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图注本)壹 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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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演绎法

根据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然后到上次他提到的贝克街二二一号乙看了房子。这座房子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又通风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使人感觉非常愉快,还有两扇宽大的窗户,因此光线充足,非常明亮。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套住房都令人非常满意。我们合租之后,租金就更合适了迈克尔·哈里森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脚步》中推测,福尔摩斯和华生每周的房租总共三至四英镑,其中包含洗熨衣服和餐饭的费用,但可能不包含煤气费,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华生常常提到贝克街的油灯。。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李从旅馆搬了进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把几只箱子和旅行皮包搬了进来。我们打开行李,布置房子,忙了一两天。尽可能安排妥善之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熟悉起来了。

老实说,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稳健,生活很有规律:很少在晚上十点之后还不睡觉,而且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柯南道尔笔下对福尔摩斯和华生起床时间的叙述并不一致。《血字的研究》第一章中华生对福尔摩斯说:“(我)每天不一定什么时候起床。”而在《斑点带子案》中,华生说福尔摩斯“总的来说,是一个爱睡懒觉的人”,说他自己“生活习惯是很有规律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也有类似的叙述。华生写道:“他(福尔摩斯)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在《工程师大拇指案》中我们可以推测福尔摩斯的早餐时间在七点之后不久。《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我们也可以得知华生的早餐时间在十点四十五分前后。华生习惯晚起应该是比较可信的。。有时,他把全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好像都是伦敦的最底层华生在《黄面人》中写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少为锻炼身体而进行体育活动的人。”因此,威廉·S.巴林-古尔德认为福尔摩斯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应该都是为了调查案件。W.E.爱德华兹指出,所谓的“最底层”指工人阶级。维多利亚时代随着工业革命飞速发展,中产阶级队伍迅速扩大。当时的中产阶级指有钱雇用仆人但并不属于贵族的那群人,包括店主、小商人、办公室职员、教师、医生、律师等。工人阶级包括街头小贩、矿工、仆人以及工厂的工人。新兴的中产阶级往往刻意与工人阶层保持距离,而努力向上层社会靠拢。维多利亚晚期有一种论调:富人瞧不起工人阶级,中产阶级则害怕他们。。在工作顺利时,没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他有时也很反常,一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到这种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如果不是他平时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瘾癖了参见《四签名》中相关注释。

几个星期过去了从下文得知,《血字的研究》一案发生的时间是一八八一年三月,因此从这里可以推测两人在贝克街开始居住的时间是当年年初。,我对他本人的兴趣和对他生活目的的好奇心也日见加深。他的相貌和外表,足以吸引每个第一次见到他的人的注意。他身高超过六英尺,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修长;目光锐利福尔摩斯的眼睛是灰色的(参见《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雷神桥之谜》等)。(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的脸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颌方正而凸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理查德·阿什认为,除了因为吸烟导致的黄牙之外,福尔摩斯对女性应该是很有吸引力的。与生俱来的外貌、智慧和社会地位必定使他成为女性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他指出,在不少故事中都能看出福尔摩斯对女性的影响,比如《四签名》中的玛丽·摩斯坦、《波希米亚丑闻》中的艾琳·艾德勒、《歪唇男人》中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太太、《铜山毛榉案》中的维奥莱特·亨特以及《米尔沃顿》中的阿格萨(米尔沃顿的女仆),她们都被福尔摩斯的魅力所折服。关于福尔摩斯的画像,早期的插图画家并没有将其准确描绘出来。直到短篇故事在《海滨杂志》上发表的时候,西德尼·佩吉特以自己的弟弟华尔特为模特,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才被认定为标准的福尔摩斯画像。参见《冒险史》延伸阅读。。他的双手虽然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和化学药品,但动作异乎寻常地熟练而灵活——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科学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

如果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时常想方设法攻破他那闭口不谈自己的缄默壁垒,或许,读者就要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了。但是,在您下这样的结论之前,请想一想,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无聊,在这样的生活中,能够吸引注意力的事情又是多么匮乏。除非天气特别晴朗,否则健康状况又不允许我去外面。与此同时,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打破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就对聚集在伙伴周围的这些小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设法揭穿这些秘密上。

