个问题,即所谓“微灭明昌之道”,董仲舒的回答比较浅显,大抵不过是一些“众少成多,积小致巨”或“以暗致明,以微致显”之类的老生常谈,提醒君王“小心翼翼”、兢兢业业,“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并无太多深意,可不具说。
最后,对于武帝重点提出的“当世之务”,董仲舒也作了重点回答。在这里,他先从“为政之道”(亦即政治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了一个重要论点,即“天不变,道亦不变”。他说:
夫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谓之道;道者万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捄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虖!”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改制(改正朔,易服色)是为了顺天命,而不是为了“变道”。道的本源是天,所以可以反复行之而不会出现问题,“万世无弊”。“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而同理也。”圣人、先王所同之理、不变之道,就是王道之“大数”,诸如人伦、德教之类,这是“百世不易之道”,是王道的根本。在这个意义上,“天不变,道亦不变”。但天、道的变与不变,又都是相对而言的。所谓“天不变”,是指上天没有显现出“灾异之变”,也就是在尧舜禹的太平治世里,上天没有显示出灾异。因为上天并没有用灾异之事来向君王提出警示,所以尧舜禹“三圣”就不需要“救弊”,也就无须“改制”,从而得持守“一道”。反过来说,“天”若变(即显现出灾异之事), “道”也得变。可以变的“道”,是“道”的“小数”,也就是“道”的具体做法。新王见“天不变”,知其所继之世为“治世”,所以得不变其“道”;而如果继承的是“乱世”,则在乱世时“天”已变,承其后者就必须“变”其道。现在,汉朝承大乱之后,天早已“变”,故所持之“道”也必须变(以德教为核心的道之“大数”则不必变)。由此,董仲舒提出了变革的一个方向:“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所谓“夏上忠”,是说夏用“忠”作为行政的基本法则。“忠”,就是“尊命”,秉承上意而行之。“忠”之利,是便于建立起上下条贯的秩序,使尊卑有序,便于统治;其弊,则在其民“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也就是愚昧、质朴、少礼节。“殷上敬”,是说殷商强调“敬”,即“尊神”,秉承神意而行之。“敬”之利,在于使人皆知有忌惮,从而在精神上服从;其弊,则在鬼神泛滥,成败得失皆委之于鬼神,人失责任之心。“周上文”,是说周人用“文”作为治世的基本规则,“文”是周治的特点,所谓“周监乎二代,郁郁乎文哉!”“文”,就是“尊礼”,根据礼法确定社会与政治的基本秩序,而礼的核心又在于人伦。“文”之利,是便于将人伦与政治、社会秩序“同构”,社会、政治相对稳定;其弊,在于人但守其本位,渐失坦诚之心,遂致人情浇薄,信义缺失,而政治细碎,为政苛责。拯救“文弊”之法,“莫若以忠”。太史公说: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
夏、商、周分别尊尚忠、敬、文,分别以尊命、尊神、尊礼作为治世的根本原则,这就是武帝策问中所说的“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根据这种“三教说”,汉家继周,自然应当“背周道而用夏政”,也就是“损周之文”, “用夏之忠”,即用“忠”(尊命)来矫正周尚文尊礼而带来的问题。这样,董仲舒不仅否定了秦政,进而否定了以礼为核心的周政,要用“忠”(尊命)作为建构汉朝政治的基本法则。
这一点非常重要,而自来论者多未予充分注意、阐发。在董仲舒看来,汉朝前期的很多弊端,不仅来自暴秦的苛政,在本源上更是来自尚文尊礼的“周道”。他认为,暴秦苛政,是从周政中直接演化而来的,是周之“文敝”的继承与发展,特别是高度强化了周政中苛剥细碎的弊端,并将之推到了极致。而其根源,仍在于周政。至于汉朝前期,人情浇薄,世风奢靡,人竞争利,源头也在于周政。《汉书·五行志》载建元六年(前135)董仲舒对高园火灾奏,说:
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
“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正是周室重礼法、行宗法之制的必然结果,西汉前期的分封制,又是周之宗法制的翻版,所以汉初王侯贵戚富贵威武、骄奢淫佚,而民不聊生、困敝愁怨,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奉行上天规定的均衡法则,而将尊尊亲亲之礼发挥到了极致。正是从这里出发,董仲舒提出了一个针对现实的政治主张,即重视民生,不与民争利。他说: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蹵民,民日削月朘,寖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
