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
行政法学的主观法体系
赵宏更新时间:2022-07-28 12:01:32
最新章节:后记开会员,本书免费读 >
以德国为代表的传统欧陆行政法主要表现为有关行政适法的客观法,但这种客观法体系却未给个人在公法中留下明确位置,个人公法权利也只是行政客观守法义务的反射。伴随客观法体系的局限越来越多地被认识,有关主观公权利以及法律关系学说的研究开始在公法中复兴。公权学说尝试将行政法塑造为个人公法请求权体系,它不仅提供了理解和整序现代公法的另一线索,也使个人在公法中获得了稳定独立的法地位。
品牌:法制出版社
上架时间:2021-03-01 00:00:0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法制出版社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行政法学的主观法体系最新章节
查看全部- 后记
- 初出一览
- 08 原告资格从“不利影响”到“主观公权利”的转向与影响
- 07 保护规范理论在举报投诉人原告资格判定中的适用
- 06 主观公权利、行政诉权与保护规范理论
- 05 保护规范理论的历史嬗变与司法适用
- 04 主观公权利的历史嬗变与当代价值
- 下篇 现代公法的另一线索:主观公权利与保护规范理论
- 03 法律关系替代行政行为的可能与困局
- 02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教义学核心的困境与革新
赵宏
主页
同类热门书
最新上架