他并没有研究医学。在回答我的几个问题的时候,他证实了斯坦弗在这一点上的说法。他既不像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研究某个领域的问题,也不像是通过其他途径使自己进入学术界虽然正典中并未提及福尔摩斯获得过何种学位(福尔摩斯上过大学,根据威廉·S.巴林-古尔德的说法,福尔摩斯在牛津读了两年书,又去剑桥学习了三年),但是却明白无误地提到他在学术界有一定地位,而且在不少领域都发表过论文。比如《血字的研究》中提到的《生活宝鉴》; 《四签名》中提到的关于辨认各种烟灰的论文、关于跟踪脚印的专论、关于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影响到他手形的小论文,等等。大部分学者赞同福尔摩斯进入过某所著名大学,即牛津大学或者剑桥大学。也有少数福学家认为他在两所大学都待过。另外也有人认为他曾经就读于伦敦大学。关于福尔摩斯的大学参见《“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失踪的中卫》诸篇相关注释。。然而,他对某些研究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里,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往往语出惊人。肯定地说,如果不是出于某种明确的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么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么准确的知识。因为漫无目标、无书不读的人,他们的知识很难精深。除非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细枝末节上花费这么大的精力。

他知识贫乏的一面,就像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令人吃惊。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其基本哲学思想可概括为“神圣的理念”。成名后到各地演讲,部分讲稿于一八四一年以《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事迹》为题出版。另外还著有《过去与现在》、《克伦威尔》和《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等书。他的作品在维多利亚时代颇具影响力。尽管华生声称福尔摩斯不知道卡莱尔,但是有不少福学家表示怀疑。盖文·布里德在《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一书中提出,福尔摩斯不想受到华生的打扰才说自己不知道卡莱尔。也许那时福尔摩斯想全身心地投入案件调查中,不想让托马斯·卡莱尔或者其他什么事情干扰破案。《四签名》中,华生提到自己读过卡莱尔的作品,但是福尔摩斯并没有回应说自己不曾读过。卡莱尔于一八八一年二月去世,距离华生向福尔摩斯提到这位大作家的时间非常近,因此华生才对福尔摩斯不知道卡莱尔大为惊讶。的文章的时候,他傻忽忽地问我卡莱尔是谁,干过什么事情。最令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尼古拉·哥白尼(1473-1543),波兰天文学家,是第一位提出日心说的欧洲天文学家,一般认为他所著的《天体运行论》是现代天文学的起点。日心说推翻了长期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托勒密提出的地心说(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实现了天文学的根本变革。维多利亚时代的受教育人群普遍了解日心说。和太阳系的组成也完全不了解。在十九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实在令我匪夷所思。

他看到我惊讶的样子,微笑着说:“你似乎感到吃惊,但即使我懂得这些,也要尽力把它们忘掉。”

“把它们忘掉!”

他解释说:“你要知道,我认为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把家具装进去时应该有所选择。只有傻瓜才会把自己碰到的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东西一股脑儿放在里面。这样的话,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被挤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别的东西混杂在一起,在使用的时候也会感到困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把一些东西装进小阁楼中去的时候,应该非常仔细小心。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他什么都不应该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应该品种齐全,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拥有弹性,可以随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就会忘掉以前熟悉的东西。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狮鬃毛》里福尔摩斯的说法似乎与此矛盾:“读者都知道,如果华生没有白描写我的话,我这个人头脑中装了一大堆生僻的知识,毫无科学系统,但这些知识对我的业务是有用的。我的脑子就像一间储藏室,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包裹,数量之多,使我本人对它们也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了。”

我说:“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你说咱们绕着太阳走的,不过,就算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我或我的工作又有什么用呢?”

当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这个问题也许会引起他的不快。于是我就把我们短短的谈话思考了一番,尽力试图从这里面得到一些可供推论的线索。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自己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拥有的一切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我在心中把他谈到过的一些学科一一列举,并用铅笔把它们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是这样: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埃德加·W.史密斯认为华生对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无所知。这张表与之后福尔摩斯的言行有不少矛盾之处。

(一)文学知识——无福尔摩斯多次引述莎士比亚、贺拉斯等人的作品,文学知识算得上比较广博。

(二)哲学知识——无《最后致意》前言中,华生描述退休之后福尔摩斯的生活时写道:“多年来,他一直住在距伊斯特本五英里外的一处丘陵草原的农场里,以研究哲学和农艺学消磨时光。”福尔摩斯对哲学的兴趣也不是在许多年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四签名》中,他提到温伍德·瑞德写的《成仁记》,说是“一本最不平凡的著作”。因此,华生的观点有误。

