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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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传学与人民生活

1.1 遗传学的发生发展

据考证推测,地球形成已有46亿年的历史。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这个具有得天独厚条件的星球,造就了一种复杂的物质存在——生命。目前,有科学记载的生物约有170万种,但是仅占现存大约1000万种生物中的一小部分。所有形形色色的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繁殖同类的过程中,又产生了各不相同的个体。对这种复杂的内在机理的好奇促使了遗传学的建立与发展。

1809年拉马克(J.B.Lamarck,1744—1829年)在阐述他的进化理论的同时提出了器官“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假说(见图1.1)。所谓“用进废退”,是指生物在长期生活的环境中,某一器官如果经常使用就会变得越来越发达,而不使用的器官就会逐渐废退,这种变异可以通过生物的繁殖遗传给下一代,即生物变异的根本原因是环境条件的改变。所谓获得性遗传是指,所有生物变异(获得性状)都是可遗传的,并可在生物世代间积累。

图1.1 遗传学萌芽时期的里程碑

拉马克曾以长颈鹿的进化为例,说明其观点。长颈鹿的祖先颈部并不长,由于干旱等原因,在低处已找不到食物,迫使它伸长脖颈去吃高处的树叶,久而久之,它的颈部就变长了。一代又一代,遗传下去,它的脖子越来越长,终于进化为现在我们所见的长颈鹿。经典例子除长颈鹿外,还有对鹭、鹤等涉禽长腿的解释,即这些鸟类长期生活在水边,但不喜欢游水,为了不使身体陷进淤泥,就尽力伸长腿部;为了吃到水里的鱼虾,又不至于弄湿身体,就尽力伸长颈部。这样获得的性状,逐代遗传下去,年深日久,就成了长颈长腿的涉禽了。还有“铁匠的儿子将来肌肉一定发达”等有名的自相矛盾又荒唐的例子。

拉马克学说有其进步意义,那就是使生物学第一次摆脱了神学的束缚,走上了科学的道路;物种是可以变化的,种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拉马克的学说为达尔文的科学进化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他的《动物哲学》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被称为现代进化论思想的两大源泉。

达尔文(C.Darwin,1809—1882年)支持拉马克“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假说,并于1868年提出了“泛生”假说(见图1.1)。即遗传物质是存在于生物器官中的“泛子/泛生粒”;生物的各种性状,都以“泛子/泛生粒”状态通过血液循环或导管运送到生殖系统,从而完成性状的遗传。达尔文的泛生论,对后来的遗传理论,尤其是德弗里斯、高尔顿和魏思曼的遗传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魏斯曼(A.Weismann,1834—1914年)肯定了达尔文的选择理论,但否定了“获得性遗传”的观点,并于1883年提出了“种质论”(见图1.1),即多细胞生物由种质和体质两部分组成。种质指生殖细胞,负责生殖和遗传,可世代相传,不受体质和环境的影响;体质指体细胞,由种质产生,负责营养活动,不能遗传。遗传是通过具有一定化学成分和一定分子性质的物质(种质)在世代间传递实现的。魏斯曼做了著名的切老鼠尾巴实验,在连续切了22代老鼠的尾巴后,第23代仍长出了尾巴(见图1.2),以此来佐证自己提出的“种质论”。

图1.2 魏斯曼著名的切老鼠尾巴实验

遗传学的基本原理是由奥地利人孟德尔(G.Mendel,1822—1884年)最早揭示的。1856—1864年,孟德尔做了8年的豌豆杂交试验。结合前人的工作,孟德尔提出了遗传因子的分离和重组的假设。1865年,在奥地利布隆自然科学协会每月例会上,孟德尔分两次(2月8日和3月8日)报告和解释了他的豌豆杂交的实验目的、方法和过程。1866年,孟德尔在布隆自然科学协会会刊第4卷上发表了他的论文《植物杂交实验》,但这一成果被学术界忽视了长达34年之久。直到1900年,荷兰的德弗里斯(H.De Vries)、德国的科伦斯(C.Correns)和奥地利的丘歇马克(E.von.S.Tschermak)3位植物学家分别在多种植物上经过大量的杂交工作,取得了与孟德尔实验相同的结果,验证了孟德尔对豌豆所做的遗传学研究结果。这一年标志着遗传学的诞生,孟德尔也成为当然的遗传学奠基人。