贵族官僚集团既占据了权势地位,又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乃乘富贵之资,与民争利,遂使富者更富,贫者愈贫。贫民既穷迫不能生存,遂挺身走险,不避死、罪,社会遂动乱不已。解决之途,在于约束贵势豪强,使之不与民争业,而社会财富稍得均平,使百姓能够生存下去。这里有抑制豪强的意味,但其意旨却更为深邃。董仲舒认为:利益均衡,使人民各有所生计,王侯贵戚不与民争利,这是“太古之道”, “周道”是与之不合的。董仲舒指出:
及至周室之衰,其卿大夫缓于谊而急于利,亡推让之风而有争田之讼。故诗人疾而刺之,曰:“节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尔好谊,则民乡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由是观之,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视效,远方之所四面而内望也。近者视而放之,远者望而效之,岂可以居贤人之位而为庶人行哉!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
周道陵迟,至于后来,卿大夫皆放弃礼义而急于争利,居贤人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营营皇皇,以求财利。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回复到“太古之道”去。
那么,“太古之道”的本质又是什么呢?董仲舒回答:那就是《春秋》所说的“大一统”, “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就是上文所讲的天之大道,“天道”之“大数”。他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所谓“大一统”,是指万物之统绪皆归于一,亦即“元”, “元者,为万物之本”, “一元者,大始也”, “元”既是万物的开端,也是万物的本原。万物既归于“元”,遂成为“一”,所谓“天地之气,合而为一”。“一元”内涵的天地万物运行法则与规律,就是“天道”。天道之源,亦在“一元”之中,故天道也只有一个,天地所经、古今所历之天道,也是“大一统”的,天道无二。可是,当今之世,不同思想流派所讲的道不相同,学者之间的观点也不相同,诸家之间差异很大,目标与途径也不相同,所以在上者无以统一思想;法制屡屡变化,在下者不知道应当坚持什么。由此,董仲舒建议:凡不在六艺之科、不属于孔子之学者,都断绝其发展的途径,使他们没有机会与孔子之学一样得到发展。异端邪说既然灭绝,就可以统一法度,而百姓也就明白应当遵从什么了。这就是后世著称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根源。
(四)天子与儒生
与董仲舒一起应对策问的其他贤良的对答之辞,都没有保留下来。元光五年(前130)策问,公孙弘被武帝擢为第一名,《汉书·公孙弘传》中有明确记载。据此揣测,董仲舒的对策虽然可能颇得武帝认同,但并未得到第一名。策问之后,董仲舒被任为江都相,也没有留在长安。其后曾被废为中大夫,又起为胶西王相,但一直未得致身卿相,进入朝廷的核心集团。在这个意义上,不宜过分强调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在武帝朝政治决策中的作用,更不能认为“天人三策”给武帝朝的政治决策指明了方向,可能更谈不上董仲舒上“天人三策”,从而开启了中国学术思想“独尊儒术”的“经学”时代。事实上,在《史记·董仲舒传》里,董仲舒不过是一名“明于《春秋》”、传播公羊学的儒生,其学问的特点是“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而其仕途并不顺利,可以说是怀才不遇。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上于元光元年(前134),当时如果即已非常著名,成为武帝推行儒家政治的“宝典”,司马迁不可能不知道,而《史记·董仲舒传》却于此只字未提,也说明在武帝之世,董仲舒及其学问,可能并未得到重视,更说不上影响武帝朝政治的走向。《汉书·董仲舒传》照录了他所上的“天人三策”,从而使《汉书·董仲舒传》的篇幅远过于《史记·董仲舒传》(前者是后者的二十多倍),并把董仲舒推崇为确立儒学独尊地位的元勋,“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这种说法,很可能是西汉后期、东汉前中期儒学逐步发展之后,后世群儒溯本求源,“追溯”到董仲舒那里才产生的。在武帝时代甚至可能在整个西汉时期,大约都不会有这种说法。