(三)天文学知识——无福尔摩斯对天文学当然不是一无所知。《希腊译员》中他曾和华生谈论黄赤交角变化的原因。

(四)政治学知识——浅薄H.W.贝尔认为华生低估了福尔摩斯对国际政治的了解,诸如《海军协定》和《第二块血迹》等案件就显示了福尔摩斯的政治学知识。不过在《布鲁斯-帕廷顿计划》中华生写道:“我知道,福尔摩斯所谓的有趣的事情,就是指犯罪方面的有趣事件。报上有关于发生革命的新闻,有可能要打仗的新闻,还有即将改组政府的新闻。可是这些,我的同伴都不放在眼里。”T.S.布莱克尼认为福尔摩斯可能对那些政治上细枝末节的争论或者个人主义者并不感兴趣,他关心的是有价值的现代社会理论。

(五)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颠茄颠茄,欧亚大陆上一种有毒的多年生草本植物,通常开摇摆的深紫色钟状花,结有光滑的黑色浆果。果实据说味道甘甜,但有剧毒。和鸦片却非常熟悉。对毒剂有很深的了解,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六)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却很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七)化学知识——精深。

(八)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九)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纵观福尔摩斯的整个办案生涯,他常常提及那些经典的犯罪故事。《恐怖谷》中他将莫里亚蒂教授比作江奈生·魏尔德,《显贵的主顾》中他提到了托马斯·格里菲思·文莱特,《三个同姓人》中福尔摩斯对华生说“你的专业用不着整天去记新门监狱的大事记”(参见相关篇目注释)。

(十)小提琴拉得很好。

(十一)善使棍棒原文为“singlestick”,指装有一个护手盘的单手击剑棍,比一般的棍棒粗。这种棍棒发明于十六世纪,作为练习击剑的用具,但是到了十八世纪,也成为一种独立的运动项目。其使用方法与马刀类似,不是用一端戳对手,而是用棍身击打对方。正典中福尔摩斯展示自己棍棒本领的机会并不多。《显贵的主顾》中福尔摩斯曾说:“我是棍击运动家。”他可能用自己的手杖对抗袭击他的歹徒。,也精于刀剑拳术《“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提到拳击和剑术是福尔摩斯在大学时的兴趣爱好。不过正典中没有提到过福尔摩斯用剑。

(十二)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艾伯特·P.布劳斯坦在《作为律师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中提出这样的看法,福尔摩斯实际上是一名律师。不仅是因为他说起话来像律师,而且有时他充当的角色也类似于律师(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他要为蒙冤的小麦卡锡洗脱罪名;《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福尔摩斯事先准备了一份权利声明书)。弗莱彻·普拉蒂也指出,每件案子中福尔摩斯持有的证据对任何陪审团来说都是令人满意的——证人证词加上旁证,在不少案子里甚至还有犯人告白。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这种观点。安德鲁·G.福斯科律师就指出,在很多细节上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并不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或者经过专门培训。福尔摩斯在使用法律术语方面常常犯技术性错误。在《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福尔摩斯只是将案件中的事实告诉辩护律师,除此之外并没有做什么,而这会在审判时遭到异议。他寻找那些法律认可的证据仅仅是出自本能罢了。此外也没有证据说明福尔摩斯受过法律方面的教育。在福斯科看来,作为一名侦探,福尔摩斯经常和律师以及警方打交道,因此也就掌握了关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的知识”。

 