从1900年孟德尔遗传定律被重新发现以来,遗传学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近代自然科学史上空前辉煌的成果。回眸历史,遗传学发展的历程可分成两个时期。在经典遗传学时期(见图1.3),以杂交为基础,通过观察比较生物体亲代和杂交后代的性状变化,从而认识与生物性状相关的基因的传递规律。也就是从生物体的性状改变来认识基因,是谓正向遗传学。在现代遗传学时期(见图1.4),以物理学和化学的原理和实验技术为基础,直接解剖基因的物质结构,并在分子水平上揭示基因的结构和功能。也就是从基因的结构出发,认识基因的功能,是谓反向遗传学。

图1.3 经典遗传学的里程碑

图1.4 现代遗传学的里程碑

事实上,早在科学产生之前,人类为了生存,早就与甜酸苦辣性质各异的植物和形状不同的动物打交道了,植物、动物以及人都属于生物,生物的性质和形状统称为性状。人在与动物和植物打交道中,对鸡生鸡、狗生狗、猪生猪,稻的后代还是稻等现象感到好奇。看到母马配公驴生下骡,母驴配公马生下(见图1.5)时除感到好奇外更感到迷惑不解。除此之外,人类在与生物打交道中看到更多的是类生同类时,上代和下代有时性状相同,有时又会出现性状的差异,如黑牛除生黑牛外,有时还会生下白犊,尤其是在人类知道血型后,看到了同一对夫妻既会生下与母亲或父亲相同血型的子女,也会生下与父母亲都不相同的孩子,如父母都为A型,他们的子女中可以有A型的孩子也可以有O型的孩子,下代和上代的性状为什么会相同?又为什么会不同?这些问题既好奇又困惑。

图1.5 马驴亲本及其杂交后代

a为马;b为驴;c为马骡(母马×公驴);d为(母驴×公马)

(a,b,c来源于http://animalia-life.com/mule.html;d来源于http://www.northernontario.org

现在,我们已把类生同类以及同类的上下代之间性状相同的现象称为遗传,而把类生异类和同类上下代之间性状不同称为变异。遗传、变异的现象实在好奇但又令人困惑,因此早就有人想打破砂锅问到底,想要了解遗传、变异的真相。

遗传是生命的一种基本属性,遗传也有其自身的物质基础,这就是一种称为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的化学分子。业已证明,DNA分子的片断,构成了遗传的基本单位——基因。从基因的结构和功能来阐明遗传和变异现象的理论体系,就是基因遗传学说。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W.Johannsen)首次提出基因这一名词时,它还只是代表遗传性状的一个抽象符号。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基因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分子遗传学可以追溯到1944年艾弗里(O.Avery)等人的肺炎球菌转化实验,证明了DNA是遗传转化因子。但是突破性的事件却是在1953年4月25日,沃森(J.Watson)和克里克(F.Crick)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了“DNA双螺旋结构的分子模型”一文,该论文把艾弗里等人验证DNA是遗传物质的研究成果建立在更牢固的基础之上,开创了分子遗传学的新纪元,标志着遗传学以及生物学进入分子水平的新时代,遗传学从此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飞速发展。

基因融入了生命科学的各个学科,各个学科的发展又推进了对基因结构和功能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生命科学的各个学科几乎都与遗传学形成了交叉学科,如细胞遗传学、生化遗传学、神经遗传学、发育遗传学、进化遗传学乃至生态遗传学等。遗传学研究逐渐被其他学科所“蚕食”,遗传学的固有“边界”正模糊地趋于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遗传学在消亡;恰恰相反,这正标志着遗传学面临着又一次迅猛发展的大好形势,那就是基因组学(Genomics)的出现,把遗传学的研究推向了新的高潮。在此基础上,遗传学将以新的面貌——基因学(Genics)出现。基因学通过直接研究基因的结构和功能,揭示出新的遗传现象及其规律,而将传统的遗传学研究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