那么,后世群儒(包括班固)何以会如此推崇“天人三策”呢?《汉书·五行志》说:“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把阴阳、天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这是董仲舒的一大创新。战国以来,讲到宇宙生成论,道家多追溯到天、地之前,而儒家则大抵以天、地为起点,言“天命”而不言天由何来。阴阳家,则讲“气”,以为气是宇宙的本原。董仲舒融汇诸家之说,把阴阳四时五行的“气”,认定为“天”的具体内容,并将之拓展到政治、思想与人生各个领域,从而形成了以“天”为中心的大系统。“天人三策”的出发点,正是这个以“天”为中心的思想体系。
如果说“天”是董仲舒宇宙本体论的核心概念,那么,“天人相应”就是其政治哲学与社会伦理学的核心内涵。人既为天所生,自当敬奉上天而以之为行事之法则。然而天道高远,非凡人所及,必俟人君之教导,于是天子遂为天、人间的媒介,“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人君既为“天之子”,则其立治行政,即必承天意以从事,也就是“法天”。天命、天意怎样显现呢?天意垂象于日月星辰风雨,示命于禽兽虫鱼草木。人君法天,就是依靠这些“天象”以求“天道”而随之以行“人事”。人君法天承天以治人,其权力以天意为根据,也就必然要受天意的制约,所以人主虽尊,但不能自恣。这就是董仲舒设计的“君权天授论”。
以“天”为核心的本体论和以“天人相应”为基础、以“君权天授”为核心的政治哲学,是董仲舒对先秦儒学的重大发展,也是后世儒学进一步发展并得以干预政治的出发点,而这两个方面,在“天人三策”中均得到充分而简明的阐发、论述。后世儒家之所以推重“天人三策”,原因也就在这里。
那么,对于汉武帝来说,这些思想,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分析上引武帝征召贤良文学的诏书以及三道策问题目,可以见出,武帝关心的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帝王的“合法性”来源,即帝王何以得为帝王?所谓“天命”是如何显现的?它又如何得到认识?质言之,就是“我为什么可以做皇帝”?二是怎样做个好的帝王?三王五帝这些上古时代的好帝王是怎样做的?现在我应当怎样做?这两方面问题,可能是一直困惑年轻的汉武帝的核心问题。就其自身而言,他是景帝的第九子,前面有兄长荣做过太子,为什么他可以继承帝王,而不是别的皇子?“天命所归”这句话,究竟是如何落实到自己身上的?在武帝即位的前几年里,上有太皇太后窦氏直接干预朝政,下有武安侯田蚡“权移主上”,武帝对这个问题的追问自有其内心的担忧。而汉初制度,既沿袭秦制而来,行之六七十年,至此亦频现弊端。最为重要的是,虽然汉承秦制,可自汉初以来,朝野上下,却是异口同声,一致讨伐秦制。所以,“改革”的呼声一直甚为高涨,迄未消歇。《史记·封禅书》载武帝初即位:
元年,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艾安,搢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而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微伺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皆废。
这次流产的改革,是打算依照儒家学说的设计,效法周公,制礼作乐,故计划先立明堂,然后巡狩、封禅、改历法、更服色,逐步建立起以礼、乐为基础的汉家制度。
董仲舒对武帝这两方面问题的回答,概括起来,用最直白的话表达,就是:第一,皇帝是“天之子”,所以可以做皇帝;而他之所以是“天之子”,又因为他是皇帝。所以,其实等于没有回答。第二,做皇帝要服从“天命”,依“天意”行事,要受上天的制约。这样的回答,显然不合武帝之意,距离其期望也很远。所以,可以相信,武帝本人即使真的亲览了“天人三策”,大约也没有非常肯定的表示。董仲舒对过策问之后,只是被任为江都相,事江都易王刘非,并没有受到重用。《史记》《汉书》都说董仲舒“为人廉直”,看不起希世用事、阿谀奉承的公孙弘;又说董仲舒“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说明他不过是一介廉洁正直、以学问自守的儒生而已,与希世用事、善于阿谀,又“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的公孙弘,是不能相比的。
《汉书·董仲舒传》卷末赞语引刘向之语,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伊、吕、管、晏,即伊尹、吕尚、管仲、晏婴。此言评价甚高。而又引刘向之子刘歆的话,驳刘向之说,以为:“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然考其师友渊源所渐,犹未及虖游、夏,而曰管、晏弗及,伊、吕不加,过矣。”游、夏,即子游、子夏。刘歆说董仲舒的功绩,在于参合六经,使后世学者“有所统壹”,把他看作为群儒之首,其贡献重在学术、思想,而非在事功政绩。所说是确当的。以为董仲舒之说,引动汉武帝,影响汉朝政局变动,甚至确立“独尊儒术”的千年大局,故而将他看作为“帝王师”的典范,是后世史家的愿望与想象,并非历史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