写完这些,我觉得很失望。我把它扔进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

我记得在前面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领。他的小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和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稀奇古怪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无言歌雅科布·路德维希·费利克斯·门德尔松·巴托尔迪(1809-1847),一般称费利克斯·门德尔松,德国犹太裔作曲家,德国浪漫乐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无言歌”是门德尔松独创的钢琴曲体裁,对标题音乐和钢琴艺术的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启示价值。无言歌共八册,总计四十八首钢琴独奏曲。第一册作于一八三〇年,第八册作于一八四五年。这些曲目是为了让业余钢琴家练习而作。当时钢琴越来越普遍,慢慢变成许多家庭的焦点。有些福学家指出,由于福尔摩斯使用的是小提琴而不是钢琴,加上华生并不太懂音乐,所以福尔摩斯应该只是拉一些简单悦耳的旋律,而不是完整的篇章。和一些他喜爱的乐曲。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就很难拉出什么像样的曲子或大家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盖上的提琴。琴声有时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作曲家哈维·奥菲斯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和音乐》中认为,华生的描述有误。小提琴平放在膝盖上不可能演奏出高亢而忧郁或者古怪而欢畅的琴声。但是,音乐研究者威廉·布莱德·怀特认为,福尔摩斯只要以某种不同寻常的方式演奏就可以达到小提琴的正常效果。鲁尔夫·包斯维尔则指出这里的“提琴(fiddle)”并不是指小提琴,而是指中提琴,这样就可以放在膝盖上演奏了。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绪,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这种思绪,或者仅仅是一时兴之所至,我就无法判断了。对他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如果不是他经常在这些曲子之后接连拉上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伊曼纽尔·拜瑞格推测,华生喜欢的曲子包括威廉·S.吉尔伯特(1836-1911)和阿瑟·西摩·沙利文(1824-1900)的作品。这对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组合从一八七一年到一八九六年间,共同创作了十四部喜剧。华生可能喜欢他们的《陪审团裁判》(一八七五年)、《耐心》(一八八一年)等。盖伊·瓦瑞克认为华生也喜欢门德尔松的《乘着歌声的翅膀》。,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简直要暴跳起来了。

在头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曾以为我的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地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发现他认识许多人,而且来自社会上各种迥然不同的阶层。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通过福尔摩斯介绍,我了解到他叫雷斯垂德先生下文(第三章)华生说他“瘦削而具有侦探风度”。无论从他的外表行动,还是衣着上,都看得出来那种扬扬自得和信心百倍的气派。一八八九年(《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他仍然被称为瘦削而具有侦探风度,诡秘狡诈,身穿浅棕色的风衣,打着皮裹腿,走路时左脚向里拐。几年之后《第二块血迹》和《硬纸盒子》华生使用了“哈巴狗似的”,还说他瘦而结实、敏捷、有侦探风度。一八九七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说他是“一个矮小结实得像个哈巴狗似的人”。。这个人每周要来三四次。一天早上,来了一位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很像犹太小贩,神情似乎非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另外一次,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火车搬运工来找他。每当这些奇特的客人出现的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我也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去。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不便,他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间起居室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又找到了一个单刀直入地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出于对他的体谅,我又没有勉强他向我吐露实情。我当时想,他不谈自己的职业,一定有某种重大的理由。但是,不久他就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打破了我的想法。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三月四日一八八一年三月四日星期五。关于本篇发生的年份,克里斯托弗·莫利认为是一八八一年。因为一八八一年三月四日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尔德就任美国总统,所以华生“记得很清楚”。,我比平常起得早了一些,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本篇通篇没有提到房东太太的姓氏。不过大部分研究者认为这里的房东太太就是赫德森太太。有人认为她全名叫玛莎·赫德森(“玛莎”的来源参见《最后致意》)。参见《四签名》等篇注释。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咖啡也没有准备好。我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拉铃,简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需要早餐。接着,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埃德加·W.史密斯认为这本杂志是一八八一年三月的《康希尔杂志》。这是一份很流行的文学刊物,创办于一八六〇年,一九七五年停刊。这份杂志喜欢连载长篇小说,乔治·艾略特、托马斯·哈代、威尔基·柯林斯等人的作品就曾在杂志上连载过。柯南·道尔也常常给杂志投稿。泰格·拉考尔认为这是一份科学杂志,只有这类杂志才会刊登有关推理演绎的文章。,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一声不响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被人用铅笔标注了出来,我就自然而然地先看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似乎就有些夸大,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将有很大的收获。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很深,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未免荒唐可笑。在理论上,它严密而紧凑;但是在论述上,据我看来,却未免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颤动和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根据作者的说法,对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他所做出的结论会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可靠。而这些结论,在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结论的各个步骤之前,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者听到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同样,整个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以推想出来。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精神和心理问题之前,不妨先从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瞬之间就要辨识出他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趼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不论从以上的哪一点,都能清晰地显露出他的职业。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

“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蛋匙原文为“eggspoon”,蛋匙。英国人吃水煮蛋要把鸡蛋放在一个蛋杯里面,用蛋匙敲破煮熟的蛋的一端再吃。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读过了,还用铅笔做了标注。我并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我读了之后,还是很不舒服。显然,这是一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自己的书房里闭门造车空想出来的一套似是而非的理论,一点都不切合实际。我倒想把他关进地铁为了缓解严重的交通阻塞,伦敦地铁于一八六三年开通。当时的大都会铁路是世界上第一条市内载客地下铁路,该条铁路在帕丁顿和临时的法灵顿街站间运行。到了一八八〇年,扩展后的大都会铁路每年运载四千万名乘客。与此同时,其他路线也迅速跟进,一八八四年,内环线竣工。虽然名为地下铁路,但是并非完全在地下隧道里行驶,一部分是在地面上行驶的。的三等车厢英国火车车厢一般分为三等(个别分为两等)。早期三等车厢里的旅客乘坐的是没有车顶的开放式车厢,而且这种车厢里长椅子数量很少,旅客在这里饱受风吹日晒。后来三等车厢加上了车顶,旅客的视线却因此受到了影响,他们不能看到窗外的景色。因为当时的玻璃非常昂贵,所以车厢上用于透光的玻璃窗很少而且很小,并且都开得很高,这样可以使进光量多一些。但是对于缓慢而不舒适的长途旅行来说,这样已经算是一大改进了。乘坐三等车厢的乘客主要是穷人和劳苦的工人。《退休的颜料商》中华生乘坐过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华生对赌博是有兴趣的。在《肖斯科姆别墅》中,福尔摩斯问华生是否懂赛马,华生回答说:“照理说应该懂一点儿。我的负伤抚恤金有一半都耗在这上面了。”。”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的那些理论,你认为荒谬绝伦,但它却非常实际,实际到我可以以此为生,挣来这份干酪和面包。”

“你怎样靠它生活呢?”我不禁问道。

“啊,我有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原 文 为“Consulting detective”,可能是源自“Consulting practice”,即咨询医师、顾问医师,指在医生中级别最高者。这类医师脱离日常的一般性医疗工作,主要是以会诊、咨询等方式协助级别较低的一般医师进行疑难病例的诊治。,也许你能够理解这是一种什么职业吧。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而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他们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供给我,一般来说,我都能凭着自己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犯罪行为都有非常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件案子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而对第一千零一件案子竟不能解释,那才是怪事呢。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在六十篇福尔摩斯故事中,四十篇有官方侦探涉足,而雷斯垂德在十四篇中登场,是和福尔摩斯合作最多的官方侦探。,最近他在一桩伪造案上坠入了五里雾中,所以才来找我。”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被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些遇到麻烦、需要别人加以指引的人。我仔细听取他们的事实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这样,费用就装进我的口袋里了。”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虽然亲眼目睹了各种细节,但都无法解决;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释那些疑难吗?”

“正是如此,因为我有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或许有时也会遇到稍微复杂一些的案子,那么,我就得奔波一番,亲自出马侦查。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把这些知识应用到案件上去,就能让问题迎刃而解。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几点推理法则虽然引起了你的讪笑,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我却有着无比的价值。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咱们初次见面时,我就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当时你好像还很惊讶呢。”

“毫无疑问,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一样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得出结论时,我竟没有意识到推理所经的步骤。当然,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还有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然他是一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苦难。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索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就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于是你感到了惊奇。塞缪尔·F.霍华德指出,根据华生身上透露出的有限信息,福尔摩斯也许会推理出华生才从南非回来,因为祖鲁战争刚刚结束。祖鲁战争发生于一八七九年一月十一日,是大英帝国与南非祖鲁王国之间的战争。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杜宾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美国作家,以其阴森恐怖的诗歌和短篇小说而闻名。他是现代侦探小说的鼻祖,《莫格街凶杀案》(1841)被认为是第一篇侦探小说。在这篇故事中爱伦·坡塑造了一位大侦探——C.奥古斯特·杜宾。杜宾出身于法国名门,但是家道中落。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位青年,并且关系日渐亲密,最后搬到一起同住。除了《莫格街凶杀案》,杜宾还在《玛丽·罗热疑案》(1842)和《失窃的信》(1844)中担任主角。爱伦·坡的非系列作品《金甲虫》(1843)和《你就是凶手》(1844)也被认为是侦探小说。来了。我真想不到在小说之外,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宾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柯南·道尔曾评价说:“在这条狭窄的小路上,一个作家必须步行,而他总会看到在他前面有坡的脚印。如果他发现在一些细小、次要的地方可以脱离坡的模式,那他会感到愉快。”福尔摩斯并不是看不起杜宾,他的很多方法都是向杜宾学来的。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朋友的心事指《莫格街凶杀案》中的情节:有一夜,我们在皇宫附近一条又脏又长的街上闲逛。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不发一言,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宾开口说了这么一番话:“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那还用说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根本就没注意杜宾竟会跟我这么出奇地不谋而合,一下就说中我的心思。转眼工夫我定了定神,才不由得大吃一惊。,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绝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博里奥埃米尔·加博里奥(1832-1873),法国侦探小说家、作家、记者,现代警察小说的先驱。加博里奥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也是世界上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勒鲁菊事件》(一八六六年,于一八六五年在报纸上连载)描写了一位靠推理逻辑破案的业余侦探塔巴勒老爹。这本书中也出现了一个名叫勒考克的警方侦探,他在加博里奥的三部侦探小说——《奥西沃尔的犯罪》(1867)、《一一三号文件》(1867)、《勒考克侦探》(1868)——中作为主角登场。此外,在另外几部非系列的作品中也有出场。的作品吗?你对勒考克勒考克的原型来自于真实生活中的法国大侦探弗朗索瓦·维多克(1775-1857,曾是一名罪犯,后来当上了法国保安局的首脑)。和维多克差不多,勒考克也有不光彩的过去,但在他加入保安局以后成为其中最出色的侦探,还发明了用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同样,为了侦查,勒考克也是一个伪装大师,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面貌,甚至是眼神。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算得上一位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勒考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让我烦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考克却花费了将近六个月这本书指《勒考克侦探》。小说中勒考克放走了一名囚犯,长时间跟踪他以确定其身份。。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写一本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说得这样一文不值,心中感到非常恼怒。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但却太自负了。”

他不满地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发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人,头脑真是没有用武之地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令我成名。从古至今,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在侦查罪行上既有天赋,又有这样精深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没有罪案可以侦查,顶多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案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场苏格兰场,指英国首都伦敦警务处总部,其职责包括整个大伦敦地区的治安及交通维持等(伦敦城除外)。苏格兰场这个名字源自一八二九年,当时伦敦警务处位于旧苏格兰王室宫殿(可能是苏格兰国王访问英格兰时使用的宫殿或苏格兰驻英格兰大使使用的宫殿)的遗迹,因而得名。一八九〇年曾迁至维多利亚堤区,这个新地址也被称为“新苏格兰场”。正典中,不论老苏格兰场还是新苏格兰场都称为“苏格兰场”,并不加以区分。的人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一直余怒未消。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我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体格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寻找门牌号码。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士吗?”

我心中暗想:“又在吹牛了。他明知道我没办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还没有从我的脑中消逝,我们观察的那个人已经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码,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只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讲话,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来,就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挫败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方才信口胡说,绝对没想到我会有这么一手。我用尽量温和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

“信差原文为“Commissionaire”,这里指守门人公司的雇员。守门人公司是一家以退伍军人为主的公司,一八五九年由退伍的骑兵上尉爱德华·华尔特爵士在伦敦创办,旨在为退伍老兵提供工作。这些人被派去担当守门人、邮递员、服务员或者类似工作。这里指穿制服的信差。,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我的制服送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一边问他,一边不怀好意地瞟了我的同伴一眼。

“中士,先生,皇家海军陆战队轻型步兵原文为“Royal Marine Light Infantry”,首支英格兰海军步兵队,名为“海军上将军团”,于一六六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成立。军团由约克公爵(后来的英王詹姆斯二世)率领,初期穿着黄色军服,最初的一千两百名步兵是为第二次荷兰战争准备的。之后该队改名为“陆战队”,在一六七二年第一次出现在官方文献上。詹姆斯二世被推翻后解散。一八〇二年接受乔治三世赐名为“皇家海军陆战队”。一八五五年组织架构内的步兵单位被改名为“皇家海军陆战队轻型步兵”(RMLI)。海军部在长时间无海上战争时期,提议使用海军步兵队进行两栖作战海岸登陆的战术,登陆后与陆上敌军交战并为海军舰只协调作准备。。先生,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